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侵犯公民权利犯罪案件实用指南

分类: 图书,法律,刑法,总则,
作者: 付立忠 编著
出 版 社: 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1字数:版次: 1页数: 490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11095852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套丛书以问题解答的方式对各种犯罪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予以阐释,并力求解决诸如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以及罪数形态等刑事执法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本书共有两个部分,分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本书既是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深入浅出的普法读物,又是携带方便、查找快捷、针对实务操作的指导手册。
内容简介
本套丛书的主要特点是:以问题解答的方式对各种犯罪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予以阐释,并力求解决诸如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以及罪数形态等刑事执法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将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操作规范紧密结合,并辅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做到理论性强、实践性强和针对性强。此外,书中还附了对各种犯罪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为广大执法工作者在刑事执法过程中查找相关依据提供方便。
总之,本套丛书既是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深入浅出的普法读物,又是携带方便、查找快捷、针对实务操作的指导手册,同时还是一套阐述刑法基本理论,有利于提高刑法理论水平的小型全书。希望本套丛书能够为广大执法工作者带来一定的益处。
目录
第一部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第一章故意杀人罪
第二章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章故意伤害罪
第四章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五章强奸罪
第六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七章猥亵儿童罪
第八章非法拘禁罪
第九章绑架罪
第十章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十一章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十二章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第十三章诬告陷害罪
第十四章非法雇用童工罪
第十五章强迫职工劳动罪
第十六章非法搜查罪
第十七章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十八章侮辱罪
第十九章侵犯通信自由罪
第二十章私自拆开、隐藏、毁弃邮件、电报罪
第二十一章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第二十二章破坏选举罪
第二十三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十四章重婚罪
第二十五章破坏军婚罪
第二十六章虐待罪
第二十七章遗弃罪
第二十八章拐骗儿童罪
第二十九章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第二部分侵犯财产的犯罪
第一章抢劫罪
第二章盗窃罪
第三章诈骗罪
第四章抢夺罪
第五章聚众哄抢罪
第六章侵占罪
第七章职务侵占罪
第八章挪用资金罪
第九章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十章敲诈勒索罪
第十一章故意破坏财务罪
第十二章破坏生产经营罪
书摘插图
第一章故意杀人罪
1.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如何把握故意杀人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和犯罪对象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公民的生命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年龄、职业、家庭出身、健康状况等,其生命权都不允许被非法剥夺。
故意杀人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有生命的他人。独自自杀的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尚未出生的胎儿和人死后的尸体,都不是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但如果行为人出于杀人的故意,误把尸体或其他无生命物体、动物当作有生命的人加以“杀害”,并且具有导致活人死亡的可能性的,应按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这种情形,从主观方面上看属于对象上的认识错误,从犯罪停止形态上看属于对象不能的未遂犯。人的生命权利,概括地说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关于人的生命起始,有阵痛说、部分露出说、全部露出说、断带说、发声说和独立呼吸说等六种主张。阵痛说主张,应以产妇分娩阵痛时为胎儿具有生命的开始,此时的“胎儿”即是有生命的人;部分露出说主张,胎儿部分与母体分离为其生命的开始;全部露出说主张,胎儿全部与母体分离时为出生,才开始具有生命;断带说主张,胎儿与母体分离,脐带剪断时为其生命的起点;发声说主张,胎儿与母体分离后发声时为出生,才开始具有生命;独立呼吸说则主张胎儿与母体分离能独立呼吸为生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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