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环保宣教行动纲要
科技日报北京6月27日讯记者王翰林从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了《2001—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纲要》确定了“十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是,到2005年广大青少年基本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各级决策者对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有一定的提高;企业职工、农民的环境意识有明显增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环境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初步建立;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自觉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开始形成等。《纲要》指出了具体的行动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在重视面向领导层的环境宣传的同时,各级宣传部门要把环保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和环保重点工作;强化新闻宣传管理机制;在继续开展中小学“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同时,逐步开展创建“绿色大学”活动;开展“环境宣传下乡”活动;“绿色社区”活动等。
据介绍,《纲要》提出的建立环境教育、环境宣传和公众参与三个体系,实现农村农民环保意识增强、环境文化建设和环境公众参与的三个突破,充分体现了《纲要》的务实性和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