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法治

分类: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田文昌 著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 395000版次: 1页数: 381印刷时间: 2008/05/01开本: 16开印次: 2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6203066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作者近十年来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与法治建设和法治环境有直接关系的演讲、访谈、评论、随笔等。这些文章都是作者在特定时期和阶段针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有感而发。内容涉及到立法改革、司法改革、司法程序、律师制度和律师作用等一些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希望通过这样的形式,与大家共同探讨、研究,引起社会各界对律师与法治关系的深刻思考。
作者简介
田文昌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法学硕士。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职教授。被录入《当代中国中青年学者辞典》、《中国教育专家名典》。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第一线”等栏目先后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2002年被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授予“终身荣誉会员”证书。
田文昌律师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近年来成功地代理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珠海金镭联激光主盘制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罪无罪辩护案、81名乘客诉西北航空公司误机索赔集团诉讼案、133名客户诉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巨额金融期货纠纷集团诉讼案、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信用证诈骗案、原证监会官员王小石受贿案、南京华夏实业有限公司应诉新华日报社巨额侵权赔偿案、鞍山钢铁公司诉辽阳三联钢管有限公司亿元人民币购销合同纠纷案、国海、华鑫、华龙证券公司证券买卖纠纷案、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贷款纠纷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等多起国内外影响重大的典型疑难案件,并担任中国航空结算中心、北京海洋馆、大港油田、山西宇晋钢铁有限公司等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关上述案例及田文昌律师的个人事迹被国内外多种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报道。
田文昌律师素有“学者律师”之称,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100多万字。其著作《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田文昌专辑》、《刑事辩护学》、《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等受到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普遍赞誉。
近年来,田文昌律师抽出大量时间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参加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活动。同时,还受全国律协指派作为外交部组团的中国人权代表团成员多次赴各国进行人权对话。2006年,法治早报、lenews法薪传媒授予其“首届中国律师风云榜特殊贡献奖”。
目录
法治建设20年纵横谈——1998年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座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刑辩律师在大要案中的作用——在全国刑事辩护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发言
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在2001年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国际研讨会上的总结发言
“案中甘苦我自知” ——为“商禄案”辩护的前前后后
首例民航误机索赔案启示
转变刑法观念走出刑事乏范状态
罪刑法定原则应予尊重——访法学家田文昌
律师是什么?
一起从死罪到无罪案件的思考
为了这样的冤案不再发生
无罪辩护
法庭辩论技巧——在司法部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培训班的演讲
庭审方式改革的意义与问题
律师提前介入的意义与工作方式
名律师谈仲裁——理论与实务上的公断
律师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公开审判”不容随意对待——田文昌律师访谈录
企业改制需要律师服务——人民日报《朋友信箱》答疑
公开审判与司法公正
律师调查取证难的原因及对策
新刑法实施呼唤司法公正——新刑法实施后的刑事辩护座谈会纪要
律师为何不愿作刑事辩护
刑法修订后律师开展刑事业务面临的问题
迟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学者、专家谈诉讼期限问题
立法价值取向发生变化——就立法的转变谈
法治离不开律师
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在“入世对首都法律服务业的影响与对策”座谈会上的发言
适应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在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1996年年会上的发言
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
律师,法治社会需要你——与我国著名律师的对话.
监督权要与司法权分离——在司法改革研讨会上的发言
根本是缺乏严格程序——谈恶警杜书贵、刘德周枪杀无辜百姓案
……
书摘插图
法治建设20年纵横谈——1998年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座
一、法治建设20年的成果
回顾起来,法治建设20年中取得的成果可以说非常显著。我不能谈全,也不能谈细,因为我掌握的资料很有限,只能根据我个人所感受到和了解到的情况,作一些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一)立法成果
首先谈谈立法的成果。20年来,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包括各种决定共有343件,国务院系统制定的行政法规有700多件,总计制定法律、法规共1000多件。大家可以算一算,平均下来20年中每年有50多件。更重要的是,我们国家在20多年以前基本上是没有法的,不是在有法的基础上加快立法,而是在没有法的情况下,在从无到有的这样一个状态中,20年就制定了一千多件法律、法规,可以说,立法速度之快数量之多足以令人瞩目!
从立法的质量上看,我们主要从立法原则和立法技术上来分析。应该说,立法以后修改很频繁,这种频繁的修改,反映了立法前一阶段的不成熟,但也反映出立法质量提高的速度。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改可以明显反映出立法质量上的提高。大家都知道,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部基本法律修改的力度和幅度都相当大,反映了20年里前期和后期在立法上的重大差别。
重要的是,立法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一个大家都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在第一次普法宣传的时候,从宣传法律的内容上看,从宣传法律的最初动因来看,是要求人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就是知法守法,法律以保护社会各种秩序为中心,主要是保卫社会;是要老百姓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不要违法,不要犯罪。那么,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不断转变、增强,随着国家立法和司法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在第二次普法时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记得当时我们“法大”的学生率先提出一个很有意义的口号:“维护法治,从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始”。这个口号,反映了法律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从要求人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发展到要求社会公众要首先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始,这就是说,原来的法律是一个框子,我们只是强调应该按照法律的框子去生活和工作,重要的是遵守法律。而现在呢?法律变成了自己手中的一种武器,要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转变表明,从开始的知法守法,发展到了护法用法,这种转变是价值观念上的一个重大转变。它表明,法律已经开始从强调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来体现自己的价值。这种价值取向的转变意义非常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