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

分类: 图书,经济,经济法 ,其他法律法规,
作者: 朱晔编著
出 版 社: 暨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2-1字数: 584000版次: 1页数: 349印刷时间: 2008/02/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1079953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推动着中国经济法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市场经济法治化的理念已为广大民众普遍接受。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一日千里,经济立法不断完善,经济法教科书理应与时俱进,适应其发展变迁的需要。
本书是作者在总结多年经济法教学经验教训、解读最新经济立法和广泛吸收经济法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著的。在编著过程中,一方面,考虑到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法学学科所应有的理论体系,力求使学生对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和主要法律、法规有一个全貌的了解;另一方面,又注意到非法学,特别是财经类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的要求,突出重点,着重阐述在实践中运用比较广泛的经济法律问题。因而,本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的特点,充分反映了各专业经济法教学的特色。
目录
前言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编经济组织法
第三章企业法
第四章公司法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六章破产法律制度
第三编市场运行法
第七章合同法
第八章工业产权法
第九章证券法
第十章票据法
第十一章市场秩序管理法
第四编宏观调控法
第十二章财政税收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会计与审计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第五编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第十七章劳动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六编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
第十九章经济仲裁
第二十章经济审判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经济法基本理论
本章学习要点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产生并形成部门法有其深厚的社会经济根源。19世纪后半期,在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由于市场调节机制的不足,国家开始发挥对经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在国家调节(政府干预)经济的背景下,经济法得以形成和发展。由于社会制度与时代背景不同以及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人们对经济法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但无论如何,我们在看到经济法与行政法、商法、民法等法律部门存在许多共同点的同时,也应看到其相互间的差别,并认识到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这一事实。
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经济法产生并形成部门法,有其深厚的社会经济根源。它是市场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职能转变在法制上的必然反映,是法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必然结果。
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初期,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一般被视为属于民间事务,因而社会经济关系主要是由民法加以调整,国家较少干预社会经济生活。18世纪至19世纪末,是西方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理论盛行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所推崇的是亚当斯密的古典市场经济理论。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一书中指出,在“一只看不见的手”——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完全竞争市场的调节机制的引导下,个人在追求私利的过程中,无形中会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扩大。所以,对社会经济愈少干预的政府就是愈好的政府,政府只需要为市场提供最必要的经济服务。在其理论指导下,西方国家推行的是理性主义国家经济职能政策,在社会经济领域国家充当的是“守夜人”的角色,只是为市场提供最必要的经济服务。
19世纪后半期,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产业革命,推动了经济的高度发展与生产的社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