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南作战中这位13岁的越南女孩该不该杀?(2)
对越作战结束后, 按郜副指导员的战场表现, 他本人带领二排配属团二营. 在拉敏,391高地. 班甘战斗中. 他们排摧毁了越军高射机枪阵地, 重机枪阵地各一个. 击毁越军土木工事二个, 本应立功受奖, 可最后不仅他本人没有立功, 而且全排都没立上集体功.
79年对越作战如今已经成为历史了, 每当战友们聚会时大家都会谈起这件事, 至今有的战友仍然认为当时郜副指导员不该开枪打死女孩.那毕竟只是一个孩子啊!
但相当一部份战友认在当时的特定情况下,越南三合一体的武装形式,越南这片土地上只有兵,而没有民.越南土地上属于全民皆兵.况且在整个战争过程中, 特别是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第一阶段中, 在异国我们讲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 对越南百姓秋毫无犯.
正因为如此, 我军徒遭了很多的伤亡. 这样的例子在中越战争中数不甚数. 因此, 而且女孩年龄虽小,但仍然向我收索部队投掷手榴弹,其行为属于战斗状态或攻击行为.郜副指导员开枪击毙女孩是合符情理和战争法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