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切实抓好冬季旅游景区防火工作
近日,平昌县组织旅游局、林业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开展了一次综合检查,重点检查景区冬季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为游客创造安全环境。
一是针对检查情况落实各项防火措施。进一步完善景区巡逻、值班、林区野外用火、宗教寺庙用火点管理制度,坚持实行“六不烧、十包干、二十四不准”的火源管理办法;
二是要强化护林防火责任部门职责。切实做到熟悉火灾应急预案,确保火情处置、领导指挥、人员组织、物资保障;
三是要严格按照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做到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四是要严格执行火灾归口报告。全面分析火险形势,督促电力部门对景区输电线路进行火险隐患排查,有效地预防景区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