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定性
刑法是根据哪些标准来判断一些人是否违反了刑法的301条,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p31
一、犯罪的基本特征
1、严重社会危害性
这是根据传统观点,这是构成犯罪的最基本特征,构成犯罪必须首先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在不同时空,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都是不同,如投机倒把行为(如从西安倒苹果到北京赚钱),现在并不认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还不够,还需要有一定严重程度,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2、刑事违法性
有社会危害性,但没有法律规定也不能定罪处罚。
3、应受刑事处罚性
看书。
如果争议很多的问题,用书上的话来答,如果看书很多、有把握可以自己答。
二、犯罪概念(涉及到如果认定社会危害性和罪刑法定原则)
(一)但书问题。
我国刑法典规定犯罪的定义,p32一切……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如何看待但书。
1、 但书规定的起源
1) 直接起源。《前苏联刑法典》对犯罪概念的规定,最早1926年,《苏俄刑法典》第六条。是去危害社会性质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我国十分重视刑法典的起草,共起草了33稿。起草过程中,可以看出前苏联犯罪概念对我国的影响。1954年刑法草案,第一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并且缺乏危害结果而不能危害社会的行为认为是犯罪。以后各稿也有相似表现。因此可以将苏联刑法典看作直接渊源。
2) 中国文化渊源。我国有“法不责众”的文化传统,中国所谓的法主要是指刑法。国家权力的膨胀在刑法上得到充分发展。法就是刑。这种观念影响深远,如54年制定宪法,我国最重视的就是刑法。刑法制定了38稿,但其他法律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因此这种法文化对当代中国有很大影响。刑罚权膨胀是我国刑法的特点。采取的是重刑主义。这样打击面就不能太宽,这样将动摇统治基础。所以采取重刑主义,作为刑事政策,打击面不能过宽。法不责众这个策略在刑法上的表现就是要缩小打击面,要在数量上进行控制。要将达到一定程度才作为犯罪处理。我国刑法典不仅进行定性分析、同时进行定量分析。这与美国不同,美国没有定量的分析。这涉及到犯罪顶替的问题。美国犯罪率高于我国,这是因为对犯罪的认识不同。如盗窃矿泉水、逃票都被认为是犯罪。这种定量因素是传统法文化在当代中国的体现。
2、 但书的内容。刑法13条规定,情节显著……不认为是犯罪。
1) 条件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节是指客观损害结果以外,影响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情况,如方法、手段、时间、地点、动机、一贯表现等。我国对情节分别作了不同表述。七种情况:特别恶劣;特别恶劣;特别严重;严重;较轻;轻微;显著轻微。如何划分后三种。情节较轻是从轻处理的条件,构成犯罪,适用较低的法定刑。情节轻微,37条规定,情节轻微是免予处罚的条件,对已经构成犯罪,免予处罚(法院根据情况,给与非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与情节轻微是罪与非罪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