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样才能拿回工资
我在这个地方做的时候要经常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的。现在觉得很亏不做了。也不是要那个加班的费,我拿1700有几个月了,后来买了社保说要扣200,实际扣了100,小地方随便了点。有个合同,那时也没看就签了空白的,现在要走了他就说我是1500的工资,扣200就是1300了,就这样算给我,还说的毁约不给也可以,那时签合同时是他说那个是做样子为了买社保的,一切都不变才签的,我这样能拿回他扣下的工资吗,要说损失我能用加班来说吗。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
1、如果走法律程序,劳动待遇标准应该以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约定为准。
2、员工加班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你应当提供加班的相关证明,比如考勤。
3、正常离职,企业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如果因此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你拿不出相关证据,最好能有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号牌、工作服等。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如果能在监察部门解决是最好的。
说的有点乱。
1、单位按规定给你办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需要个人负担一定费用,养老个人负担社平工资8%、医疗2%,这部分是你应该负担的。养老保险可在社保部门查询你的缴费情况,主要是个人账户余额;医疗保险看看单位发没发给医保卡就明白了。
2、加班没有支付你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没有支付你双倍工资等,可在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你需提供平时加班、节假日加班的相关证明资料,比如加班表、节假日工作安排表等。
3、该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暂时没有工作的,且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你离开单位时,可以领取失业金。同时你有权从单位领取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一年工龄发给一月工资的补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确实说得有点乱。
加班费的举证责任不在你,你只需按照事实提出即可!工资问题同样如此!你的问题是要先证明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