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八部门联合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八厅局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成都将加大游览参观点的免费开放程度。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市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今明两年内向社会免费开放。
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
实行低票价
《通知》要求,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并提出免费开放时间表;未免费的游览参观点应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对于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于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人造景观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规范门票的优惠对象和优惠幅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生集体参观免票,学生个人参观半票,其他游览参观点,学生集体参观应予以适当优惠;老年人、宗教人士、现役军人、残疾人、儿童均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免票或优惠。
重要景点门票价格调整
须价格听证
成都将严格调价程序,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三年,调整幅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标准,重要景点门票价格调整须经过价格听证。此外,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为防止景点恶性竞争,旅行社等团购门票的优惠率不得超过20%(灾后恢复期经政府批准的特殊优惠除外),对确要超过20%的,可下调门票价格至相应优惠幅度。
对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不得以门票经营权、景点开发经营权打包上市。依据通知,各旅游景点须在9月底前将清理情况和整改意见报物价部门,各物价部门于10月份展开审核和整顿。市物价局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门票价格比价关系,防止各景点门票价格互相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