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后案件又转到检察院
一审判决不服,就上诉。
案件上诉到中级法院,最近律师又得知案件被转到市中级检察院了?
这是怎么回事?谁解疑下。
呵呵,这个题已经询问过了--楼主所说这种情况应该是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原来的证据有待补充,向中级法院申请补充侦查,或者中级法院因故退回市检察院补充侦查。
呵呵,一般这种情况,说明这你上诉的理由是成立的,公诉机关原来的证据不足,所以,现在要重新补充。
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