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朋友一个问题,我的钱还能要回吗?
律师朋友,麻烦你们了,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曾经有个朋友找我借钱,借了6W给对方,但是现在好几年了,也没回音了,当然借据也没写的,现在只有我给对方的汇票,不知道这个钱还能要回呢?
必须具备以下证据:
1、划款凭证;
2、录音证据,可以是电话录音,也可以是找到借款人后的谈话录音,只要有借款人承认借款的事实即可。
3、录音的时候可以让其他人在现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光凭这汇票不能成为充足的证据,可能要打水漂了.
采取与对方沟通的方法,并得到承认,同时要追加其他第3方证人佐证,或许有一线希望.
任何纠纷处理都重在证据,而“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针对当事人举证方面的一条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
因此,你好几年钱借给朋友的6万元钱,由于没有让借款人留下借据,仅凭你给对方的汇票存根,是无法达到证明朋友曾向你借过钱,而你也确实借给他钱的目的的。
因此,你只能设法找到他,争取让他给你补写一张借据,或者通过电话与朋友联系,明确向其追讨欠款的目的,同时录下与他的谈话,只要他承认曾向你借过钱,那么,就可以以录音及汇款存根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朋友偿还欠款了。
否则,你无法通过法律武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