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抗辩权的种类和联系区别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
根据不同的标准,抗辩权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和程序法上的抗辩权。程序法上的抗辩权,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从程序上提出异议,如管辖异议权。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包括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就是永久性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延期性抗辩权。
抗辩权的种类和联系区别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
根据不同的标准,抗辩权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和程序法上的抗辩权。程序法上的抗辩权,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从程序上提出异议,如管辖异议权。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包括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就是永久性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延期性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