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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王朝导购·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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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图书,文学,文集,

作者: 张晓风 著

出 版 社: 北京燕山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3-1字数: 320000版次: 1页数: 463印刷时间: 2010-3-1开本: 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40221904包装: 精装

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内容简介

《张晓风精选集》分散文、小说戏剧两篇,收录文章70余篇。散文占了主要篇幅。晓风散文意蕴丰厚,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市井琐事中自有骨气奇高,不使感性沦为软性;她的散文叙述自然,冲淡宁静,文辞如水,一笔如舟,引领我们一步步走入一条条美丽水域。晓风散文中,人物林林总总,职业、地位、年龄都迥然不通,既有可以相与出尘的名士大儒,也有只有居家过日子的柴米夫妻。晓风在他们的身上捕捉的是我们民族文化撒播的灵光与风采,传递的是民族文化再生的信念。在现居台湾的 中国经典作家中,晓风只能算是中生代,以她的潜能,我们相信还会有新的杰作新的境界,两岸的中国人在期待,全球的华人在期待,历史在期待!《张晓风精选集》收入作者的重要作品包括散文62篇(《我喜欢》、《地毯的那一端》等),小说、戏剧8篇,作者的作品在台湾多次获奖。

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作者简介

张晓风,江苏铜山人,1941年生于浙江金华。随父辗转于重庆、南京、柳州、台中、台北、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中文系,教授国学及中文创作40年。为享誉华人世界的古典文学学者、散文家、戏剧家和评论家。出版有小说,散文及戏剧著作有三、四十种,并曾一版再版,并译成各种文字。六十年代中期即以散文成名,她的散文集畅销更常销,并已入选两岸学生国文课本,与古典散文相映生辉,堪称现代中文经典。1977年其作品被列入《台湾十大散文家选集》,编者管管称“她的作品是中国的,怀乡的,不忘情于古典而纵身现代的,她又是极人道的。”他的小说《潘渡娜》曾被收入“85年年度小说选”,是当代华文世界最早的现代科幻小说,至今在大陆依然拥有许多读者;她的戏剧,在台湾被列为经典,在大陆香港的剧场上演,满座感泣;她的杂文,早在《野火》之前就对权威于简陋作不羁挑战。

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目录

现代中文经典徐学

散文编

我喜欢

种种可爱

关于拥抱

别人的同学会

一碟辣酱

包子

那人在看画

一只玉羊

仗美执言

一句好话目录目录

平视,也有美景

我在

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

摇动过,但依然是我的土地

肉体有千万种受难的形态

陈年老茶

闻歌

情怀

炎凉

我仿佛看见

我会念咒

我的药呢?

生活赋

地毯的那一端

母亲的羽衣

爱情篇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许士林的独白

矛盾篇(之—)

矛盾篇(之二)

矛盾篇(之三)

步下红毯之后

有些人

不识

再跟我们讲个笑话吧

未绝

溯洄

天门

半局

地篇

诗课

卓文君和她的一文铜钱

替古人担忧

初心(节选)

色识

六桥

玉想

错误

人日

请问,你是洞庭红的后代吗?

只被允许的二夜情

“风”比“德”好

开卷和掩卷

三个人里面聪明的那一个

只因为年轻啊

不朽的失眠

高处何所有

我恨我不能如此抱怨

都是竹子害的

咱们小人物要多多说话

关于爸爸这种行业的考核制度

可叵语录

小说戏剧编

潘渡娜

最后的麒麟

人环

和氏璧

一块玉的故事

《西厢记》改写

王宝钏

晓风素描

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书摘插图

散文

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的。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她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她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像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地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坳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凉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的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么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入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腔,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人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它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它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像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驰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像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像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像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00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种种可爱

作为一个小市民有种种令人生气的事——但幸亏还有种种可爱,让人忍不住的高兴。

中华路有一家卖蜜豆冰的——蜜豆冰原来是属于台中的东西(木瓜牛奶也是),但不知什么时候台北也都有了——门前有一副对联,对联的字写得普普通通,内容更谈不上工整,却是情婉意贴,令人动容。

上句是:我们是来自纯朴的小乡村。

下句是:要做大台北无名的耕耘者。

店名就叫“无名蜜豆冰”。

台北的可爱就在各行各业间平起平坐的大气象。

永康街有一家卖面的,门面比摊子大,比店小,常在门口换广告词,冬天是“100℃的牛肉面”。

春天换上“每天一碗牛肉面,力拔山河气盖世。”

这比“日进斗金”好多了,我每看一次简直就对白话文学多生出一份信心。

有一天在剧场里遇见孟瑶,请她去喝豆浆,同车去的还有俞大纲老师和陈之藩夫人,他们都是戏剧家,很高兴地纵论地方剧,忽然,那驾驶员说:

“川剧和湖北戏也都是有帮腔的呀!”

我肃然起敬,不是为他所讲的话,而是为他说话的架势,那种与一代学者比肩谈话也不失其自信的本色。

台北的人都知道自己有讲话的份,插嘴的份。

好几年前,我想找一个洗衣兼打扫的半工,介绍人找了一位洗衣妇来。

“反正你洗完了我家也是去洗别人家的,何不洗完了就替我打扫一下,我会多算钱的。”

她小声地咕哝了一阵,介绍人郑重宣布:

“她说她不扫地——因为她的兴趣只在洗衣服。”

我起先几乎大笑,但接着不由一凛,原来洗衣服也可以是一个人认真的“兴趣”。

原来即使是在“洗衣”和“扫地”之间,人也要有其一本正经的抉择,有抉择才有自主的尊严。

带一位香港的朋友坐计程车去找一个地方,那条路特别不好找,计程车驾驶员找过了头,然后又折回来。

下车的时候,他坚持要扣下多绕了冤枉路的钱。

“是我看错才走错的,怎么能收你们的钱?”

后来死推活拉,总算用折中的办法,把争执的差额付了。香港的朋友简直看得愣住了,我觉得大有面子。

祝福那位驾驶员!

我家附近有一个卖水果的,本来卖许多种水果,后来改了,只卖木瓜,见我走过,总要说一句:

“老师,我现在卖木瓜了——木瓜专科。”

又过了一阵,他改口说:

“老师,现在更进步了,是木瓜大学了。”

我喜欢他那骄矜自喜的神色,喜欢他四个肤色润泽的活蹦乱跳的孩子——大概都是木瓜大学作育有功吧?

隔巷有位老太太,祭祀很诚,逢年过节总要上供。有一天,我经过她设在门口的供桌,大吃一惊,原来她上供的主菜竟是洋芋沙拉,另外居然还有罐头。

后来想倒也发觉她的可爱,活人既然可以吃沙拉和罐头,让祖宗或神仙换换口味有何不可?

她的没有章法的供菜倒是有其文化交流的意义了。

从前,在中华路平交道口,总是有个北方人在那里卖大饼。我从来没有见过那种大饼整个一块到底有多大,但从边缘的弧度看来直径总超过二尺。

我并不太买那种饼,但每过几个月我总不放心地要去看一眼,我怕吃那种饼的人愈来愈少,卖饼的人会改行,我这人就是“不放心”(和平东路拓宽时,我很着急,深怕师大当局一时兴起,把门口那开满串串黄花的铁刀木砍掉,后来一探还在,高兴得要命)。

那种硬硬厚厚的大饼对我而言差不多是有生命的,北方黄土高原上的生命,我不忍看它在中华路上慢慢绝种。

后来不知怎么搞的,忽然满街都在卖那种大饼,我安心了,真可爱,真好,有一种东西暂时不会绝种了!

华西街是一条好玩的街,儿子对毒蛇发生强烈兴趣的那一阵子我们常去。我们站在毒蛇店门口,一家一家地去看那些百步蛇、眼镜蛇、雨伞蛇……

“那条蛇毒不毒?”我指着一条又粗又大的问店员。

“不被咬到就不毒!”

没料到是这样一句回话,我为之暗自惊叹不已。其实,世事皆可作如是观,有浪,但船没沉,何妨视作无浪,有陷阱,但人未失足,何妨视作坦途。

我常常想起那家蛇店。

有一天在一家公司的墙上看到这样一张小纸条:

“请随手关灯,节约能源,支援十大建设。”

看了以后,一下子觉得十大建设好近好近,好像就是家里的事,让人觉得就像自家厨房里添抽风机或浴室里要添热水炉,或饭厅里要添冰箱的那份热闹亲切的喜气。——有喜气就可以省着过日子,省得扎实有希望。

为了整修“我们咖啡屋”,我到八斗子渔港去买渔网,渔网是棉纱的,用山上采来的一种植物染成赭红色,现在一般都用尼龙的了,那种我想要的老式的棉纱渔网已成古董。

终于找到一家有老渔网的,他们也是因为舍不得,所以许多年来一直没丢,谈了半天他们决定了价钱:

“二角三!”

二角三就是二千三百的意思,我只听见城里市面上的生意人把一万说成一块,没想到在偏僻的八斗子也是这样说的。大家说到钱的时候,全都不当回事,总之是大家都有钱了,把一万元说成一块钱的时候,颇有那种偷偷地志得意满而又谦逊不露的劲头。

有一阵子,我的公交月票掉了,还没有补办好再买的手续以前,我只好每次买票——但是因为平时没养成那份习惯,每看见车来,很自然地跳上去了,等发现自己没有月票,已经人在车上了。

这种时候,车掌多半要我就便在车上跟其他乘客买票——我买了,但等我付钱时那些卖主竟然都说:“算了,不要钱了。”一次犹可,连着几次都是这样,使我着急起来,那么多好人,令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长此以往,我岂不成了“免费乘车良策”的发明人了,老是遇见好人也真是让人非常吃不消的事。

我的月票始终没去补办,不过却幸运地被捡到的人辗转寄回来了,我可以高高兴兴地不再受惠于人了——不过偶然想起随便在车上都能遇见那么多肯“施惠于人”的好人,可见好人倒也不少,台北究竟还是个适合人住的地方。

在一家最大规模的公立医院里,看到一个牌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那牌子上这样写着:“禁止停车,违者放气。”

我说不出的喜欢它!

老派的公家机关,总不免摆一下衙门脸,尽量在口气上过官瘾,碰到这种情形,不免要说“违者送警”或“违者法办”。

美国人比较干脆,只简简单单地两个大字“No Parking”——“勿停”。

但口气一简单就不免显得太硬。

还是“违者放气”好,不凶霸不懦弱,一点不涉于官方口吻,而且憨直可爱,简直有点孩子气的作风——而且想来这办法绝对有效。

有个朋友姓李,不晓得走路的习惯是偏于内八字或外八字——总之,他的鞋跟老是磨得内外侧不一样厚。

他偶然找到一个鞋匠,请他换鞋跟,很奇怪的,那鞋匠注视了一下,居然说:“不用换了,只要把左右互调一下就是了,反正你的两块鞋跟都还有一半是好用的!”

朋友大吃一惊,好心劝告他这样处处替顾客打算,哪里有钱赚,他却也理直气壮:

“该赚的才赚,不该赚的就不赚——这块鞋底明明还能用。”

朋友刮目相看,然后试探性地问他:

“为国家做了一辈子事,退了役还得补鞋,政府真对不起你。”

“什么?人人要这样一想还得了,其实只有我们对不起国家,国家哪有什么对不起我们的。”

朋友感动不已,嗫嗫嚅嚅地表示要送他一套旧西装(他真的怕会侮辱他),他倒也坦然接受了。

不知为什么,朋友说这故事给我听的时候,我也不觉得陌生,而且真切得有如今天早晨我才看过那老鞋匠似的。

有一次在急诊室看医生急救病人,病人已经昏迷了,氧气罩也没用了,医生狠劲地用一个类似皮球的东西往里面压缩氧气。

至少是呼吸系统有毛病。

两个医生轮流压,像打仗似的。

渐渐地,他清醒了,但仍说不出话来,医生只好不断发问来让他点头摇头,大概问十几个问题才碰得上一个点头的答案。

他是在路上发病的,一个亲人也没有,送他来的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后来发现他可以写字——虽然他眼睛一直是闭着的。

医生问他的病历,问他是不是服过某些成药,问他现在的感觉,忽然,那医生惊喜地叫了一声:

“写下去,写下去,再写!你写得真好——哎,你的字好漂亮。”

整个的急救的过程,我都一面看一面佩服,但是当他用欢呼的声音去赞美那病人不成笔画的字的时候,我却为之感动得哽咽起来。

病人果真一路写下去。

也许那病人想起了什么,虽然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仰面而写,手是从生死边缘被救回来的颤抖不已的手——但还有人在赞美他的字!也许是颜体的,也许是柳体,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活着的人写的字,可贵的是此刻他的字是“被赞美的字”。

那医生救人的技能来自课本,但他赞美病人的字迹却来自智慧和爱心,后者更足以使整个的急救室像殿堂一样地神圣肃穆起来。

有一位父执辈,颇有算八字的癖好,谁家有了刚生的孩子,他总要抢来时辰,免费服务一番——那是他难得实习的机会。

算久了,他倒有一个发现,现代孩子的命普遍都比老一辈好,他又去找同道证实,得到的结论也都一样,他于是很高兴,说:

“国运一定是好的了,要不是国运好,哪有那么多命好的孩子。”

我自己完全不知道八字是怎么一回事,但听到他的话仍不免欢欣雀跃,甚至肃然起敬——为那些一面在排着神秘的八字一面又不忘忧心国事的人。

在澄清湖的小山上爬着,爬到顶,有点疑惑不知该走哪一条路回去,问道于路旁的一个老兵。

那人简直不会说话得出奇,他说:

“看到路——就走,看到路——就走,再看到路——再走,就到了。”

我心里摇头不已,怎么碰到这么呆的指路人!

赌气回头自己走,倒发现那人说的也没错,的确是“看到路——就走”,渐渐地,也能咀嚼出一点那人言语中的诗意来,天下事无非如此,“看到路——就走”,哪有什么一定的金科玉律,一部二十五史岂不是有路就走——没有路就开路,原来万物的事理是可以如此简单明了——简单明了得有如呆人的一句呆话。

西谚说,把幸运的人丢到河里,他都能口衔宝物而归,我大概也是幸运的人,生活在这座城里,虽也有种种倒霉事,但奇怪的是,我记得住的而且在心中把玩不已的全是这些可爱的片断!这些从生活的渊泽里捞起来的种种不尽的可爱。关于拥抱

“关于拥抱,你有什么可以告诉我们的吗?”

电话是杂志社的女孩子打来的,声音娇滴滴,她说要采访我,希望我为她说几分钟话,她说,照录下来,就是文章了。

可是,关于拥抱,难道我就能像背书一样在电话里背给她听吗?此时,此地,按钮,说话,五分钟,限题,由别人记录,稿费,当然也算她的。世上哪有这种霸权?

而且,她问我的问题是如此深沉隐秘,怎能在电话上作“按钮就开腔”的机械反应?

“对不起,我没有办法跟你在电话里说。”

“随便谈一谈嘛!”

“对不起,我也没有办法随便谈一谈。”

挂上电话,一方面是轻微的被打扰的不快,一方面也是自庆,庆幸自己逃出来了。报章杂志近年来流行“企划作业”,喜欢把写作者纳入编辑的“主题构想”。作者于是身不由己,只好跟着编辑的调子起舞。我此番逃了出来,真是大幸。

关于拥抱,我其实很想说几句话,但我只想等我自己兴起时才起舞。

有天下午,我去看画展,画家因自小脑性麻痹,不能说话。

我在会场走了两圈,欣赏她明艳浑洒如南方阳光的色彩,以及泼墨般挥纵自如的笔力。这个女子,自出生,便与自己的肢体相搏,她五官曲扭,不能说话,靠“画字”和人沟通,却也居然在美国念到研究所。她画展前托人跟我说,她读过我的书,想见我,可不可以请我去赴她的画展。

我走到她面前,撕了一张纸,写了一行字,告诉她我喜欢她的画。

她立刻跳起来,扑在我身上,将我拥住。

和人作“礼貌式的拥抱”或“热情的拥抱”,两种经验我都不陌生。但此刻被人一下死命抱住的经验却让我大吃一惊——但一切发生得又那么自然,她拿捏不稳自己的肌肉,她无法轻轻拥住我,她像溺水之人抱住浮木似的,抱住我不放,那其间有绝对的信任和友爱。

接下来,我们又在纸上交谈了一会。她的字就书法言可算极丑,东支西离,有如鬼画符,但她的眼神清纯旺炽,使她写给我的字,字字读来如纯钢如精金。

我走出画廊,在南海路上痴立。

这样不服输于命运的女子,这样快乐自适的画家,这样猛烈强悍的拥抱……我一时还不能调适过来。沿着茄冬树,我慢慢的走,一面努力用缓缓的速度,将她刚才拥抱我的那份离奇的大力道,紧紧拥入我的记忆。别人的同学会

出门的时候,她蔫蔫的,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

多年夫妻了,装高兴的那种把戏看来也大可不必了。装假,实在是很累人的事,更何况,装得不好是会给人拆穿的,反而没趣。

他应该也看出来了,但大概由于理亏,也就不好意思说什么。两人叫了计程车,便往豪华饭店驰去。她本来就讨厌吃“泼费”(“尽量吃饱”的意思),何况又是去跟丈夫的同学吃。

世上无聊的事很多,陪配偶的老同学吃饭大概也算是一桩吧?今天的晚宴,她想像起来,也不觉得会有什么乐趣。所谓“老友”,本来天经地义,就该有点排外。老友聊天如果不能令别人目瞪口呆,片言只语也插不进,那也不叫“老友”了。

这种场合,她知道,做妻子的去了,实在了无生趣。但不去,又显得做丈夫的没面子,连个老婆也搬不动,只好勉勉强强无精打采的去走一遭。等一下,等到达饭店,她会把笑容拿出来挂上脸去,她会把自己装作“鸽派人士”。但现在,她想要休息一下,她把自己缩成一条还没有吹胀的气球,萎绉且扭曲,窝在座椅上。

坐上桌以后,果不出所料,几个男人开始大谈想当年,女人则静静的听,静静的吃,完全插不上嘴。同学会这种地方是不该带配偶的,太不人道了,她想,各人跑各人自己的同学会才对。好在几个太太都是质朴的人,大家低头吃东西,倒也相安。曾经碰到某些太太没话找话说,那才叫累人。

忽然,话锋一转,他们谈到了作弊。而且,他们一致把眼睛望向她的丈夫。

“哎呀,真的,我们班上唯一考试不作弊的人,就是你呀!”

“对呀,就是你,只有你一个!”

她吃了一惊,原来他是唯一的一个!她自己考试不作弊,总以为天下人都该不作弊,没料到丈夫当年竟是唯一的一个。

“那你呢?你也作弊啦!”有个太太多此一举的瞪眼问自己的丈夫。

“我不作我就毕不了业了!”那丈夫理直气壮的回答。

她默默的吃着,什么话也没讲。心里却对自己说,啊,想来那男孩当年也满可爱的,虽然现在的他已是“忠厚”人士,虽然他坐在自己身边竭力不为那份诚实而自得自豪。他的确是个诚实的君子,相处三十多年后,她倒也能为这句话盖上印章,打上包票。

“有时去参加别人的同学会倒也不完全是无聊的事。”

回家的路上,挽着丈夫的手,她想。一碟辣酱

有一年,在香港教书。

港人非常尊师,开学第一周校长在自己家里请了一桌席,有十位教授赴宴,我也在内。这种席,每周一次,务必使校长在学期中能和每位教员谈谈。我因为是客,所以列在首批客人名单里。

这种好事因为在台湾从未发生过,我十分兴头的去赴宴。原来菜都是校长家的厨子自己做的,清爽利落,很有家常菜风格。也许由于厨子是汕头人,他在诸色调味料中加了一碟辣酱,校长夫人特别声明是厨师亲手调制的。那辣酱对我而言稍微嫌甜,但我还是取用了一些。因为一般而言广东人怕辣,这碟辣酱我若不捧场,全桌粤籍人士没有谁会理它。广东人很奇怪,他们一方面非常知味,一方面却又完全不懂“辣”是什么。我有次看到一则比萨饼的广告,说“热辣辣的”,便想拉朋友一试,朋友笑说:“你错了,热辣辣跟辣没有关系,意思是指很热很烫。”我有点生气,广东话怎么可以把辣当做热的副词?仿佛辣本身不存在似的。

我想这厨子既然特意调制了这独家辣酱,没有人下箸总是很伤感的事。汕头人是很以他们的辣酱自豪的。

那天晚上吃得很愉快也聊得很尽兴,临别的时候主人送客到门口,校长夫人忽然塞给我一个小包,她说:“这是一瓶辣酱,厨子说特别送给你的。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在旁边巡巡看看,发现只有你一个人欣赏他的辣酱,他说他反正做了很多,这瓶让你拿回去吃。”

我其实并不十分喜欢那偏甜的辣酱,吃它原是基于一点善意,不料竟回收了更大的善意。我千恩万谢受了那瓶辣酱——这一次,我倒真的爱上这瓶辣酱了,为了厨子的那份情。

大约世间之人多是寂寞的吧?未被击节赞美的文章,未蒙赏识的赤忱,未受注视的美貌,无人为之垂泪的剧情,徒然的弹了又弹却不曾被一语道破的高山流水之音。或者,无人肯试的一碟食物……

而我只是好意一举箸,竟蒙对方厚赠,想来,生命之宴也是如此吧?我对生命中的涓滴每有一分赏悦,上帝总立即赐下万道流泉。我每为一个音符凝神,他总倾下整匹的音乐如素锦。

生命的厚礼,原来只赏赐给那些肯于一尝的人。包子

有个亲戚死了,在遥远的故土。消息传来,已是半年之后,我的悲伤也因不合节拍而显得有些荒谬。何况彼此是远亲,毫无血缘关系。但毕竟我握过她枯纤如柴的老手,感觉过她泪水滴落在我腕上的温度,也曾惊讶地看她住在黑如地穴的破屋里,手捧一把小炭篮与之相依为命。毕竟我也曾为她去买她视为仙丹的西洋参丸,听她说凄凉的晚境……

然而,这个生命却消失了,微贱如蚁。

好些日子以来,我昼思夜梦的常是那老妇人被儿子恶吼一声的悲怔。

那天,我和丈夫去看她,时间是上午,我们谈了两小时的话,赶在中午以前离去。她依依不舍,抵死要留我们吃饭,但环堵萧然,她哪里有饭可供我们吃?不得已,她说:

“这么远来,不吃饭就走,怎么行?我到巷子口买包子……”

忽然,她的儿子回过头来,愤然大骂一声:

“哼,包子!台湾来的人会吃你那包子!?”

老妇人立刻噤声了,我和丈夫一时也不敢回腔。那年轻人,西装笔挺,骑着威风的摩托车,时不时的跑深圳做一票生意,有时赔有时赚,但老不够他花用。老母,则丢在那里任她自生自灭。

这老妇人,因为待客的盛情,一时忘了的那份自卑感,此刻给儿子一吼,全身不安又惶愧,仿佛她真说错了话做错了事似的。

我当时心中暗怒激涌,恨不得大声骂回去,说:

“怎么样,我是台湾来的,但我就偏要吃这包子!我的嘴巴可能因为富裕的生活养刁了,我可能看这包子又肥又粗不堪入口,可是我还懂得礼数,我还知道对长辈的好意理该恭敬接受!”

但我终于按捺住,毕竟人家是母子,我若骂回去,虽逞了一时之快,恐怕长辈觉得连我这外人都如此贴心,想起儿子就更伤感了。我只好说:

“下次吧!”

“你看,第一次来,什么都没吃,就要走……”她捉住我的手不放,老泪爬满一脸,“晓风,我第一次看到你呀,我一看你就知道你这人好,我是真喜欢你,唉,我也没东西送你,你看,饭也不吃,就要走……”

对她而言,我大概等于她所有在台湾的已死的和未死的亲戚,而那些亲戚长辈又代表着一切逝去的再也不肯回来的美好岁月。

我一面拍着她的背,一面喃喃保证:

“会再来的,会的、会的,你留步,下回来,我们去吃包子。”

“今天有事要走,下次来,一定吃你这包子。”

然而,有些事,是没有下次的了。老人撒手而去。

如果,有一天,你在某个大陆巷落里,你在穿过公厕穿过破檐人家的窄道上,遇见一个奇怪的远方女子,手里拿着一团热腾腾的包子,一面流泪,一面咀嚼,那人,就是我。那人在看画

那人在看画——这件事并不奇怪,每天,全省各地画廊里,成千的画作挂在那里,成万的观众前来看画。

他在看画,我,在看他。他的额头特别凸出,所以,在他倾身看画的时候,额头都几乎要碰到画上去了。

他看画的表情显然是喜悦的,喜悦中他左顾右盼,和在场乡亲打招呼,并且微微有几分羞涩。在他背后,几张小桌拼成一条大桌,桌上放些茶点,许多人围在那里,算是画展的开幕酒会,但这位观画人对茶点不感兴趣,他只定定的望着那幅画出神。

别的画,他似乎也看,但他至终还是回到这幅画前。

屋子里,人如潮水,一波又一波。

这里是一个美丽的客家山乡,画展,便是在当地的国小教室举行,我平生还没见过画展在教室里办的事,不免觉得新鲜。教室里只有初夏悍烈明亮的阳光,投射灯,则一支也没有,但在阳光下看画也自有其妩媚处。

大桌子上的酒会食品也有点奇怪,不是惯见的鸡尾酒或洋芋片,而是仙草冰和些客家点心。蝉,在窗外的大树上鸣叫。

那人还在看画,画沿着教室周边挂着,每幅画几乎都是以大片的绿色构成,仿佛学校外面那大片大片的农地一时延伸到这间教室里面来了。

唯一不同的是,校外的农田千里一色,在南风中薰然如醉。画中的绿却极富变化,有些是初春耙地,有些是施肥薅草,有些是打取谷粒……古代有人跟着皇帝身边记载他二十四小时的生活,叫“实录”,而这位乡土画家却亦步亦趋地跟着稻禾做它终生的忠实记录,他所画的,正是一部“稻子实录”。和政治上的实录相比,稻子实录可爱多了。

我走近那看画人,想跟他说几句话,这时,旁边刚好走来一个农妇(啊,至于我为什么判断她是一个农妇,这句话却也一时说不清,可能由于她的动作,也可能由于她的肤色或音量),她忽然对着我大声说:“呀,你看,你看,这画的,就是他啦!”

我一惊,才发觉那幅画中站在田里拔除稗子的农夫,的确也是个额头凸凸的汉子。两相对照,画中人和看画人竟像一对双胞胎,而两个凸脑壳又几乎要亲热地互相碰撞了。

我这才明白,这人为什么一直微笑着,趑趄不去,他听说自己被画了,被展了,他来看他自己。

啊,我忽然羡慕起那画家来,他画的是他身边的耕作者。农人耕田,他耕画布,而他的画中人可以跑来看他自己,这比古代叶公画龙好多了,龙是不会跑到画布前来重新审视自己的。

能有自己的土地,能有故乡,能有可以入画的老乡亲,能有值得记录的汗水——对一个画家而言,还有什么更幸运的事?一只玉羊

它是一只羊,一只玉羊,静静的卧在橱架上,我也静静的看着它。

它的质地不好,用不着多么大的学问,就连我这样的外行也知道,那块玉已经差不多可以称之为石头了。

它的雕工也不好,粗疏的几刀,几乎有点草草了事。

何况它的价钱也不算太便宜。

但是,我终于决定,还是要把它买下来。当时我正走丝路,走到新疆的和阗。

小学时候读地理书,一直以为和阗玉是一种瓜果的名字,后来有次写作文,还说自己梦中到了新疆,吃了甜蜜的和阗玉,被老师说了一顿,气得终生不忘。

而当我来到和阗,和阗已无玉,据说好玉都到了苏州,那里师傅的手巧,懂得碾作。

和阗倒是有甜蜜多汁的葡萄,我想葡萄才是真正的和阗玉,和我童年梦中的滋味一样悠长。

但我还是决定买下那只玉羊,感动我的理由只有一个:那羊一眼看去,便知道是深深懂得羊的人雕出来的。搞不好那雕刻师傅本身便是牧羊人,养着成千上百的羊……

如果有人问我从哪一痕刀法里看出雕刻家是个熟悉羊只的人,我也说不上来,但那浑厚的大角,安定的神情,跪坐时端凝的架式都不是江南巧匠学得来的。这只玉羊的作手想必是闭着眼睛也能模拟出羊的风姿神态的人。

我买它,便是基于这一重感动。我不是买羊,而是买了某个从小跟羊一起长大的人对羊的喜爱的感觉。

每当我把玩那只小羊,那种真实喜爱的感觉就会来到我心中。

类同的感动后来在台北看蒙古族人跳兔子舞的时候又出现一次。纯朴的舞者把自己扮成一只兔子,多疑的、不安的兔子,一会儿掀动鼻子,一会儿溜目回顾,一会儿拔腿狂奔,一会儿刨土自娱……他的舞不讲内涵,不讲象征,不求深度,他就是老老实实扮了一只兔子,但那其间有舞者从小在大草原上和兔子千百次交换目光之后的熟稔,使人动容的其实就是那份熟稔。仗美执言

我想,开始的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后来会走得这样远。

就像嫘祖,偶然走到树下,偶然看见闪闪发光的茧,听到微风拨划万叶的声音,她惊奇的伸手摘下那枚洁白如雪凝炼如蕾的椭圆形,然后拉开它,伸展它,才发现那是一缕长得说也说不完的故事。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扯出了一种叫“丝”的东西,她更不知道整个族人将因而产生一部丝的文化,并且因而会踏出一条绕过半个地球的“丝路”——她只知道那是棵碧绿的好桑树,长在一个温暖柔和的好春天。树上有一枚银银亮亮包容无限的茧,她哪里知道那样轻柔细微的一纤,竟能坚韧得足以绾住一部历史。

又如另个不知名的先民,在一个露水犹湿的清晨来到黄河边。听见水鸟婉转和鸣,一时兴起,便跟着学叫一声:

“关——关——”

水鸟傻傻地应了一声,他顽皮的再学一声。忽然,他发现那以“ㄢ”收尾的关字是多么圆柔婉艳。

“关关。”他说。

“关关雎鸠。”他说,忽然,他知道那是一个好句子。

“关关雎鸠,”他继续念,而水鸟在沙洲上,沙洲在河上,并且由于春草萋萋,看来轻而蓬松,仿佛随时都会顺流飘走。

唉,这样简单,一条河,一个春天,河上一夜之间绿透的半实半虚的沙洲,洲上半隐半现的水鸟,以及一个看见这一切的,又欢喜又悲切的自己。他觉得有话冲到嘴边,就照直说了出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他并不知道那就是诗,他只想把春天早晨听到看到的说出来罢了。然而,他却吟出了一首诗,从一条河开始。

初识碧华,只知她是诗人罗青的妻子。而“诗人的妻子”这一职分,恐怕已经是负累颇重的名衔了。我一时也没注意她本人。后来在一九八二年我为泰北难民筹款,办了“作家小手艺义卖”,她拿出一些精致的刺绣首饰,才真正把大家吓了一跳。一九八六年她又在台湾民艺文物之家展出一次,作品更见丰美繁富。最近她把心得和作品结成集子,一页页掀开,只觉是一幅幅有插图的诗集——或者说,有说明的画册。歆羡之余,很愿意为她“仗美执言”。

碧华和丝线的因缘其实也很偶然。那年,她母亲出国,留一盒丝线给她,那大概是她第一次惊艳吧?中国人的色彩表现最早的可见于彩陶,至于文字方面的记载,则见于《尚书》:“以五采彰于五色,作服汝明。”可见早期的色彩是和丝线连在一起的(虽然并不因而不和别的连在一起)。彩色丝线的绚丽艳泽足以用来调剂单色的布,进而可以区别官阶军种,算得上是源远流长了。碧华爱上的那盒丝线,溯其源竟可以上接五千年前中国人对蚕丝爱悦流盼的目光。

碧华拿起针来,描摹之际,竟不知不觉便做出类似香包的小手艺,香包其实正是往古时代农业社会初夏时日的好心情。新嫁的女子,在第二年端午节,照例要做些香包分送族人,特别是小孩子,往往可以像“佩六国相印”般带着婶婶、嫂嫂、姊姊等人的不同香包。名为辟邪,其间自有手艺高下巧拙的比较,而新嫁娘的手艺一向是大家争看的焦点。碧华初试手艺时,心情或者亦如新嫁娘吧?分给大家围观传阅的时候,心情亦不过是节庆期间的一团喜气吧?

但缝着缝着,一针一线之余,她竟缝出自成一格的刺绣首饰来了。世上的首饰虽然有金有银有铜有锡有珠有玉有各种钻石宝石且有玻璃、陶瓷、种子、木头、骨头、牙齿……但要找一条精致的刺绣首饰却必须到碧华的工作间去——这件事,开头的时候,我敢说,碧华自己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她只是觉得丝线鲜活美丽,她只是知道把两根丝线放在一起会比一条更鲜活美丽,线线相叠,不意就这样竟撞出一番乾坤来了。

我看碧华作品的心情,也如端午节小儿伸手讨新嫁娘的香包,挂在身上,无限喜悦——为那一手生香活色的好针线,为村社间的好年成好节景好兴致,为玩着玩着不知不觉开了宗创了业的潇洒。

细赏碧华作品,或仿战国玉器,莹润温婉。或拟印度色彩,幽艳玄秘。或作螭蛟腾云或成花团锦绣。其心思之致密,品味之醇雅,用色用针之能宏肆能守成,都令人惊喜错愕不已。

如果碧华一开始就立好计划,打出旗号,拟定十年工作进度表,要把自己造成一位“现代化刺绣首饰制作人”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我更喜欢她目前的程序,是不知不识间拈起一根属于母亲的丝线——然后再拈起另一根。色与色相授,神与形相接。她在不能自持的情况下,一步步陷入困惑和奋扬,作品在梦中涌现,在冥思中成长,复在静定中一针一缕的完成。

我为碧华喜,但更为可以产生碧华的社会喜,为艺术上英雄四起开疆拓土的鹰扬时代喜,为传统可楔入现代喜,更为自己可以看到好东西的权利窃喜。

——原载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副》一句好话

小时候过年,大人总要我们说吉祥话,但碌碌半生,竟有一天我也要教自己的孩子说吉祥话了,才蓦然警觉这世间好话是真有的,令人思之不尽,但却不是“升官”“发财”“添丁”这一类的,好话是什么呢?冬夜的晚上,从爆白果的馨香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想起来了……

“你们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讲故事的是个年轻的女佣人名叫阿密,那一年我八岁,听善忘的她一遍遍重复讲这个她自己觉得非常好听的故事,不免烦腻,故事是这样的:

有个人啦,欠人家钱,一直欠,欠到过年都没有还哩,因为没有钱还嘛。后来那个债主不高兴了,他不甘心,所以到了吃年夜饭的时候,就偷偷跑到欠钱的家里,躲在门口偷听,想知道他是真没有钱还是假没有钱,听到开饭了,那欠钱的说:

“今年过年,我们来大吃一顿,你们小孩子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顺便插一句嘴,这是个老故事,那年头的肥肉瘦肉都是无上美味。)

那债主站在门外,听得清清楚楚,气得要死,心里想,你欠我钱,害我过年不方便,你们自己原来还有肥肉瘦肉拣着吃哩!他一气,就冲进屋里,要当面给他好看,等到跑到桌子一看,哪里有肉,只有一碗萝卜一碗番薯,欠钱的人站起来说,没有办法,过年嘛,萝卜就算是肥肉,番薯就算是瘦肉,小孩子嘛!

原来他们的肥肉就是白白的萝卜,瘦肉就是红红的番薯。他们是真穷啊,债主心软了,钱也不要了,跑回家去过年了。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故事每到吃年夜饭时总会自动回到我的耳畔,分明已是一个不合时宜的老故事,但那个穷父亲的话多么好啊,难关要过,礼仪要守,钱却没有,但只要相恤相存,菜根也自有肥腴厚味吧!

在生命宴席极寒俭的时候,在关隘极窄难过的时候,我仍要打起精神对自己说:“喂,你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

书摘与插图

世纪文学经典·张晓风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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