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兄弟三人合伙出资购买了一块镇上的地皮
2005年兄弟三人合伙出资购买了一块镇上的地皮:老大出1万,老二出2.3万,老三出2万,合计5.3万,土地证写了老大的名字。之后老大没有继续出钱,老三继续出了5.8万,老二把楼房建起来(5层半),建楼房约花费老二40万。问题1:2010年老大和老三要索回他们的资金(老大1万,老三7.8万),且要考虑土地增值的部分,应该怎么算给他们?问题2:要是打官司的话,老二是否有胜算,应该怎么打?问题3: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话,应该是怎么判,怎么算?
你好。
1、就增值部分,可以自由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评估。
2、老二有胜算。
3、怎么打,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说清楚。要介乎律师的经验和实际情况。
4、官断十条路,怎么判,要结合实际情况。
希望对你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