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考察游续:公款出国游谁见过这个
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就“部分官员出国旅游”一事向媒体作出回应:网上流传的6人12天考察南非等三国,确系“业务学习考察”,“经过严格审批”,“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公务人员出访规范要求”。此外,人均花费8万元属实,“费用未超预算”。(6月11日《扬子晚报》)
这恐怕是一个令很多人意外的“回应”,原以为当事方会因为“心虚”而避重就轻,或者闪烁其辞,顾左右而言他,没想到广州海事法院虽对媒体揭露的事实照单全收,却对指出的问题全盘否定,而且振振有辞,理直气壮,完全是一副坦荡而无辜的姿态。真的很无辜吗?在下结论前,笔者想问三个小问题:
首先,这个所谓的“回应”结论,是由广州海事法院监察室调查得出的,法院的领导带队出国考察,下属的监察室调查其是否违规违纪,这是典型的儿子监督老子,这种调查本身都“违规”,又如何能够令人信服其公正性呢?(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