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论丛(第3卷)

分类: 图书,法律,国际法,国际法学,
作者: 北京市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 编
出 版 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2-1字数:版次: 1页数: 673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1075079包装: 平装目录
一、国际公法
1 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 朱文奇
2 从国际法角度析“先发制人”战略 吴慧
3 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新特点与法律控制 杨成铭
4 论国际反恐斗争对国家主权的影响 南玉霞
5 伊拉克战争对国际法的影响 李斌
6 传染性疾病的监控与国际法——兼谈应对“非典”问题 黄瑶聂云飞
7 魏智通之国际法定义初评 黄远龙
8 论皮诺切特引渡案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 余民才
9 国际人权条约的国内实施 朱晓青
10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实施机制 柳华
11 论美国关于移民政策的基本人权概念——关于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周宝娣
12 试论用尽当地救济规则 尹文强
13 国际法中的时效 王军敏
14 国际法院关于海洋划界的实践 高健军
15 试论跨界环境损害责任 朱建庚
16 我国关于多边环境协定遵守与执行的经验和改进措施与建议 崔华平
二、国际私法
1 我国国际私法和国际私法学50年的回顾和展望 章尚锦
2 国际私法在国际公法调整领域中的作用探讨——主要以外层空间站为例 张潇剑
3 保护弱者是国际私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孟宪伟
4 对空难赔偿法律适用问题的梳理 许军珂
5 论国际货物多式运输中法律冲突的解决机制贺万忠赵萍
6 涉外票据法律适用论纲 李寿双
7 证券所有权的法律冲突和准据法初论 毛国权
三、国际经济法
1 冲突中的秩序——对国际经济法现状的考察 车丕照
2 论WTO相关协议对投资措施的管制 钱晓强刘汉鹏
3 论WTO解决贸易争端机制的发展及相关问题 史树林
4 试论WTO反倾销协议的功能平衡 田晓云
5 从国际法角度谈WTO协定在我国的适用 乔慧娟
6 论WTO协议在我国法院的适用 张艳
7 WTO规则在中国实施的几个问题 李巍
8 GATT/WTO规则在欧共体内的实施 王玉玮
9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不违法之诉”探析 李 军
10 论台湾人世后的若干法律问题 臧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之检视 王铁铮
12 保障措施制度的功能分析 袁杜娟
13 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影响 李玉泉李祝用
14 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初探 赵哲伟
15 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 张晓莹
16 从一起国际航空货物快递延误赔偿案谈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 史晓丽
17 论国际结算中的信用证合同关系 张瑞萍
18 概评英国Braer系列油污损害赔偿案 吕 欣
19 外商投资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若干法律问题 陶修明
20 美国竞争法的法和经济学解析 李晓明 于雷
四、资料
1 20世纪末以前中国国际私法学论述和著作目录 章尚锦 张秀珍
2 北京市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简介
后 记
书摘插图
从国际法角度析“先发制人”战略
一、“先发制人”战略及其危险性
美国“先发制人”战略的形成有一个发展过程。2002年中,美国无论是防御还是进攻,都始终出于一个动机,那就是消除恐怖主义的威胁。为了做到变被动为主动,布什总统对美国的军事战略做了重大调整,从原来克林顿时代的“威慑和遏制”战略转为所谓的“先发制人”战略。在美国看来,世界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军事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美国的敌人有可能得到先进的武器来对美国构成威胁,特别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威力是如此巨大,以致若等到敌人对美国发动进攻之后再对敌人进行打击,美国就已遭受了巨大损失。用布什总统的话说,就是“等敌人对美国发动攻击后再向敌人还击,这是自杀而不是自卫。”
“911”事件终结了美国“安全天堂”的神话,此后,美国就一直为“自卫权”的扩大解释而大造声势。2001年12月,美国助理国务卿在日内瓦参加一个外交会议时曾表示,防止恐怖分子拥有和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美国安全的“优先目标”。2002年1月31日,布什总统在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中又提出“邪恶轴心”的说法,并将伊拉克列为其中之一。2002年6月1日,布什总统在西点军校的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说:“今后对拥有生化武器和核武器的恐怖分子和敌对国家要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美国并在2002年12月25日专门成立了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titv),以维护其国家安全。在2002年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明确提出,为了保护美国免遭恐怖分子有预谋的袭击,必要时美国将实施先发制人的攻击,“在威胁到达美国国界之前识别并摧毁它”。至此,美国的“先发制人”战略的轮廓可以说已经成形。而且美国将这种战略进行了实践——2003年3月进行了伊拉克战争。这次对伊拉克发动战争,据美国方面称是因为伊拉克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第1441号决议,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且伊拉克很有可能将这些武器提供给恐怖分子,从而使美国的国家安全受到了重大威胁。所以美国要先于伊拉克对美国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之前,摧毁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美国将这场战争视为是在行使国际法上的“自卫权”。可以说,这次战争是美国“先发制人”战略的初试牛刀。
对美国的“先发制人”战略,其他国家或支持、或默许、或反对,还有一些国家则效仿。如英国是完全支持并并肩作战,日本、印度效仿。日本众、参两院2003年5月通过《有事法制》(包括《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自卫队法修正案》),不仅使日本变相拥有了“集体自卫权”,而且使日本可以根据自己对事态的预测和判断,突破“专守防卫”的原则,先行发动攻击以解除“潜在威胁”。2003年4月4日印度外长辛哈针对印控克什米尔24人被杀的恐怖事件表示:“如果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且支持恐怖主义是对一个国家实施先发制人打击的衡量标准,印度当然比美国更有理由这么做”。这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担心和关注。
对于“先发制人”战略,不用引经据典就明白其危险性。它可能成为大国推行其对外政策的工具;亦可能导致以暴易暴、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难怪有人惊呼: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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