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大赛的内容介绍及流程安排
全国高校餐旅类专业大学生创业大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要求,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鼓励和提倡餐旅专业大学生以创业促就业,进一步促进高校创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大力推动创业实践教学,使学生具备创业意识,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烹饪协会研究决定,于2009年10月开始举办“2009年首届全国高校餐旅类专业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 宗旨、目的
竞赛宗旨:树立创业意识 掀起创业热潮。
竞赛目的: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激发大学生科技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使其成长为21世纪具有信息意识,善于捕捉机遇,勇于开拓进取的创业者。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烹饪协会
支持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承办单位:扬州大学
(二)本届大赛由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执行委员会设仲裁组、评审组、秘书处。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14日-16日。
地点:江苏扬州•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四、大赛项目
参赛队以旅游、酒店(饭店)、餐饮这三个行业为范围,进行创业设计,创业计划书为本次比赛评定的基础作品。
五、大赛规程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并选择前12个参赛作品参加复审和总决赛。组委会将结合国际、国内同类赛事规则及企业运行规律,制订实施方案和评审标准,大赛评审委员会由经济学、管理学专家及行业专家、企业家等组成,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
六、大赛奖项
大赛将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评出“全国高校餐旅类专业创业之星”奖5名。组委会将对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证书。特等奖和一等奖作品将获得有组委会提供的创业基金支持。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情况在各类综合测评中酌情加分。
2009年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烹饪技能大赛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以就业为导向,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展示烹饪专业大学生风采,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产生的不利影响,促进毕业生就业,中国烹饪协会与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09年10月在江苏扬州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烹饪技能大赛,本届比赛也是第十九届中国厨师节主要活动之一。
一、指导思想
本次比赛将以技能交流为平台,以展示风采为目标;以基本功和综合技能考核为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创新能力与临场应变能力、团队意识与协作精神。
通过比赛,充分展示高等烹饪专业学生对中国烹饪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内涵的理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烹饪协会
支持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扬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扬州大学
本届大赛由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执行委员会设仲裁组、评判组、秘书处。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14日-16日。
地点:江苏扬州•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四、大赛项目及规程
(一)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设团体赛,以学校为参赛单位,领队(指导)老师1名、学生4名组成。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理论考核:参赛队指定一名选手参加理论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2、基本技能考核:参赛队指定两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个菜点的制作。
3、综合能力考核:参赛队根据抽签选择的目标客户群特征,开具菜谱,填写采购单、购买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原材料加工、切配及成品制作。
(二)大赛规程
本届大赛参照以往全国烹饪技术比赛惯例,并结合部分国际赛事规则及餐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制订实施方案,大赛由具有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的专家及营养学家、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评判委员会,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五、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设团体奖和单项奖。
(一)团体奖
大赛组委会根据总成绩,设金、银、铜奖,金奖按参赛团队的20%设置,银奖按比赛团队的50%设置,铜奖按比赛团队的30%设置。组委会为获奖单位颁发奖杯及证书,为获奖队参赛队员及指导老师颁发奖牌及证书。
(二)单项奖
1、组委会将按照凉菜、热菜、面点分类,对宴席菜肴进行单项评定,分别评出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6个。
2、大赛组委会还将根据现场表现情况,设置“最佳理论奖”、“最佳技法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营养组合奖”、“节能降耗之星”、“最佳指导老师奖”六个单项奖。
六、大赛评委产生途径
(1)参赛队推荐;(2)教育部教指委推荐;(3)从社会专家和企业中挑选。评委资格由组委会确定。
第三届全国中餐技能创新大赛
由中国烹饪协会和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厨师节将于2009年10月17日—20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举行,此间将举办“第三届全国中餐技能创新大赛”。
由中国烹饪协会主办,中国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全国中餐技能创新大赛二每两年一届,为增添第十九届中国厨师节的浓烈学习、交流气氛,为进一步弘扬中华饮食文化,提高烹饪工作者的专业创新能力和从业素质,引导广大厨师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提高烹饪技艺,以满足我国烹饪事业的发展和人民日益变化的饮食新需求,适应中国餐饮业开拓、创新、发展的新目标,中国烹饪协会决定将于第十九届中国厨师节期间举行“第三届全国中餐技能创新大赛”。
一、大赛宗旨:
1、为了不断适应人们饮食消费的新观念、新需求,正确引导中国烹饪创新发展的方向,进一步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华饮食文化,真情创造美味、健康的饮食生活。
2、本次大赛坚持美味与营养相结合,安全与绿色相辉映,实用与需求为主导的原则。
二、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09年10月17日
比赛时间:2009年10月18日—19日
2、比赛地点:扬州国际展览中心
三、项目内容:设热菜、凉菜、面点、雕饰四项:
(一)热菜:参赛选手在90分钟内按10人量现场制作二款符合设计要求的热菜,其中一款作品要具有地域特色或民族特色。每款作品必须附带菜点登记表及一份2人量尝碟供评委品评。
(二)凉菜:参赛选手在120分钟内按10人量现场制作符合设计要求的凉菜二款(拼盘和凉菜各一款),作品不限形式、款式和原料,突出主题和创新点。每款作品必须附带菜点登记表及一份2人量尝碟供评委品评。
(三)面点:参赛选手在90分钟内按10人量制作二款符合设计要求的中式面点,其中一款作品要具有地域特色或民族特色。每款作品必须附带菜点登记表及一份2人量尝碟供评委品评。
(四)雕饰:选手在120分钟内现场制作二款雕饰作品:
1、雕塑:可在果蔬雕、糖雕、黄油雕、冰雕、琼脂雕、豆腐雕、巧克力雕、面塑等形式中任选其一,规格大小不限。
2、盘饰:原料以能食用为主,自备原料,制作盘头、菜品盛装容器的美化、点缀,规格大小和形式不限。
(五)烹饪创新界定说明:
1、使用新发掘、新引进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食性原料制作作品;
2、利用新开发、新引进的调味品或新的调味技艺烹制新口味的作品;
3、运用新发明或经过改良的技法烹制作品;
4、体现新款式、新形式、新形态的作品;
5、其他合理的创新思路和操作体现的新作品。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突出菜点质量,注意菜点色、香、味、形、器的完美统一,避免喧宾夺主,华而不实;
2、注重食品安全,讲求菜品出品卫生和出品质量;
3、参赛作品要适合经营,体现适应性;
4、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国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
四、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6名选手,符合条件者经中国烹饪协会批准将授予“中国烹饪大师”或“中国烹饪名师”的荣誉称号。
2、各比赛项目设:特金奖20%、金奖30%、银奖30%和优秀奖20%。
3、本次大赛获奖选手将被推荐成为中国烹饪协会会员,荣获特金奖的选手,在自愿情况下,将被吸纳为中国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新星俱乐部成员。
4、将在特金奖选手中评定出“十大创新能手”,并颁发证书。
五、参赛资格和报名办法:
(一)参赛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中国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新星俱乐部成员。
2、从事烹饪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从业人员。
3、中华餐饮名店和地方餐饮名店、星级酒店中的厨师长(主厨)以上专业职务。
4、有五年以上教龄,烹饪相关专业院校的教师和从事烹饪专业研究的科研人员。
六、总裁判长:杨柳;副总裁判长:高炳义
国际中餐青年厨师(锦食坊杯)争霸赛
比赛地点:扬州国际展览中心
比赛时间:10月19日下午13:00-17:00(具体时间见分组结果)
报到方式:10月17日 扬州花园国际大酒店
选手及评委预备会:10月17日 晚21:30扬州花园国际大酒店
颁奖仪式:10月20日 上午9:00-12:00 扬州迎宾馆
“国际中餐青年厨师争霸赛” 竞赛细则
1、比赛形式:个人比赛。
2、参赛人员:中式烹调厨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比赛项目:本届比赛仅设热菜项目,每个选手均需在1.5小时内完成二款热菜,两款热菜应采用不同的烹调技法,具有不同味感,每款热菜制作两份,其中一份为10人量,供评委评判与展示;另一份为2人量,供评委品尝与打分,选手需在比赛前申报菜名、菜谱(Recipe)。
4、比赛要求
菜品应突出中餐特色,技法不限。
场内比赛时,参赛者个人在场内完成全部作品,不得有助手、指导人员参与。
参赛品种应能表现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色、香、味、质、养俱佳,有鲜明风味特色。
禁止使用受保护的动物原料、人造色素和对人体有不良影响的添加剂、调味品等。
菜肴原料的初加工,如涨发、洗涤、剁茸、预热加工(不调味)等,可安排在场外准备;但刀工成型,菜肴加温成熟及调味必须在场内完成。参赛品种不能在1.5小时内加热成熟的,应在报名申报品种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场外预加热至限定程度。所有原料进场前均需提前验证,违反规定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用于美化菜肴用的各种饰物,如食品雕刻、摆件、瓜盅以及各种盛器,须经现场监理人员验证后方能携带入场。所有饰物必须在场内摆放于盛器中。
5、评分标准
本比赛采用作品评分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味感(35分):口味鲜美纯正,调味适当,主味突出,复合味运用巧妙,无异味、焦味、腥膻味。
质感(30分):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糯、烂、酥、松、脆等特点。由于失饪造成生、糊而不能食用的,整道菜不予判分。
观感(25分):刀工精湛、规格整齐、汁芡均匀,主辅料配比合理,色调自然悦目,装盘美观,器皿与菜肴协调。
营养卫生(10分):生熟分开,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餐具和盘饰清洁卫生。不能食用的,整道菜不予判分。
如违反赛场纪律,如没有穿着厨师服、个人卫生不合格、迟到、中途离场、使用了非指定的主料、接听电话等将酌情扣分。
6、奖项设置
按选手总数设置金奖20%,银奖30%,铜奖30%,优秀奖20%。另分设最佳创意奖、最佳造型奖两个单项奖项。获金奖的选手可直接吸收为世烹联名厨委“新秀俱乐部”成员。
7、评委
国际青年厨师挑战赛的评判人员全部来自世烹联国际评委。
8、美食展台
本次比赛不设美食展台比赛,所有菜品由主办方提供展台,统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