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专毕业是农业集体户口,婚后迁到男方家在农村,户口上面户口性质是家庭户,职业是农业劳动者,请问我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 顾名思义,农业集体户口的属性仍然是农业,只不过由单一个体演变为集体
我是一名初级士官,入伍前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入伍后档案记录的是城镇户口,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复员后户口性质如何确定,是否能按照城镇户口给予安置工作? 我是一名初级士官,入伍前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
我的原籍是临沂农村户口,上大学时迁出,毕业后迁回原籍,现由于夫妻投靠迁入济南一农村,可是他村委说我是非农户口,不享受他村的村民补贴。请问,我有权享受吗?山东不是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了吗?为何这里还要要求
金钱会是太平天国时期活跃于浙江南部的一个秘密社会组织,从1858年创立到1864年失败,坚持反清武装斗争长达7年之久,会众最多时号称10余万人,势力及于浙江的平阳、瑞安、永嘉及福建的福鼎、霞浦、福安等
所谓秘密社会,就是指存在于民间的各种秘密结社活动,多以“社”或“会’相称。首先,秘密社会与民间结社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广泛存在于民间的各种结社的互助方式,就为秘密社会所吸收,采纳。其次,秘密社会又
一九五五年和一九六二年,我先后写过《关于“农民政权”问题》(刊《新史学通讯》八月号)和《试论李自成大顺政权的性质》(刊《新建设》第三期)两篇习作。分别从理论上和从史实上,论证了封建社会的单纯农民战争,
二十二年以前,伟大领袖毛主席在深刻阐明“腐朽的大的力量要让位给新生的小的力量”这一历史辩证法时,曾经指出:“清朝,早被推翻了。什么人推?孙中山领导的党和人民一起推。”(《美帝国主义是纸老虎》,《毛泽东
公证处是国家的事业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类似,属於法律仲介,因此不能定义为有“司法性质”。司法相对而言,是政府权力,而公证、律师事务则属於民间权利(大体如此,但我用词不甚严谨) 从《公证法》的条文可以看
18世纪中国婚姻论财中的买卖性质及其对婚姻的作用 王跃生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婚姻论财是很普遍的现象。虽然,我们不能将婚姻中索取、收受财礼一概视为买卖婚姻,然而必须承认,不少婚姻的缔结又的确具有买卖的
论述教唆犯性质的文章 8000字以上 摘要超过400字以上 大体就是这样 谢谢 教唆犯的性质 现代关于教唆犯的性质问题,中外法学家众说纷谈,莫衷一是,主要有教唆犯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