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严查“夕发朝至”汽车旅游团队
为了确保奥运会期间驻马店市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驻马店市旅游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租(使)用旅游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旅行社严格禁止租(使)用旅游车辆在凌晨1时至4时载客上路行驶;严格禁止旅行社组织“夕发朝至”的汽车团队和散客旅游;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要求参游者办理旅游意外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旅行社在设计和推出旅游路线、项目或安排团队运行计划时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各旅行社要制定完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履行旅游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租(使)用旅游车辆的监管;凡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给予停业整顿30天及人民币2万元处罚;情节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