物流企业会计

分类: 图书,管理,会计,各部门会计,
作者: 汪正干 编著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11-1字数: 457000版次: 1页数: 387印刷时间: 2008/11/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6420332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教材还必须反映物流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在科目设置、会计处理方法上,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前提下,充分体现物流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如:考虑到物流企业很少进行工业生产而运输耗用的燃料较多的特点,不设置“原材料”科目,而设置“材料”、“燃料”科目;考虑到物流企业周转材料中的轮胎、低值易耗品比较多而符合包装物定义的包装物较少的情况下,不设置“周转材料”科目,而分别设置“轮胎”、“低值易耗品”科目;考虑到绝大多数物流服务属于一次性劳务或开始及完成同属一个会计期间的劳务,其劳务成本不通过“劳务成本”科目核算,而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从而减少将已完成的劳务成本结转计入当期费用的会计处理程序。另外在物流成本的核算内容、应交税费的具体内容、物流企业内部各单位的结算、物流企业与联运企业或业务代理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等方面也存在特殊性等。
本教材从物流企业的业务实际出发,以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为会计业务处理的规范,具体介绍物流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并在教材内容的选择、章节的取舍等方面都力求体现新准则的核算要求。这是本教材的主要特色所在。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物流企业会计总论
第一节 物流企业会计概述
第二节 物流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对象
第四节 物流企业会计任务与组织
第二章 货币资金和应收、预付款项的核算
第一节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
第三章 物流企业存货的核算
第一节 存货概述
第二节 材料和燃料的核算
第三节 轮胎的核算
第四节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第五节 存货期末计量和存货清查的核算
第四章 物流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固定资产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第三节 固定资产处置、清查和减值的核算
第五章 物流企业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无形资产的概述
第二节 无形资产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三节 无形资产后续计量
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
第五节 其他资产的核算
第六章 物流企业负债的核算
第一节 流动负债的核算
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的核算
第七章 物流费用的核算
第一节 物流费用概述
第二节 物流成本的核算
第三节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核算
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一节 实收资本的核算
第二节 资本公积的核算
第三节 留存收益的核算
第九章 营业收入、利润形成及其分配的核算
第一节 营业收入的核算
第二节 利润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第三节 利润分配的核算
第十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第三节 利润表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五节 会计报表编制综合举例
附录:习题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物流企业会计总论
第二节 物流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在会计实践中长期奉行且毋须证明便为人们所接受的,从事会计工作、研究会计问题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就物流企业会计而言,凡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盈亏并编制会计报表,主要从事物流活动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自然人创办的独资企业都可以构成一个会计主体。
物流企业会计主体这一基本前提要求会计人员只能核算和监督其为之服务的主体的经济活动,也就是某一特定的物流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所发生的全部交易与事项,包括与管理物流活动、开展物流作业有关的交易与事项以及其他交易与事项。其意义在于:一是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及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二是将该主体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例如,甲物流企业将运输业务外包给乙车队,则乙车队开展运输服务引起的业务收支不属于甲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再如,甲物流企业帮助丙供应商改进物流系统并向其提供运输、库存管理等一系列物流服务,甲物流企业还与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丙供应商的经济活动不能作为甲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甲物流企业为之运输、储存、保管的货物不能作为甲物流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由此可见,会计主体基本前提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同时说明某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仅与该会计主体的整体活动和成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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