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零集——行走在经济法与法学教育之间

分类: 图书,社会科学,教育,教育理论,
作者: 梁文永 著
出 版 社: 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30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178455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是近年来作者在经济法学和法学教育领域有关论著的合集,共17篇——有关法学教育(含教育法研究)8篇,有关经济法学9篇,其中大部分已公开发表。具体内容包括《关于法学院官方网站建设状况的评估报告》《法学教育评估理论建构的基本问题》《论宏观经济法的体系构建》《人权与税权的法经济学分析》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内容简介
本书是近年来作者在经济法学和法学教育领域有关论著的合集,凡17篇,有关法学教育(含教育法研究)8篇,有关经济法学9篇,其中大部分已公开发表,部分论文辑录于本书时,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之所以以经济法学与法学教育为主题,与作者近年来的工作轨迹有关。2004年博士毕业以来,我的教学工作以经济法学为主,研究工作以法学教育为主。生活的安排促使我思考经济法学与法学教育之间的关系,我以为它们之间是存在内在逻辑联系的。
经济法是对自由经济干预之法,是国家公权力对市民社会的强制介入,体现了国家意志在私人领域的主导性。从人类社会教育现象的起源来看,教育本来也属于私人领域的事务,而一旦私人教育行为可能影响到公共利益时,国家意志开始介入到教育领域,
最终成为教育事务的主导者。教育涉及到社会思想的教化、民族文化的传承,国家公权力对教育事务的介入是必须的也是合理的,尤其与国家政治体制、法律体制密切关联的法学教育,其受到国家意志的主导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内在需要。然而,即使到了今天这样公权力几乎无孔不入的时代,教育在很大层面上仍然具备相当的私人性,譬如我们强调家长在教学中的作用,强调社会环境对教育的影响,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强调教学相长,强调“生本教育”等等。
作者简介
梁文永,1967年3月生,江西泰和人,民盟盟员,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后、财政部研究所财政学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法学教育管理、经济法学、财税法学、新制度经济学。在《人民日报》、《比较法研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等报刊发表文章10余篇;独著2部,合著4部,主编及参编6部。
目录
序
1.关于法学教育研究状况的评估报告
2.关于法学院官方网站建设状况的评估报告
3.法学教育评估理论建构的基本问题
4.法学专业评估的制度演进及其趋势分析
5.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财政法分析
6.女性法学教师职业倦怠现象调查与分析
7.法律职业培训标准化与统一化问题研究——兼论组建国家法律职业学院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意义
8.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分析及其法律保障
9.论微观经济法的体系构建
10.论宏观经济法的体系构建
11.人权与税权的法经济学分析
12.中德两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
13.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立法构想
14.我国证券交易税法的立法构想
15.药品采购管理的法律分析及其制度创新
16.劳动侵权隐性化现象问题研究
17.农民工法律问题研究
法学教育研究中的“经济法问题”(代后记)
书摘插图
1.关于法学教育研究状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的评估对象是我国法学教育自身研究的发展状况。
本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法学教育研究的学术组织及其学术活动的考察;第二部分是对法学教育研究的有关学术动态的考察;第三部分是结论与讨论。
本报告的评估期间是2006年度。
考虑到政策及统计口径方面的差异,本报告的考察范围未涵盖我国港、澳、台地区。
一、引言
法学教育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环节,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成熟程度与其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了解和掌握一国法学教育事业发展的真实状况,是制订国家法治建设发展战略的前提和基础。本报告认为,可以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国家交流等多个层面考察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但法学教育自身的研究状况是法学教育发展总体状况的高度浓缩。发达的法学教育自身研究是法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学术标志,相应地,落后的法学教育研究必然生成于相对滞后的法学教育事业发展态势之中。
基于此,本报告通过对我国法学教育自身研究的基本情况进行客观观察,旨在以法学教育的自身研究为切人点,观察和分析我国法学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逻辑进路,为法学教育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评估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状况的一个窗口。
2006年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史上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我国首家以法学教育为专门研究对象的专业学术机构开始正式运行,直接以“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为名的学术期刊也在这一年对外公开发行。有鉴于此,本报告选取2006年度作为评估期间,以期反映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的总体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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