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大家的帮忙~这样会留案底吗?
到超市买东西被冤枉说我偷东西,当时我没有背背包,手上只拿了一串钥匙,一个钱包,一把雨伞进入超市,买了两盒牛奶和一包泡面,结完帐突然被超市的工作人员拦住我说我刚才拿来看的一瓶200ML的塑身霜少了一支,认定是我偷的。当时我手上拿着一串钥匙,一个钱包,一把雨伞,还有刚买的两盒牛奶和一包泡面,身上并没有他们说的丢失的物品,因为当时我没带手机于是我要求超市报警,但是他们坚持不报还说什么是给我面子,我说我没偷我不怕,就让警察处理好了。然后他们几个工作人员围上来硬要拉我进办公室,我奋力反抗坚持要报警等警察来了再进办公室。在这过程中,他们还说他们那前几天丢的塑身霜也是我偷的。僵持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才报警,后来我们跟警察去派出所,刚进警察局就有个人拿着相机来拍照,问询的过程中也让我提供了家属的工作单位和姓名,还按了手印。做完笔录后警察让我到另一间房等下,我在等待的那段时间他们应该是和超市的工作人员在看超市的监控录像,过了一会,警察就叫我走了,没做什么处理。我现在担心的是这样会不会留案底,还有我想知道他们拍照是做什么用的 ?
不会有案底的。拍照视为证明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的程序合法。你可以要求超市赔偿的,他们让你留在超市1个小时,树限制人身自由,你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赔偿并道歉。
不会有案底,一般如果构成治安处罚,公安部门会有处罚手续,既然叫你走了说明不构成处罚的条件,甚至可以说不存在处罚的问题,因此,不用担心。至于拍照,只是根据情况对现场做一下证据保留,如果不构成犯罪,则过一段时间就会删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