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适用全书2007(5)

分类: 图书,法律,民法,债权/合同法,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3-1字数:版次: 2页数: 849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332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除收录了所有法律和行政法规,重要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之外,还收录了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委对法律文件理解适用的解释性答复,有些具体意见还全文附在相关脚注中,使读者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和高效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本书首先按照主题内容进行分类,再次按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进行分类,让读者能够更加方便、迅速和准确的查找及运用法律。 本书每章前面都有重点提示检索,方便读者迅速找到常用问题的关键条文。目录后有拼音索引,方便读者迅速找到脚注中出现的法律文件。
目录
一、综合
法律
司法解释
二、买卖合同
法律
司法解释
合同范本
三、房地产合同
法律
行政法规及文件
部门规章及文件
司法解释
合同范本
四、借款合同
法律
行政法规及文件
部门规章及文件
司法解释
五、加工承揽合同
法律
行政法规及文件
司法解释
合同范本
六、租赁、融资租赁合同
部门规章及文件
司法解释
合同范本
七、运输合同类
法律
行政法规及文件
部门规章及文件
司法解释
合同范本
八、知识产权合同
九、担保、保证合同
十、赠与合同
十一、保险合同
十二、合伙、联营合同
十三、委托、代理、行纪、居间合同
十四、劳动合同
书摘插图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解除权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结算、清理条款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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