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权利保障研究

分类: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公共管理,
作者: 崔广平,国淑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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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8-2-1字数: 214000版次: 1页数: 259印刷时间: 2008/02/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1091745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移民问题是水库工程成败的关键问题,也是一道世界级难题。美国学者麦卡利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大坝的建设也产生了非常多的水淹难民。所能获得的可靠资料表明,在几乎所有的重新安置工作中,大多数失去土地的人的收入最终都有所下降;土地和就业机会也比以前少;住房条件下降;公众能够获得的燃料和饲料等资源也更加贫乏,营养、身体和智力水平都不洳从前。”世界银行也指出,在其资助的大量水坝建设中,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搬迁移民不能满意的收入情况比令人满意的情况总是更为常见。在受到工程影响的人们中间,收入的下降非常显著,在某些时候有40%的人比搬迁以前更贫穷。中国是世界上建立水库大坝最多的国家,也是因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最多的国家。而中国的水库移民问题大约有1/3未解决好,正在修建的三峡工程又面临着百万移民的重任。如何解决好移民问题,实现水库工程的安全移民和库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确是人类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世界银行社会学和社会政策高级顾问、移民问题专家迈克尔M.塞尼教授在其《移民与发展》一书中指出:中国与世界银行的经验都证明,要进行成功的移民,至少必须满足五个主要条件:第一,有一个保证移民的合法权益并使他们生活水平等同或超过以前的水平的好的政策;第二,有正确合理的政策,且有强有力的机构能力和实施正确政策的政治意愿;第三,安排足够的资金,且资金计划不能仅局限于失去财产的赔偿费,同时也必须提供除资产损失赔偿费以外的资金,创造开发良机以使移民走上富裕之路;第四,能预测社会风险并使之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五,移民和所在社区的代表能直接参与移民工作的整个过程。应当说,成功移民的这五个主要条件都与水库移民的权益保障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保障移民尤其是农村移民的权益是破解水库移民这道世界级难题的关键。
我的学生崔广平教授和周淑清副研究员合著的《水库移民权利保障研究》一书,从权利和权利保障的基本理论出发,对移民的公平权、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三峡工程建设有利于中国首要人权的实现,提出了保障移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库区的法律对策。国外专门研究水库移民权利保障的著述较少,国内关于水库移民问题的研究也仅仅处于起步阶段,而从法学理论的角度研究水库移民权利保障的论著几乎没有。因此,本书在一定程度上讲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并且,本书从中国水库移民的具体实践出发,注重研究实际问题,由此使本书不仅对丰富水库移民法律理论有积极意义,而且对水库移民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目录
第一章权利和权利保障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第二章移民和移民权利保障的基本理论问题
第三章移民的公平权
第四章库区可持续发展权与移民权益保障
第五章移民的生存权及其保障
第六章移民的参与权
第七章三峡工程与中国首要人权的实现
第八章社会秩序与移民权利保障
第九章保障移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库区
书摘插图
第一章权利和权利保障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一、权利概念
权利概念是现代法学中的核心概念,是法律规则的中心要素之一,贯穿于所有的法的部门中,奥斯丁认为,法律中有六个基本概念,其中之一就是权利。然而权利这一概念的形成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在古代汉语中“权利”一词很早就有了,但是在古代汉语中“权利”一词意思大体上是消极的或贬义的,《史记》中《魏其武安侯列传附灌夫》称:“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荀子君道》称“接之以声色、权利、愤怒、患险而观其能无离守也”;《荀子劝学》也说:“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桓宽的《盐铁论杂论篇》还称“或尚仁义,或务权利”。这里的权利不过是指“权势及财货”,并不是一个可以用来构造法律关系的法学概念。中国古代法律语言里也没有像英文“权利”、“义务”那样的词汇。根据学者考证,中国法律上的权利一词始见于清末修律和民国时期的立法,由日本传入,首见于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所译的《万国公法》(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他们选择了“权利”这个古词来对译英文“rights”,并说服朝廷接受它。从此以后,“权利”在中国逐渐成了一个褒义的、至少是中性的词,并且被广泛使用。
在现代汉语中,特别在当代中国法律、法规以至法学中,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一般是指国家对某种利益的确认和保护,使行为者有能力积极地作为或消极地不作为的自由。但多数法理学教材中所讲的权利往往又包括了国家机关在执行公务时所使用的职权、权限、权力和职责。“权力”一词或者是指“国家权力”,或者是职权的同义词。特权一词或者是指受法律所保护的外交特权,或者是法律上不容许超越法律之上的某种现象。中国法律中所讲的”豁免”,一般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外交豁免。中国也有些适用于本国公职人员的、与外国所讲的豁免相类似的现象,但在法律上称为“不受法律追究”。我国《宪法》第75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3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
在西方,自从古罗马人在“私法”中明确使用“权利”一词开始,人类似乎与“权利”结下了不解之缘。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先驱就曾提倡人道主义,提倡保卫人的权利,以与神权相抗衡。启蒙运动的先驱高举“人权”旗帜反对封建世俗统治和宗教迷信的枷锁,为法国大革命作了理论准备。美国十三州独立后,向全世界呼吁“四大基本权利”,为其革命行动寻找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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