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由于本人不符合贷款购房的条件,想以我亲戚的名誉贷款买一套房,我则跟亲戚订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如下四方面(甲方系我亲戚、乙方系我)。大家帮看看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一、乙方以甲方的名誉购买商品房一套,则首付款、月供款由甲方负债,房产证以乙方的名誉办理。
二、如乙方认为需要,甲方无条件将商品房过户至乙方。
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能将房产出卖、抵押、转让。
四、房产归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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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协议只对你们双方存在法律效力,而无法对抗第三人。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产权人为所有人,因此,如果你亲戚私下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是有效的,因为房屋登记部门显示该房屋属于你亲戚的,对外来说,你亲戚是这套房屋的产权人,其有权处分该房屋。而对于你的损失,只能通过该协议,向你亲戚追偿。
该协议有问题,且意思不明确。你的意思是不是以你亲戚名义买房,你向你亲戚提供还月供的钱,房子最终需要转到你的名下?
提供如下建议供你参考:根据现在银行贷款政策,房产证上有几个人,借款合同上就有几个人,所以你如果不是借款人就不能上产证。解决办法:以你亲戚为主贷人,你为次贷人,一起贷款买房,这样你就能上产证了。
如果只以你亲戚为借款人向银行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只有你亲戚一个人名字,由你亲戚来还月供,此时房子实际为你亲戚所买,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在房贷还清之前,银行也不会同意将房产证转到你的名下,只有结清贷款了才可以转给你。
综上,你的协议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没有什么以谁名誉买房、以谁的名誉办理的说法。银行只问借款人是谁,借款人是谁房产证上就有谁。采取“以你亲戚名义买房,你来还月供,最终房子转到你的名下”的方式有一定风险。协议要写清楚,银行还款的单据要保存好,以免你亲戚最后不认账,你会钱房两空。
有个建议,您可以签订一个转按揭的房屋买卖合同,让您的亲戚签上字,并且写一张收据,证明您的亲戚已收到房款(其实您没有支付房款),这样可以互相制约一下。当然,取得房产证后过户才是最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