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制定2007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树立我市“阳光、健康、安全、和谐”的良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安全管理水平质量,增强旅游者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实现旅游市场“安全、健康、质量、秩序”四统一的目标,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思想,坚决杜绝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安全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岗的作用,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档案,完善奖惩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强旅游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普及旅游安全常识,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游客辨险自救能力,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经营服务活动安全健康的运行,进一步树立我市“阳光、健康、安全、和谐”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
三、组织机构
根据攀枝花市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要求和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完善全市旅游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特成立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旅游局局长费麒任组长,副局长柳建红和纪检组长尹鸿冰任副组长,各县(区)旅游局、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培训中心、市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市旅游协会及市旅游局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全市旅游行业安全质量监督岗设在市旅游执法支队。
四、主要任务
(一)县(区)旅游局
1、完善县(区)旅游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安全质量监督员的职责,并为质量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落实旅游安全检查程序,完善各种旅游安全文书及旅游档案。
2、依据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要做到旅游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于3月30日前将方案报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
3、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及其他旅游安全知识,使旅游从业人员自觉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观念,使旅游者深入了解旅游安全常识,在本地区营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生产氛围。同时要针对本地区景区(点)的实际情况,做好黄金周和各项节庆活动的安全宣传、引导工作,确保黄金周和活动期间旅游市场井然有序。
4、积极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旅游安全检查,检查环节要严、过程要细、范围要广,不能疏漏任何一个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登记造册,跟踪督导,直至隐患消除。
5、加强对本县(区)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质量监督岗制度的建立,工作开展等的督导,确保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质量监督员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作用。
6、要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安全报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旅游培训中心
1、加强对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培训工作中要开展安全演习、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安全培训要制度化、长期化,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长中短期培训计划。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宣讲力度,使旅游从业人员了解自己在旅游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市旅游行业内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完善旅游安全培训档案,特别是对全市旅游安全监督员要有计划和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提高从事旅游安全监督工作专业化素质。
(三)旅游执法支队
1、督导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质量监督员制度,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机制,并为安全质量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2、督导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档案,并于3季度对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档案检查。
3、在三个黄金周、各类节庆活动、两个假期要积极组织和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农家乐、旅游车船公司等可能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合格。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理。
4、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绿盾行动”以及根据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依法行政,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从3月份开始,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车辆使用情况的专项整治,对旅行社违规租用非旅游资质车辆的行为要依法严惩。
5、要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安全报表、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质量规范管理处
1、与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善奖惩机制,并与旅行社年检、导游年审、星级宾馆复核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惩。
2、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调查研究,完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旅游安全例会制度。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3、及时传达上级安全部门的相关精神,汇报各旅游企事业的工作情况,反应旅游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演练,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同时检验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及各方面的协调配合能力。
5、广泛宣传旅游安全知识,引导游客安全理性出游,增强人们的旅游安全基本常识,提高人们对危险的辩识能力和抢险、自救能力。
(五)市场开发处
在重大节庆活动要积极协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安全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举办。
(六)规划财务处
1、在新的旅游项目规划中,要以安全为立项的首要前提,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防范措施不足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2、积极争取旅游安全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旅游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局办公室
1、切实做好全局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所需要的人、财、物的使用要做到保障有力。
(八)旅游企业
1、建立健全本单位旅游安全管理监控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质量监督员的职责,建章立制,制定安全自查程序,完善相关安全文书,为质量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安全档案管理,并于3月30日前将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员名单报市旅游执法支队。
2、依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旅行社要认真把好五道安全关口;星级宾馆(饭店)、景区(点)、农家乐、社会餐(旅)馆、娱乐、购物场所要把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防食物中毒为主要内容的五防工作。
3、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类旅游安全培训,对新聘的人员,特别是从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要系统的,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4、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旅游安全工作充分保障,同时对安全设备要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转。
5、要对旅游安全设施设备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查环节要严、过程要细、范围要广,不能疏漏任何一个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合格的安全设施、设备要坚决停止使用。
6、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本单位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要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护和处突演练,并从演练找出不足之处,锻炼队伍。
7、要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安全报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一般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参加本年度先进、优秀评定,并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出现较大及以上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降级或取消经营资格和从业资格。
(二)各县(区)旅游局、旅游企事业单位不积极支持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员工作,旅游安全质量监督岗不履行职责、安全档案不齐备或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不积极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二次者将责令停业整改。
(四)对在旅游安全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避免了旅游者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和在旅游安全事故中见义勇为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奖励。
(五)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报质量规范管理处,质量规范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情况于12月10日前作出本年度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