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劳动法律师指点迷津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了,因为工作原因我基本上是每天都加班到21点的,一月休息一两天,我总的签了三份合同,都是2005年之后签的。因为我现在签的合同期限是2年的,到2010年3月份就到期了,我有不明之处请指点,
(1)合同到期后我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可以吗,如果公司不同意和我签(无固定期合同)直接说合同到期终止不和我续签合同了,可以离开公司了,我能拿到补偿金吗?能拿到加班费工资吗?因为我晚上和周六周日加班都没有加班费的。
谢谢!各位律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常情况: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轻易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便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裁员的,也得优先留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非是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还有就是劳动者的原因所致情况。
如公司仅以你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如你干了10年,它就得支付你相当于你20个月的工资赔偿金。这里所称的工资,应包括你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当然还包括你未讨要到的加班工资。
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则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类似“单休”,且其支付给你的工资,折算后不低于你们当地工资最低标准,这一部分的加班工资,你是讨不到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任何超出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约定,那么你是可以通过与单位先行协商、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的方法,讨要你的家班工资的。
还有,按你所说的工作时间,已严重超出每月允许加班,但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违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分投诉。
合同到期后我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可以吗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签订(但打了官司还在公司上班会比较没意思)
直接说合同到期终止不和我续签合同了
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公司不能随意说让你走的;
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你不坚持续签,那么公司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资.
按规定,你的加班工资多要支付的,但有的地方只支持你2年,这个要看当地的劳动仲裁及法院的司法习惯.
1、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无条件签订。
2、用人单位如若不签,应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以及未支付的加班工资等。
1、工作十年,用人单位必须跟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是它的义务。
2、你有权利拒绝续签合同。此时,为合同终止,根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你拒签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及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拒绝,可以去仲裁,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