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时间多长
我朋友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参与绑架、勒索,但是未成,现在在拘留所,请问这样会被刑拘多少天或会被检察机关起诉吗?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该条第二款之规定,刑拘最长可以延至30日;另根据该条第三款规定,提交检察院批捕还有个7天。。。。
所以实际上刑拘最长是37天。
刑拘期满后,要么逮捕;要么变更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另依据刑诉法规定,批捕后还有最长7个月的侦查期,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拘的最长时间是37天。在此期间由公安局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批捕后再由公安局进行刑事侦查和补充侦查。然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的放人,起诉的由法院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