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分类: 图书,法律,民法,物权,
作者: 李建华,王崇敏主编
出 版 社: 吉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25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0138022包装: 平装作者简介
李建华,男,河南柘城人,1967年6月18日出生。1985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分别于1989年、1994年、2000年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8年被破格评聘为副教授,1999年成为吉林大学重点资助培养的20名文科青年骨干教师之一,并获得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一等奖。2001年被破格评聘为教授,是法学院当时最年轻的教授。2003年12月被遴选为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所所长、《当代法学》副主编、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主任、吉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长春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同时兼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组成员。2005年入选“吉林省第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人选。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现已出版著作11部,其中代表性著作有:《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8月版)、《民法》(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民法总论》(高等学校法学精品课程教材、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法总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知识产权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等。
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物权法的概念与性质
第二节物权法的法源
第三节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第四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物权概述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物权的客
第三章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物权效力概述
第二节物权的排他、优先与追及效力
第三节物权请求权
第四章物权变动
第一节物权变动概述
第二节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第三节基于法律行为以外原因的物权变动
第四节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第五章所有权概述
第一节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所有权的内容
第三节所有权的限制
第四节所有权的取得
第六章不动产所有权
第一节土地所有权
第二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三节不动产相邻关系
第七章共有
第一节共有概述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四节准共有
第五节共有物的分割
第八章用益物权概述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分类与特征
第二节用益物权的体系与内容
第九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
第十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一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二章地役权
第十三章担保物权概述
第十四章抵押权
第十五章质权
第十六章留置权
第十七章占有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物权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物权法的概念
物权法,是指调整各种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人生存于世间离不开物,生存的基本方式就是人对物进行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物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必备要素。物质财富具有稀缺性,有限的物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对它的无限需要,由此产生了人们在对物进行支配时的冲突状态。在人类漫长的远古时代,曾经只有人对物的事实支配关系,而无保护这种支配关系的公共权力机构和由国家认可或制定的物权法,人们对物之支配关系的维持只能凭借占有者的私力,这种支配关系不是法律上的物权关系。一直到国家产生之后,人对物的事实支配关系才受到法律的规范与保护,国家意志与国家权力取代了私人意志与私人力量,物的支配从而具备了法权的性质,在这种法权关系中,物的占有人不仅可以凭借私力来排除他人对其占有的侵犯和妨碍,还可以凭借公共权力来排除他人对其占有的侵犯和妨碍。由此可见,物权法的使命就在于调整、保护、促进人对物的支配关系。
人对物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物的归属关系和物的利用关系。其中物的归属关系所要解决的是特定民事主体对特定物的排他的全面支配权,物权法对这种物的归属关系的调整形成了财产所有权制度。物的利用关系是指特定民事主体对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进行利用,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的财产关系。对物的利用包括所有人的自主利用和非所有人的他主利用,在现代社会,物的他主利用对于物尽其用、物尽其利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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