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个人签订了"委托购房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委托其协助购买两套房子。但过了大半年,并没有买成。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对方同意支付双倍定金及赔偿金,并承诺在某日前付清。 但对方以各种理由
上个问题也许没有描述清楚,问题补充有字数限制,再提问: 我是2011年2月19日拿到一家公司的offer(公司是正规的公司),offer上面明确写明是2011年2月28日入职,但也补充了一句:如
我和某人合伙租车给公司(各出一台车、签了合伙协议书),现合伙关系未终止对方却私自和原有公司签了租车合同,造成12月止我的车就不能再租下去了,而他本人却另外买台车租给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他是否违约了?
公司提出要解除无固定期合同(公司无经济原因,我无过错原因,不是能力问题,公司单方违约),也查询了很多关于赔偿的方法的信息,已知道赔偿的月工资算法,年限计算,赔偿倍数,只是对于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不是
某人买房子13万元,剩13万。一手交钱一手交房证。签名:卖方:某某 买方:某某 已交定金5000元。如果买方毁约定金不返还。卖方违约双倍赔 偿。 我想问
工商投诉、消费者协会投诉,上诉投诉都不行也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有发票和合同就ok,证明契约关系的存在 合同没提违约责任不代表没有,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的,我们是成文法国家。
另,因甲方没有按照他们以前的承诺支付我酬金,我便没有上交营业额(甲方也有我的押金),甲方说告我挪用公款是否成立? 甲方的口头承诺以不当理由拒绝兑现并消取,我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件事属实,是
另,因甲方没有履行承诺,付我劳动报酬,我便没有上交营业款(甲方有我的押金),那他们告我挪用公款是否成立? 你起诉是你的权利,不过,赔偿就要有依据了,不当理由这个要审理才能判断的。
买了一个二手房,房价上涨过猛,卖方反悔,拒不过户,我们告上法院一审二审卖方都输。现在还是要加钱,不办理过户,他们房子已经付完拿到房产证,但是我们有锁定此套房产并一直居住。但是法院强制执行下来会怎么办?
我写了一篇介绍好人好事的通讯稿件发给某报,被记者换了题目,以记者的名义发表,稿中大部分内容是摘自我的原稿,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我致函记者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可记者来电话说,他没用我的稿件去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