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偏心我和女儿怎么办?离婚时,这种情况法律如何分配共同财产?
结婚23年,结婚时老公有和前妻生的儿子,我和他结婚头几年自己打工,后来和他生了女儿,就半打工半带孩子,后来他开店铺做生意,要我辞职和他一起干,我就辞职跟他一起经营店铺了,店铺的收入老公总是以各种借口多分配给他的儿子,我和女儿所得分配并不公平,于是产生了我和老公的矛盾。
如果离婚,店铺上的货物和老公名下的银行存款,法律上如何分配?妻子享有什么权益?子女享有什么权益?
如果老公死亡,店铺货物和老公存款,变成没有遗嘱的遗产,妻子享有什么权益?子女享有什么权益?
23年,从你和他结婚的那一天起,如果你们没有特别的约定,你和他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店铺上的货物和老公名下的银行存款,都是你们夫妻共同的,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平分,当然,如果妻子无劳动能力的,可以适当多分,也就是法律上会适当照顾弱者一方。如果老公死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就是他的遗产,也就是说,老公死亡,首先你分走一半,余下的就是老公的遗产,遗产由他的配偶(即你)、他的子女(即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和与你生的女儿)、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继承,一般是按份额平均分配。
一、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你和你老公拿结婚证那天开始,你和你老公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都可以拿一半。
二、你女儿只要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也就是他的子女。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不存在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