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业务员,和公司销售总监一起出差,是销售总监在开车,车撞到树上,我的右胳膊断了,目前住院治疗等费用都花了3万5千多了,我这能算工伤嘛? 当然算工伤。民法上规定的“在工作的情况下”包括
我在一家重工业<钢铁厂上班>,公司对废钢中的含量高的铜.铝.不绣钢等物质鼓励检取.不准带出厂要求买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本月2号下午四点保安来宿舍房间乱查.乱翻我的私人物品.搜查过程中.他们在
昨天下午我的父亲在一家超市准备买三版电池,但由于是第一次这家超市他不知道哪里有收银台,所以他一直在找,走着走着他走出了超市门口,看见有个看门的想去问,就在这时被商场管理人员拦住,说他是偷窃
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同村的一个人同为从事承包工地的是竟争对手.前天我刚刚承包了一块工地,工程车要经过他堂亲的已被公众走成道路的田地,他竟然就是只针对我拦路扣下我的工程车,被他开到他的厂
本人是被临时雇佣到公路段进行修路的,在工作期间被修路的机器刮倒照成骨折。手术进行了内固定,加了两根钢钉, 既然你是被临时雇佣到公路段进行修路的,那么你与用工方形成雇佣关系,工作期间被修路的
我父亲50岁。在一家洗浴中心后勤做员工餐。自已买自已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算是自已分配。在中午忙完后在员工卫生间洗澡由于地滑摔倒,高血压病发中风。公司没有交纳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
在下班时间生重病,老板应该承担多少医疗费用。【老板没有给员工买任何保险】。谢谢。 ··按照正常的疾病医保处理。 老板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是因为工作
对以前工伤补偿有这样的文件吗? ··工伤处理,有时间界限和诉讼时效,过期不候。没有这样的文件。
··单位应当在6个月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单位不报的,该人可以在一年内申报。 根据工伤鉴定的残废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瞎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在6个月内想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