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诉讼该怎么答辩?
我们于2008年4月30日从别人的手中接手转让的门面,我方出资了几万的转让费,同时房东老板在场,房乐老板也签订合同同意转让。但当时只有上一届承租人和房东老板的签名,我并未签字,只是由上一届承租人出示的门面转让的收据给我方。到了2009年4月30日我们又直接交的1年的房租续租但没有签订合同,房东老板出具了一年的收具给我们。可是到了2009年7月31日房东老板在并未征求我方的意见就将房屋出售。到了2010年4月28日房东才书面告之门面出售,要求在5月1日前我方搬出门面,要么就接受新房东乱涨的高房租门面价格,同时不同意转让。这种情况下我方肯定不会搬出,新房东老板于5月9日将我方告上法庭,要求我们搬出门面。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答辩,请高手帮忙写一份答辩状。
对方的诉讼请求是什么,你没有相关的材料怎么写答辩状呢?
答辩状必须是针对起诉书中的具体问题来答的。未看到起诉书、也没有具体的信息 很难有一份好的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