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旅游局200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07年,我局紧密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实力攀枝花、魅力攀枝花、活力攀枝花、和谐攀枝花”的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法制局的指导下,在市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在组织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旅游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2007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接待旅游者469.25万人次,同比增长38.30%,实现旅游总收入19.82亿元,同比增长51.67%。无任何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事件发生。现将我局2007年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建设
旅游依法行政工作是净化和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塑造地区旅游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年来,为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打造攀枝花旅游文明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旅游行政法治工作建设,从经费、人员、机构等各方面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同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了旅游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快速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
为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管理考核,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年内成立了攀枝花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唐明怡任组长,副局长柳建红、刘连志,纪检组长尹鸿冰任副组长,市局各处室、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培训中心和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等负责人为成员。攀枝花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规范管理处,主要负责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考核各业务处室和旅游执法支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由于领导班子变动,我局先后调整了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和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制发了《攀枝花市旅游局2007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科学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则,我局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制度,制定并实施了《攀枝花市旅游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继续推行考核及层级监督机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到职能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真正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运用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系统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2007年,我局遵循“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自我约束、廉洁高效”的原则,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制、司法、审计等部门监督的基础上,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扩展丰富旅游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导游证发放、星级饭店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流程等都上了墙,作了工作程序公示。同时,我局还在攀枝花旅游政务信息网和商务网上及时公布新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实现了网上政务公开。此外,我局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企业—消费者四级质量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聘请了一批共20名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其中一名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对旅游市场进行明查暗访,宣传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旅游行业中的好典型,曝光旅游市场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旅游依法行政工作的廉洁、高效、规范。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行政执法考核和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对我局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我市旅游行业现状,建议废止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我市旅游事业几个政策性问题的补充通知》(攀府发[1995]103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农家乐及各类度假村(山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攀府发[2001]11号)文件,并对继续执行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的通告》作了适当修改。同时,按时按规定上报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并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制定程序。二是在全行业推行行风评议活动,将旅游执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评议活动中去。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由于在日常行政工作中我局严格依法行政,至今未收到一起行政复议申请。
二、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和秩序
200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促进旅游秩序的全面优化,继续保持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质量投诉为零的成绩。
(一)日常检查制度化、经常化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建立健全全市旅游安全质量监督体系和景区景点治安巡查体系,要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将日常检查制度化。同时,根据省旅游执法总队的统一要求,市旅游执法支队坚持了每周不少于2次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检查。
(二)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稳妥且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发了《2007年攀枝花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攀枝花市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乡村旅游景区(点)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旅游团队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方案和文件,有效督促指导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工作实效。目前,我市旅游行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救生衣行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成效显著。乡村旅游景区(点)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绿盾行动”——旅游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冬季旅游安全工作等也正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三)重点时期重点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黄金周旅游市场治理是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特别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涉及到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的相关稳定工作,因此,我局围绕游客的出行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提前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关口前移。各黄金周前,我局组织旅游行业负责人召开了黄金周旅游工作会,对如何做好黄金周各项工作进行了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并开展5天的黄金周节前联合执法大检查。二是加大了节日期间的检查指导力度。黄金周期间,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领局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小组,深入到各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检查安全工作和服务质量,了解游客满意情况。同时,市旅游执法支队在黄金周期间还对全市所有景区景点和星级饭店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加强节日值班制度。在黄金周期间,我局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全部吃住在值班室,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及时收集上报各种情况,每天不定时对各区县和所有景区景点等的值班人员进行两次电话点名,检查到岗情况。由于谋划周密、组织得力、落实有力,确保了我市黄金周旅游工作万无一失。
目前为止,今年我局联合公安、消防、卫生、安监、质监、工商、物价、各区(县)旅游局、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员及新闻媒体等单位和个人,共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10次,联合检查6次,专项检查7次,出动检查人员780余人次,检查了全市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客运公司、农家乐等190余家涉旅单位,共计查处旅游运输合同不规范单位8家,不规范旅游团队档案22份,销毁违规宣传广告300余份,行政处罚案件2起,罚款5000元整。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
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已形成制度,将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旅游局全体工作人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建立法制化政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学习贯彻各项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纲要》,我局通过每周五下午的学习活动通过阅读、讨论,深化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纲要》的理解。《四川省旅游条例》颁布后,我局立即开展了对该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学习,发放了知识读本、法律文本,使之对《四川省旅游条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要求其通过自学的方式不断加深对其的理解。此外我局还组织公务人员和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级相关单位、市法制局和省旅游局举办的《消防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等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了旅游宣传和旅游企业法制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张贴标语等形式,在全市特别是旅游行业狠抓了《行政许可法》、《攀枝花市一日游管理暂行办法》、《纲要》《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旅游执法工作程序》、《市执法支队组织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贯。
二是狠抓了旅游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质量、消防、安全等培训。4月19日,我局在攀枝花会展中心102会议室举办了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员讲座,对全市区(县)旅游局长、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员共70余人进行了旅游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另外,全年我局在各种会议以及针对导游、星级饭店、景区(点)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各类培训中都进行了旅游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升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截至9月底,共举办各类培训7期,培训450人次,为提高我市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目前为止,我局先后共投入各类培训费用20余万元。
(三)加强了对扶贫村村民的法制教育
结合我局定点扶贫工作,把法制扶贫列入扶贫主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并举,思想灌输与自我教育结合,对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专题开展了“送法进村社”、“送法进校园”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和当前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等,共散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接受咨询近200余人。
四、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由于我省新出台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原《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故我局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重新清理,对行政执法职权依据、机关、条件、申请材料等重新进行了确认。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职权74项,其他行政职能为7项。同时,再次组织人员从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方面对我局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确认,据确认统计,我局共涉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