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F5也不是F20?两个都不是的伊朗新机
伊朗新机“闪电”终于横空出世了,引来一些误会,相当多人错认为F20。还有些网友对我国的航空工业发出了“怒其不争”的感慨。不才-刀就此聊发自己的想法,欢迎拍砖......

引:新华网德黑兰9月6日电据伊朗国家电视台报道,伊朗军队6日在演习中首次展示了本国生产的一种战斗轰炸机。
报道说,这款名为“闪电”的战斗轰炸机由伊朗本国专家设计制造,和美国的F-18战斗机类似,但威力更大。报道还说,经过反复试验后,这款战机在过去的一年中正式服役。
从伊朗国家电视台播放的画面中可以看到,该型战机为单座,座舱很小。它在平稳起飞后进入飞行状态,随后发射了两枚火箭弹。电视画面的旁白补充说:“‘闪电’战机不仅能发射火箭弹,而且能投掷炸弹。”
伊朗的“闪电”和F5我认为是一脉相承。而F5与F20也是有血缘关系的,认错也在情理之中......
伊朗的“闪电”,我作了几张图进行对比,可以看出“闪电”除了对F5的单尾翼进行改进,更换成2个面积几乎和原来相同(单个尾翼面积比原单垂翼小一点)的倾斜尾翼外,其它仍是如假包换的F5。
要了解“闪电”就先要了解F5。
F-5是美国诺斯罗普公司1955年开始与T-38超音速教练机同步研制的一种轻型战术战斗机。
F-5的起源是来自诺斯洛普公司内部于1955年展开的N-156设计案,设计目标是一种低成本、维护简单的战斗机。F-5的设计方针是:不追求高性能、设备简化、适当牺牲自动化程度、重量轻、使用方便、维护简单、可野外起落、造价低。

1959年3月,原型机试飞。1962年8月9日,该机被正式命名为F-5A“自由战士”(FreedomFighter,后来也称之为“虎”(Tiger))。同时,美国国防部选中该机为“对外军援”主要机型,并大量购买,援助原使用F-84,F-86的一些北约及东南亚条约组织成员国。此外,另有加拿大、西班牙、伊朗等12个国家进行了仿制生产。F-5虽未在美国空军中得到重用,但却因广泛得到第三世界国家的采用,所以其影响面还是相当大的,直至90年代的今天,不少厂商仍在为其作种种的现代化改装,希望能使用到本世纪末。
而伊朗的“闪电”(Saeqeh)可以列入最新版本。
伊朗用逆向工程的方式拆解分析自有的F-5战斗机,之后由伊朗研发出2款本土制战斗机:Saeqeh战斗机及Azarakhsh(雷电)战斗轰炸机。
日前亮相的就是“闪电”(Saeqeh)。但是值得怀疑的是仅仅改了个尾翼有什么大的意义,本人一直认为,这增加的重量足以抵消多了个尾翼的带来的安定性好处,同时小边条的涡流如果不处理好,任其打在尾翼上,会造成尾翼疲劳甚至裂纹。
同时,从后机身来看,可能发动机也是原来的涡喷,毕竟想搞成机械工业之花的发动机不是一蹴而就的。

F5的来历
F-5的起源是来自诺斯洛普公司内部于1955年展开的N-156设计案,设计目标是一种低成本、维护简单的战斗机。
当肯尼迪总统政府提出“军事支援计划”(MilitaryAssistanceProgram)后,他们需要一种低成本战斗机销售给开发中的国家。其中N-156F在众多竞争者中最被看好,稍后成为整个系列中的第一型F-5A战机。第一份生产合约在1964年签订,而第一笔海外订购由挪威在1964年2月签署。到1972年生产结束为止,总共生产了636架F-5A,包括200架双座F-5B。
美国陆军曾对于这型飞机的对地支援功能有兴趣,可是负责操作固定翼机是美国空军的权力,他们不愿意也不同意让陆军来操作固定翼作战飞机。所以F5从并未成为美军第一线战机,美空军仅少量配置。
尽管美国没有将F-5用于前线,但却被假想敌中队(opposing-forces,OPFOR)用来担任假想的来犯敌机(Aggressor),好作为战技演练模拟之用,理由是F-5的性能与前苏联的米格21战斗机(MiG-21)相近。
F-5具有相当漂亮的外形,一对梯形小展弦比低单翼安装在机身的中段,尖锐修长的机头内并不安装昂贵的雷达设备,凸出的座舱盖后面连着长长的高背整流片,一对小型喷气发动机并列安装在机尾,机头上方装有M39型20毫米机炮2门,翼下挂架可挂形形色色的对空或对地作战武器,飞机具有人工瞄准对空对地作战能力。

F5的主要改型有:
F-5A,最早的基本生产型,主要完成对地攻击任务,仅有有限的对空作战能力,也没有装备火控雷达,在出口挪威后加装了火箭助推器以及着陆阻尼钩等装置。
F-5B,双座的战斗/教练两用型。
RF-5A,F-5的侦察改型,装有4台KS-92三向相机。
F-5E,F-5的重要改型(也是大改改型),绰号也随之改称为“虎Ⅱ”。1970年代,诺斯洛普赢得了一个“国际战斗飞机”(IFA)计划来取代F-5A。这个计划造就了一架新飞机:F-5A-21,也就是后来的F-5E。F-5E比F-5A还要长也更大,拥有较多的机翼面积和更先进的航电,原始配备是一具EmersonAN/APQ-159雷达(F-5A/B没有雷达),以及许多不同的航电种类可以依顾客需求改变。双座的战斗教练机型称为F-5F,不同于无机炮的F-5B,F-5F放弃部分通讯装置而保留了一挺M39机炮在机鼻位置。还有一款侦察机版本,RF-5E虎眼。在机鼻装有一组照相装置,但它没有机炮或者雷达。
F-5E最后采行的正式名称为“TigerII,虎二”,因为之前已有一个以“虎”为名的战斗机:格鲁曼公司的F-11。
80年代作为F-5A后继型号继续援助原来一些受援国家及地区的空军,台湾国民党空军也是其主要用户之一。F-5E的主要作战对像是Mig-21及Su-7攻击机。企图以优异的中低空机动性能以对抗原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主战机种Mig-21。
电子系统:初期无火控雷达,后期机载雷达为AN/APQ-159雷达,最大探测距离为74公里,可锁定18.5公里内的目标。

其它:CF-5A/B,加拿大仿制的F-5A/B型,可空中加油,性能有所提高。
NF-5A/B,挪威向加拿大航空公司的订货型号,加装机动襟翼和多普勒导航系统。
SF-5A/B,西班牙仿制型。
二、性能指标(F-5A)
外形尺寸:机长14.38米,机高4.01米,翼展7.70米,机翼面积15.79平方米。
重量及载荷:空重3670千克,总重6099千克,最大起飞重量9387千克。
性能数据:最大速度M1.4,最大巡航速度M0.97,实用升限15392米,最大航程2282千米,满载作战半径314千米。
武器装备:2门M39A220毫米机炮,五个外挂架可以携带各种空空及空地导弹。
动力装置:两台通用公司的J85-GE-13涡轮喷气发动机,单台推力为1.23千公斤(加力燃烧推力1.85千公斤)。
被大家认错的――F-20虎鲨(TigerShark)战斗机
F20是诺斯罗普公司在市场竞争(与F16竞争)中定位失败的产物,虽然它的性能是不错。
F20又称F5G,它是美国诺斯洛普(Northorp)飞机公司以非常畅销的轻型战斗机F-5E为蓝本的改进设计,试图夺取国际轻型战斗机的市场。
因为F-5G的性能已有极大的变革,因此诺斯罗普公司特请美国军方准允改名成F-20以利销售。
70代中期,诺斯罗普公司分析系列F-4、F-5、米格-21以及世界拥有的4,000架轻型战斗机市场。诺斯罗普希望占有约1,500架份额,因此,把F-5E后继机摆上了日程。
80年代初期发展的F-20,技术上比起F-5E有一个长足发展,F-20起飞重量比F-5E虽重21%。换上F404-GE-100涡扇发动机后。推力增加80%,空战起飞推重比达到1.1,爬升率由F-5E的175米/秒提高到272米/秒。
F-20装备有PD雷达APG-67(V),搜索距离近100公里。采用激光陀螺惯性平台,光栅平显,固态数字计算机。以及包括其它先进电子设备的综合航空电子系统。外挂点7个,可以带6枚响尾蛇导弹或4枚幼畜空地导弹。
有说法说:F20曾赢得了当时“世界上紧急起飞最快,对地攻击最准”的美誉。F-20在外观上最大的不同就是发动机的数目由F-5系列的两发涡喷改进为一发。新的发动机采用与F/A-18同级的GE公司F-404涡扇喷气发动机。这个改变不仅仅是更换发动机,还必须修改后机身,进气道与进气口的设计等等,以符合新发动机的性能。
此外,F-20的雷达换装为AN/APG-67,除了提供较多的对空与对地模式之外,最重要的提升是赋予F-20发射中程雷达制导空对空导弹的能力,尤其是可以携带AIM-7麻雀空对空导弹进行超视距作战,使得F-20正式迈入超视距作战能力行列。
但是尽管F-20在航电、发动机与使用的武器上有重大的提升,并且维持后勤维修上与过往的F-5系列相似的优点,尤其又可以携带AIM-7麻雀空对空导弹进行超视距作战,在空战性能上与过去的F-5系列有如天壤之别。但是最终F20还是夭折了。
1984年10月10日,F-20在韩国苏湾空军基地进行试飞展示时,第一架飞机在65.76~548.64米(1,200~1,800英尺)高度上升横滚中失事,飞行员死亡;1985年5月14日第二架原型机在鹅湾飞行中失事,飞行员死亡。
由于订单迟迟未出现,而最有可能购买的是我国台湾地区,但是后因美国的政策改变后也无疾而终。
1986年11月17日,诺斯洛?之后生产线与机具也全数拆除。目前仅存一架原型机展示于工业与科技博物馆。
F-20是决策失误的产物
当年正当诺斯罗普公司考虑发展F-5E后继机时,卡特政府于1977年5月发出总统13号指令,禁止为出口目的发展与改型飞机,但诺斯罗普公司仍在进行方案设计,1978年选定了F404作为动力。
1980年1月,卡特政府以总统3号指令允许发展出口飞机,并可以有选择地向国外销售,要求出口飞机水平在F-5E与F-16之问,但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这就是FX项目的来由。诺斯罗普公司分析,在FX政策约束之下,F-16不会出口,即以F-5G投人竞争。通用动力公司以F-16装老的J79发动机作为出口机型竞争。
诺斯罗普公司董事长,决策人约翰•汤玛斯以一页备忘录形式提出要求,勾划出型号战略,强调R&M(可靠性与维修性)和最小全寿命费用:要求采取80%F-16能力与l/2F-16费用政策。
里根政府于1981年执政,放宽了出口战斗机政策。1981年7月,里根政府指令可以销售一线飞机给巴基斯坦、韩国。
更为先进的战斗机出口意味诺斯罗普公司中等水平的战斗机国际市场不再受到保护,F-5G面对幻影2000、米格-23、F-16A的竞争。
为适应与F-16的竞争,诺斯罗普公司进一步修改F-5G的性能,加强数字电子综合系统,使用更有威力的PD雷达APG-67(V),以后又增加载油量,进一步把F404的推力从71,171.2牛顿提高到80,067,6牛顿(16,000~18,000lbf)。
1982年5月第一架飞机出厂,但无订货。2架原型机共试飞1,500小时。
1984年10月与1985年5月的两次事故结论,均认为与飞机本身无关,但是给人留下恶劣印象。空军许多军官认为,诺斯罗普公司强调R&M,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1986年F-20与F-16争夺空防战斗机(ADF)采购合同失败后就停止研制。
F-5G是按低于F-16性能设计的,后来想改进性能与F-16竞争,但已经不可能了。F-20虽在F-5G的基础上作了很大改进,但是F-5G的基础更多地限制了发展余地,F-20的小吨位就是一个很大限制,其性能水平决定了F-20的命运。
同时F-20遭遇了先禁止后限制,最终与F-16竞争的局面,使诺斯罗普公司处于十分艰难的地位。诺斯罗普公司随政府政策被动更改F-20的任务与设计,导致彻底失败。
诺斯罗普公司对F-5E后继机的国际市场满怀信心,由此出大资发展F-20,不争取军方支持,与F-16竞争。价格上居高不下,但是又不能违背政府政策的约束,先是FX出口政策,后是里根的出口政策。一步步走向深渊。
F-20是一款研制成功的飞机,一款在市场竞争中定位失败的飞机。来源:中华网-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