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男耕女织[原创](2)
在人口超过一亿的情况下,这种复古,不失为一策。
再说纺织。中国是丝的祖国,但近年出土新石器时代的麻布,[7]②麻可能早于丝。丝终究是贵族服用,所谓垂衣裳而治。
又长期是征课的对象,农民织帛,主要是为了纳税;[9]明代以后,又转为商品生产。所以,就男耕女织的意义来说,重要的是麻,和后来的棉。麻有葛、大麻、苎麻三大类,苎麻又有多种。《诗经》提到麻的有几十处,雌雄粗细,各有专门名称,[10]足见其人民生活关系之深,今天我们有了棉,对麻反而忘却了。
仰韶文化,已见纺轮,即所谓砖纺。由于麻是长纤维,一块纺砖已够原始的“手经指挂”的织布法需要。[11]西汉已有单锭手摇纺车,用绳轮传动,可同时加捻、并股,与近代纺车基本相同。[12]它是麻纺车,因为丝是以缫车代纺,不用纺锭的。
纺车的进化,一是由于手摇改为脚踏,使纺纱女可以双手理麻。一是加多锭子,古人叫?,[13]是绕在一个长圆棒上。东晋顾恺之的一幅画上已有三锭脚踏纺车。元王祯的《农书》上画有五锭脚踏纺车,一天可纺麻二斤。他还画了个三十二锭的大纺车,昼夜可纺麻一百斤。这种大纺车的锭是平列车底,用皮弦带动;有左右飞轮,用人、畜、水力作动力。实际已是一部机器,与近代纺机构造原理基本一致。可谓麻纺的高峰。
王祯也讲到棉纺。他说:“木棉纺车,其制比麻苎纺车颇小”。这是因为,棉纤维短,接条多,费工时,必须降低行车速度。但是,他所画的棉纺车,仍然远大于近代纺车,并且是三锭、脚踏式。
照徐光启说,明代纺车又有进步,可以“容四?”“容五?”。[14]但是,明末宋应星《天工开物》所画的棉纺车,又回单锭手摇去了。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见的纺车。我们有同志调查过江南织布之家,她们和她们的祖母都未见过三锭纺车。松江出名的“金泽锭子谢家车”,也是单锭手摇车。谢家从事此业已有百年。抗战时,根据地搞大生产,也是单锭手摇纺车。
这是什么缘故呢?我想:
(1)改进棉纺技术,是黄道波从黎族姐妹介绍来的。据说黎族有直径60厘米的大纺车和直径30-40厘米的小纺车。即使其大纺车,也比王祯画的小得多。黄道婆1295年回到松江,在1313年成书的王祯《农书》,恐怕还不知道,书中也未提起。
(2)王祯的时代,棉纺尚未发展,他书中所画,只是把当时的麻纺车作为棉纺车,改五锭为三锭而已,他画的棉纺车,不是用绳轮传动,而是将三锭拴在架上,置于纺轮的顶端,靠摩擦带动。这样,锭子是摇摆的,纺麻可以,用以纺短纤维的棉,恐怕是行不能的。
(3)徐光启的“四?”、“五?”,恐怕是把麻纺识为棉纺了。
(4)宋应星的记载,看来比较实事求是。他画的单锭手摇车,正是民间通行式样。他又说:“凡纺工能者,一手握三管纺于锭上”,但是,“捷则不坚”。巧手可以纺三管,但不坚,常断头,棉纱又不象丝可以搭头,须要打结,这是纺纱女工最头痛的事,所以不能推广。
明清两代,棉已逐步取代丝麻,成为男耕女织的基本要素。但是,从生产工具来说,几乎还是汉代的水平。这是值得发人深省的。
二、麻的时代和棉的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出现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去。但纺织,却直到封建社会末期还没有分离出去。这是因为:(一)它与人民生活关系太密切了,衣食不如父母,难以分离。(二)纺织是真正的轻工业,是“最少需要行会技巧、技艺训练的那种劳动”部门。[15]在封建社会,已有许多种手艺人,以至皮匠、鞋匠、皮主匠,但没听说有独立的纺纱匠。(三)我想要强调的,至少就中国说,生产工具落后。
因此,男耕女织长期成为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基础,成为自然经济的标志。
然而,长期以来,这种结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用麻的时代和后来用棉的时代,有所不同。
麻的御寒力远不如棉。在麻的时代,黄河流域的大部分人的衣著,还须部分地依靠羊、狗和野兽的皮毛。在人口不太多的情况下,衣裘并不困难。这样,穿衣就不完全是家庭副业生产,也不完全是女人的事了。
麻的种植范围并不太广,在古代不如桑。均田法在产麻的地区才以麻田代桑田。最适于服用的苎麻,主要产在南方。还有,棉一出现后,就“泛海而鬻诸南”。[16]麻则几乎是没有运输的。整株麻运输太不合算,剖了皮干了就不好沤制,沤制后“久而不析则亦烂。”[17]文献中见麻布的流通,罕见麻的运销。因而,户户纺麻是不可能的。事实上,织棉布的农户最多时也只占全国总农户一半以下,麻的时代,织麻布的农户所占比重肯定要小得多。苎麻产区,如江西“宁都州俗无不缉麻之家”,但缉成卢后,“请织匠织成布”。[18]这样的人家,也不是完全家庭生产了。
麻是韧皮纤维,需先脱胶,才以析出。葛还可以在家中用煮法脱胶,[19]大麻的苎麻则须在麻池浸沤。麻池相当大,水要清,生熟得宜,大都不是家庭置备的。所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东门之池,可以沤苎”。
到元代,纺麻也不全是家庭作业了。前面说法的大纺车,长二丈余,高五尺,结构复杂,昼夜开动。它是各家把麻拿来的,共同生产,然的,“秤绩分卢”[20],一家的原料喂不饱它,只是不知这种大纺车是何人投资,怎样收费。
棉花的情况,大不相同。木棉来自东南亚,大约宋末已在海南岛和云南兄弟民族间种植,元代流行中国。到明代十五世纪末,它遍布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21]这话未免夸大,因有集中产区,而直隶、陕西等产区是清代才发展起来的。但运输甚便,几乎所有集中产区都有贸迁的记载。明代,轧花车(搅车)有很大改进,比之元代,一人可当三人,句容式车一人可当四人,太仓式车二人可当八人。[22]这就更便于运输,普遍纺织,有了可能。
棉与麻比,优点自不必说。而其缺点是纤维短,只能用小纺车,单锭手摇为常。正因其限于简单工具,老妪稚女,均能操作;并且便宜,家家可以置备;设备有限,炕头檐下,随地皆宜;时作时息,任何空余时间都可利用。纺纱便真正成为家内妇女的事。当然,织布还须巧媳妇,布机也较大;有些人家是纺纱后拿到有布机的人家去织。
有人认为,中国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密切结合,主要是封建社会后期的事,原因是封建剥削日益残酷,农业生产不足以维持生活,要靠家庭手工业来补充。我同意这种看法,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具体说是明清以来,男耕女织的结合是加强了。但其原因,不能单从剥削关系上去找。
封建剥削,主要是租赋,历代开国之初,大体都轻一些,中朝以后,日益加重。但各朝代之间,则很难比较。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很难说哪家好些,哪家更劣。以近代说,封建剥削的加重,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太平天国革命失败以后,以迄国民和国民党政府,征敛都有加无已。[23]这是和中国的殖民地化分不开的。但这段时期,一般说,决不是自然经济加强的时期,而是它的解体的时期,是农民家庭手工业受到破坏的时期。
封建剥削加强导致农业和手工业家庭紧密结合的理论,主要是根据江南手工纺织地区的情况。清代“苏、松、太浮赋,上溯之,则比元多三倍,比宋多七倍;旁证之……比他省多一二十倍不等。”这人地区,“约其土地无有一省之多,而计其赋税实当天下之半。”[24]这些地方的农民,确实不能单靠农业生活,而是日纺夜织,以完租纳税。但是,这一带赋税特别重,只能说明统治者对经济作物区的苛取苛求,不能说重税是经济作物发展的原因。[25]这些地方,到乾隆中期,据说棉田占到耕地的十之七八,[26]农民怎能不家家纺织呢?家家纺织的吉果,农民不是更穷了,比之他省,还是较富裕些,难道这也是重税所造成的吗?
剥削加重,使农民不得不以副养农,这个理论是成立的。这就是,封建剥削不仅占有劳动者的全部剩余劳动论有时还会侵叶他们部分必要劳动,劳动者必须牺牲休息和睡眠时间,从事额外的生产。这在历史上是常见的;苏松一带的逐民也确实是日夜纺织。但是,它总是有一定的时间和范围的,在历史上,过份剥削的结果,最终会造成劳动力的流亡和夭折。用它来解释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这样一个贯串整个自然经济时代的历史现象,则是不够的。
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一个社会分工问题。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社会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以及商品经济的出现,推动了私有制、剥削和阶级压迫。但不能反过来,把私有制、剥削、压迫作为社会分工与否的原因。剥削、压迫以至上层建筑的政策、思想,都有其反作用。例如,国民党的反动措施,曾导致某些地方退回到以物易物。但是,用来解释男耕女织这一历史的经济现象,究竟是不够的。
三、东方和西方
马克思每在提到古代东方或印度与中国时,几乎总是讲到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统一”、“结合”或“互相补充”。[27]这就造成一种印象,好象这种结合是东方经济特有的。
马克思在讲东方或亚洲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时,并不是专门讲这个问题,而多半是结合东方的土地国有制、村社制度或专制制度来讲的,即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28]这个理论本身,我们不去涉及。是否因土地国有制、村社制度或专制制度就会造成农业与家庭手工来的密切结合,似乎也并无充分理由。
男耕女织,是一种自然分工。凡是自然经济占优势的地方,都是存在的。“耕、牧、纺、织、缝等等,在其自然形式上就是社会职能,因为这是这样一个家庭的职能,这个家庭就象商品生产一样,有它本身的自然形成的分工。”[29]马克思在讲古典古代,即古希腊、罗马时,也提到“作为妻女家庭副业的那种工业(纺和织)”。[30]在讲到西方工场手工业的出现时,也说到“纱、麻布、粗毛织品(过去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这些东西的原料,并把这些东西纺织了来供自己消费)”。[31]所以,耕与织的结合在西方也同样存在,不过马克思没有特意去谈它而已。
但是,象任何经济现象一样,就“耕、牧、纺、织、缝”这些职能的具体状况说,在西方和东方,也是有所不同的。西欧的封建经济,受日耳曼人村社的影响很大,除保留份地制外,还有不少村社公有经济的残余。整个封建时代,人口增加较慢,土地相对宽裕,牧畜业比较发达,并有部分采集经济。每个领地都有公用的牧场、草地、林区以至渔场。三圃制的休耕地和收割后的敞地制,都是为了提供更多的公用地。争取公用地的斗争,在西方屡见,在中国则罕闻。
由于牧畜业发达,人们的食物和衣著的构成也与中国有所不同,耕织结合常反映为耕牧结合。耕仍然重要,粮食仍是主食,但比重不象中国那样大。由于领主有陋规权,常强迫农民在公用磨坊磨面料、榨葡萄,以至在公用炉坊烤面包(当然是要付费的),农民的主食也不全是家庭作业。衣著中,除麻外,羊毛织品和皮革占颇大比重。纺、织仍是家庭副业,但女农奴还要到领主的作坊内集体进行毛织品的制作。特别是精毛织品,技艺较繁,主要是在这种作坊中发展起来的。在制衣著方面,早在古罗马,皮匠和染匠就属于九大行业之中,在中世纪,又有巡回裁缝和鞋匠,挨户到农民家中做活。[32]这在中国是很少见的。总之,在西方,在一个庄园或马尔克的乡区范围内,经济上是高度自给自足的,有许多庄园之间甚至没有道路,互不往来。但是,就农民的生活说,似乎公共活动的内容较多,共同体内的分工较细,协作和劳动交换较多,而家庭本位不象中国那样紧密。又不仅经济方面,在社会生活上,基督教会起很大作用,而家长制度不象中国那样严格。
自然经济本来不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内经济生活多少,不决定自给自足的程度。相反,家庭以外的公共活动越多,如在原始公社或村社的残余比较多的民族,自给自足就更为充分、自然经济,“在带有或多或少原始性的公社(不管是否掺杂着依附农制关系或奴隶制关系)的基础上,更是占优势。”[33]从这一点说,中国封建社会产生较早,历史较长,发达的程度也比西方高,表现在个体家庭在经济上的独立性也比西方大,这是完全合乎规律的。但并不是自然经济更为完整。事实上,中国封建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要比农奴制下的西方为发达,西方只是在后来重商主义时期,商业才超过东方。
东西方之不同,还表现在地租形式上。中世纪西欧长时间是劳役地租,这是最原始的地租形式,反映最完整的自然经济。农民每周在领主的土地上劳动若干天,还要为领主从事运输、牧放、修建等劳役和在领主的作坊中服役。相对地农民在自己家庭和份地上的劳动时间,就比较少了。十三世纪以后,劳役地租逐渐转化为实物代役租,而较快地又转化为货币地租。中国,则长时间内是实物地租(产品地租),一直延续到明清。实物地租完全是由农民的家庭生产的。并且,“它还要以农村家庭工业和农业相结合为前提;形成地租的剩余产品,是这个农工合一的家庭劳动产品,而不管这个产品地租是象中世纪常见的情况那样,或多或少包括工业品在内,还只以真正的土地产品来交纳。”[34]事实上,西方的代役租中,工业品并不少,但并非以纺织品为主。中国的赋税(那无非是地租的转化形态),则粮食以外,就是帛、绵、麻布、麻,所谓有“布缕之征”;两税法以后,实际并未停止,直到棉布。“对于这种(指实物地租)形式来说,农业经济和家庭工业的结合是必不可少的。”[35]东西方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方面是有差异的,不过,在整个封建社会,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这种差异并不有什么重要意义,只是结合的程度不同,或大同小异而已。但是,到封建社会末期,在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时期,它就变得重要起来。中国封建生产方式的传统本来比较古老,而农业与家庭的手工业的结合,在进入用棉的时代,在生产工具没有什么改进的情况下,更为紧密了。这就更增加了封建经济结构的坚固性。
四、结 论
在西欧,纺织业是较早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之一,而织呢业又是较早和农业分离、脱离家庭生产的。西方的工业革命,也是从纺织业开始, 是有了十六到十八锭的珍妮纺机,后来加上蒸汽动力。中国的男耕女织这一紧密结合的传统,却经久不息,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农民还主要穿用自己织的布。然而,它毕竟还是被机制纱打破缺口的。虽然主是要打破了纺,但到三十年代,农家织布所用的纱,已有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在市场上买来洋纱(包括上海产的机纱)了。这已不是自然经济,而是半自然经济了。
这告诉我们:起决定作用还是生产力。这正是我在本文一开始“耕犁和纺车”中所特予强调的。明清以来,我国纺车无由改进,也许是个历史的偶然,但它所造成的后果,却是历史的必然。
然而,任何一种历史性的经济现象,都有它复杂的、历史的原因,不是用单一的方式可以解释的。在“东方与西方”一节中所作的分析,也许不过是什一。但不管原因是否具备,男耕女织传统加强了我国封建经济结构的坚固性,则是不可否认的。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的生产方式具有的内部的坚固性和结构,对于商业的解体作用造成了多大的障碍,这从英国人同印度和中国的通商上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在印度和中国,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在印度……如果说他们的商业在那里对生产方式发生了革命的影响,那只是指他们通过他们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消灭了纺织业,――工农业生产的这种统一的一个自古不可分割的部分……在中国,那就更缓慢了,因为在这里直接的政治权力没有给予帮助。因农业和手工制造业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在这里对大工业产品进行了最顽强的抵抗;……”[36]
这段话虽然常为人所引用,但我们对中国封建经济结构内部具有坚固性往往注意不够,在计多论述中,为了强调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把它写成不堪一击。事实上,直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英国的工业品没有一样能在中国畅销,在鸦片战争后的二、三十年间,情况仍然没有很大的改变。进入二十世纪,中国也从来没有成为帝国主义者当初所理想的四亿人口的大市场。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坚固性,无论是论述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问题,在整个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的几乎所有重要问题中,都不能忽视。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它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生产力的落后,而这是不仅仅由于外部的侵略力量,就能根本改变的。它作为一种经济因素,长时期地存在着,甚至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经济,还会发生某种影响。“四人帮”横行时期,就利用了这种影响,在农村和在城市居民的家庭生活中,都产生过某种返回封建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