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意外伤害由谁负责
本公司拟招聘两名从事有一定危险工作的人员,老板准备为两人购买保险,让我拟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必须注明如果是由于员工个人操作不当或自己疏忽大意和故意行为的,公司概不负责。请问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偿吗?而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本公司真的能免责吗?
本公司拟招聘两名从事有一定危险工作的人员,老板准备为两人购买保险,让我拟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必须注明如果是由于员工个人操作不当或自己疏忽大意和故意行为的,公司概不负责。请问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保险,就是预防万一的。只要不是故意破坏,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当然,保险合同应当有明确的约定。但,故意所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
而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本公司真的能免责吗?
··这样的合同部分有效,就是涉及故意的那一部分有效。其他的,不能免责。
你们的老板的说法不对了。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这社会保险之一就是工伤保险。即,单位是必须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如果有了保险,遇有工伤时由保险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事故中是不能追究员工的“个人操作不当或自己疏忽大意”的责任的,只要是在工件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受伤的,就是工伤,只追究单位的责任,不追究员工的责任。
在劳动合同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但这并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即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会由于单位的违法而无效的。
建议你把这些道理说给他听。如果他听不进去,一旦出事儿,只能是他承担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