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歼-7(2)
捷克,印度,中国都取得了米格-21的生产许可,在自己的国家大量生产该型战斗机。我国由50年代末开始对米格-21产生了浓厚兴趣,但当时由于中苏已出现裂痕,苏联并不想提供这一先进战斗机给我国,尤其是生产技术。甚至在莫斯科航空界上米格-21公开亮相后,苏方对我国的答复竟然是“我们根本没有这个型号的飞机”。但随着共产国际形势变化,苏联需要中国支持,于是1961年中苏签署协定,授予中国 米格-21F-13 飞机及 R-11F-300 发动机的制造特许权,包括全套生产技术资料,飞机、发动机散装件,以及当时国内缺少的成品、原材料。但由于中苏交恶,实际上大部分的技术资料没有到手,到手的有很多错误,真正有用的就只有几架样机,这给试制带来了困难。最后经过负责此项目的沈飞公司和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艰苦努力,硬是“照猫画虎”把米格-21制造出来。因此我国的米格-21研制历程与印度、捷克非常不同。
这一过程是痛苦而卓有成效的。之前国内科研机构曾构思过 东风-113 高空高速战斗机,但因好高骛远,很快被迫放弃,科研力量的思想变得更脚踏实地。1961年国内开始对米格-21进行系统的“ 技术摸透 ”工作,赋予这一新歼击代号“62式”。次年5月,航空研究院和航空工业局联合做了部署。其深远意义在于为自行设计先进的歼击机打下一个牢固的基础。“技术摸透”的步骤,首先是根据仿制需要,摸清主要的生产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关键和材料;其次是仿制,通过必要的试验研究,摸透其设计思想、设计方法和技术特点。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在对米格-21的“技术摸透”中,完成了飞机强度计算报告的校核、机头锥强度计算、机翼的强度与刚度计算、飞机战斗性能分析、空气动力特性校验计算等39项课题;进行了27项3300次高低速吹风试验;安排了进气道、飞机共振、座椅地面弹射、飞行等64项试验。通过这些计算和试验,一方面补充和校核了设计技术资料,同时也学习和掌握了原设计的方法,为自已积累了经验。
锻炼技术水平的另一途径是开展对西方国家飞机的分析研究,兼收并蓄,吸取诸家之长。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前后对5种歼击机和高空侦察机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研究报告,绘制了部分图纸,搜集整理了某些飞机可供借鉴的技术。沈阳飞机厂和发动机厂还在试制中逐一解决了钛合金件成型、整体壁板化学铣切、整体机头罩加工、整体密封油箱装配、非金属蜂窝锥体制造等工艺技术关键,完成了各项技术攻关。其中包括26种新合金、涂层等新材料,试验并掌握了46项新技术和新工艺。实践证明,用三年时间对米格-21飞机进行“技术模透”的决策是正确的。磨刀不误砍柴工。“技术摸透”为歼-7的研制和自行研制更先进的歼击机,准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64年,62式改名歼-7。
1966年1月,首架歼-7在沈阳飞机厂首飞,试飞员是 葛文墉 。1964年和1965年航空工业部确定成都飞机厂和贵州飞机厂也生产歼-7。后来基型歼-7大约生产了十几架。
歼-7基型装有1门30毫米航炮,可外挂2枚霹雳-2空空导弹或38枚火箭。进气道进气锥可分三级调节。发动机为一台 涡喷-7 涡轮喷气发动机,推力38.245千牛,加力56.388千牛。涡喷-7是黎明发动机制造公司于1963年按前苏联 Р11-Ф-300 发动机开始仿制的,1966年12月国家验收,1967年小批生产。1968年转至黎阳公司试制,1970年开始批量生产。首翻期为100小时,总寿命300小时。1980年后涡喷-基型基本停产。在使用初期出现了不少影响可靠性、耐久性与维修性的结构问题,通过改变结构、更换材料和改进工艺,基本排除故障。改进包括,新工艺制造的涡轮叶片和部分重要零部件,加力燃烧室和压缩器则重新设计。后期的涡喷-7的涡轮叶片从31片减少到24片,更大地提高了可靠性,减少了发动机对喘振和失速颤振的敏感性。
歼-7基型揭开了歼-7系列的序幕。此后歼-7衍生了众多的改型,包括I型、Ⅱ型、Ⅲ型、A型、B型、E型、M型、MG型、PG型、P型、MP型、FS型、MF型等。
歼-7基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