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知县卖《语录》(图)

中国人有读语录的传统。有人读,就有人编、有人卖。孔子的学生为了证明自己的老师犹如“日月”,把老师的语录乃至老师高级弟子的语录,合编成一本书。《论语.子张》引子贡之语曰:“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肫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肫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论语》其实就是这样子的一本语录大全。其后一千五百多年,朱熹出世,绝对信奉“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其语录就更多。一部《朱子语类》,字数是《论语》的几十倍,印数与《论语》的比例如何,没见过专门研究,不可瞎说。朱熹之后,各色人等竞有语录流传,而影响似乎每况愈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八五,说到江苏巡抚采进本《薪逍集》四卷,说:“国朝许昌国撰。昌国字仔赓,原字一清,荆溪人,岁贡生。是书首《杂着》,次《论学》,次《论古》,次《课徒训儿》,各为一卷,大抵皆语录之类。”又说:“按其事状,盖亦笃行好修之士,故集中讲学之语,多能切实近理,特不以著作见长耳。”“不以著作见长”而能以“语录之类”编书,一蟹不如一蟹的味道,也就挥之不去。
好玩的是,竟然有官员出售自己《语录》图利。
张祖翼《清代野记》卷下,有一则《道学贪诈》,记河北枣强知县方某,就说到这么一件事。枣强当地风俗,“县月有集,来者麇聚。方于是日以少许酒食,款乡之耆老于堂上。毕,出所着《语录》若干册遍给之,且曰:‘此本县心得之学,足裨教化,所值无多,尔曹可将去。按都图散之,大有益于人心风俗也。’耆老以为赠也,称谢而去。翌日檄诸里长等按户收刊资,每册若干,又获金无算。”这一段故事,真是耐人寻味。
这位方知县,据说是桐城方东树的族弟。早年曾“窃先生未刻之稿,游扬于公卿间,坐是享大名”。当了十多年清客,终于得到曾国藩赏识,“执弟子礼焉”。这个“弟子”真是非同小可,与李鸿章“称同门”。后来李鸿章“督畿辅,方某以知县分直隶,补冀州属之枣强知县”,也就有了靠山。结果,在枣强知县任上为非作歹劣迹斑斑,卖《语录》不过其中之一罢了。分析其手段,有几大特色。一是别出心机,老谋深算。他大约早就想印书卖钱。为何选中《语录》?很有谋略。学问做不出来,语录却大可随口而出。身为知县,总让秘书代笔,不如干脆让秘书作记录员。这样编成《语录》,不但省心省力速记速成,而且谁也不能说抄袭剽窃。二是看准时机,骗人上当。与其摊派到各部门,弄得鸡飞狗跳,不如利用集市这个机会宴请地方长老,当面“送”给每人若干,让他们主动拿走。三是滥用权力,决不手软。“送”书之时,大谈教化人心,闭口不谈要钱;“送”书之后,却运用强权,按户收钱毫不含糊,恐怕少一文都不行。其手段之阴险,堪称是方知县的一大“创造”。
官员印书,或者真有学问,心思原不在做官,自己的研究心得逐步刊刻成册,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或者风流儒雅,一面认真做官,一面吟诗作文,政绩与文集并行不悖;或者附庸风雅,明知自己其实不是那块料,却装成一副满腹斯文的模样来。刘成禺《世载堂杂忆》记有“岑春萱不学无术,张之洞有学无术,袁世凯不学有术,端方有学有术”之说,也就说的官场几种人。等而下之者,则有如这位枣强知县,看别人印书,以为生财有道,于是滥印滥发其《语录》,骗人拿走,再按户收钱。他当然知道,他的《语录》,既非远胜于陶渊明、苏东坡之诗,也非近胜于自己老家桐城诸君子之文,所以,他并不吹嘘与日月共光辉,与天地共长久。他只是用“大有益于人心风俗”作招牌,用欺骗的方法让人上当,为自己牟利。看来,他的眼睛里除了银子之外,绝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从这一点看,这位方知县,可以称之为官场卖书者的一种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