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
我公司规定加班费节假日是90块双休日是60块一天,而且我们工资是最少也有1300一个月,这样硬规定是合理的吗?如不合理要在那投诉?
以工资是最少也有1300一个月为计算基数可以得出,日均工资约为59.77元,那么,“公司规定加班费节假日是90块双休日是60块一天”,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属于典型的克扣工资行为。
建议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处或监察大队等)举报,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不合理
还想继续工作的,收集好证据去单位所在地劳动局投诉
不想在那继续干的,收集好证据去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日工资=1300/21.75
双休日加班的加班费=日工资*200%,或者单位安排调休
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工资*300%,必须支付工资,不得安排调休
不合法。在上海的话节日最低也有160多块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