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家庭旅馆将统一标识 使用集体商标有“门槛”
鼓浪屿家庭旅馆集体商标
从外观上看,首先是鼓浪屿岛的微缩地形,上面的横竖线条表示岛上的大街小巷,其中的圆点则代表散布在大街小巷的家庭旅馆。
鼓浪屿上首个集体商标——鼓浪屿家庭旅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8日被正式受理。如果注册成功,它将成为国内家庭旅馆业的首个集体商标。
据了解,早在去年下半年,鼓浪屿工商部门就出台了《“鼓浪屿家庭旅馆”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准备引导鼓浪屿家庭旅馆协会注册“鼓浪屿家庭旅馆”集体商标,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品牌战略。在工商部门牵线下,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与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所终于正式签订《商标注册申请委托合同》,委托对方为其代理注册集体商标事宜。
“鼓浪屿”文字商标已被抢注
“目前我们只是先提交了鼓浪屿家庭旅馆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合道商标事务所相关负责人邱女士告诉记者,“因为鼓浪屿出名太早,文字商标很早就被人抢注了。”
原来,此次家庭旅馆协会本想将“鼓浪屿”三个字用作集体商标的文字部分,但经查询,目前使用“鼓浪屿”三个字的商标竟已多达50多个,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很多类别都已被抢注。
“在服务业类别抢注‘鼓浪屿’的是哈尔滨一家洗浴中心,在2000年注册的。”邱女士说。由于对方拥有商标注册在先权,且已过了法定的异议撤销期限。他们只得暂且放弃注册“鼓浪屿”文字商标,而是先将家庭旅馆协会的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图形。
但是,鼓浪屿家庭旅馆业使用“鼓浪屿”作为集体商标也不是全无可能。邱女士表示,由于哈尔滨这家洗浴中心在商标注册后一直没有使用,而根据相关法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他们准备以此为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使用集体商标将有“门槛”
据介绍,每逢长假,到鼓浪屿旅游的中外旅客均在2万多人以上,而家庭旅馆这一新兴行业也正在成为鼓浪屿留客的主力军之一。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鼓浪屿岛上共有22家家庭旅馆,其中20家已经拿到营业执照,另有两家已具备条件,证照正在办理当中。在工商部门的引导下,除支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之外,多数商家也都表明了注册个体商标的意愿,其中4家家庭旅馆的个体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受理。
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会长许一心表示,注册集体商标,将有利于岛上的家庭旅馆业者联合起来形成品牌效应,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行业自律,健康发展。他表示,目前,行业的几个管理规定正在制定当中,今后岛上的家庭旅馆将会有一个统一的服务标准,避免陷入无序竞争。同时,协会还将制定一个管理规则,设定行业准入,以及允许入会并使用集体商标的相关条件。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根据《商标法》规定,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此外,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将不予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庆光 郭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