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培养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健康人格
超越时空的人类基本道德价值与良好习惯
对少年儿童良好习惯的培养和要求,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他们的基本要求是不变的,这些基本为人准则和要求是人类经过千百年的实践积累才得以形成的,它们构成了人类的基础文明、基本美德,成为人类和平共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保障。像爱心、礼貌、勤劳、诚实、善良、负责、有规则、有秩序、尊重妇女和尊敬老人等,而在这些基本行为准则中,又以真爱、负责和诚信构成它们的基础。
做人习惯的行为指向或其根本落脚点主要是人和人际关系,构成其外部评价与价值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共处。也就是说,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和平共处都是人类不懈的追求。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做人习惯是一种“永恒性”的习惯,是一条不变的公理。因为,就人的本质来说,每个人都有追求绝对自由的倾向。但人又是社会人,为了与他人交往和生存,就必须限制自己的某些自由,而构建出一些大家必须共同遵守以求共生的准则。在人类发展的历史实践中,人们最终选择了和平共处作为人类共生的基本准则,且和平共处这一做人内核所具有的属性是不会因科技与社会的进步而发展变化的。人们在长期实践这一基本准则的基础上,逐渐内化为自身的一些习惯。有些习惯不因历史而流逝,相反却历经“滚滚长江东流水”的沥练,穿越时空,熠熠生辉,照耀人类前进的航程,成为人类得以生存的永恒答案,这就是做人的良好习惯。而在这超越时空的做人良好习惯中,真爱、责任和诚信等基本的良好习惯随历史发展与科技进步而愈显珍贵。
(一) 真爱―-人类生存的答案
2002年下半年始于广州爆发的非典型性肺炎,至2003年迅速漫延全国,在这关系到个人生死、家庭完整、国家安危的时刻,为了他人生命安康、家庭团圆、国家兴盛,多少中华儿女勇赴“抗非”第一线,谱写了一曲曲动人之歌:
广东首位殉职医生、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传染病科党支部书记邓练贤曾说:“既然选择了做一名医生,就意味着付出,病人的需要就是我们的需要。”
永远的白衣战土、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分院急诊科护士长叶欣曾说:“这里危险,让我来。”
用激情托起脆弱的生命、年仅32岁的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护士王晶曾说:“我是一名护士,作为护士我就是要把病人护理好。”
爱心传遍香江的香港“南丁格尔”谢婉雯曾说:“我要快点出院,回病房帮忙。”
以生命之躯迎击非典的武警北京总队医院内二科年仅28岁的主治医师李晓红曾说:“现在治疗上是否找到新的办法,如需要试验,就拿我做试验吧!”
用生命谱写忠诚的山东省胶南市公安局大珠山派出所民警刘永和曾说:“抗击‘非典’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是我们人民警察的责任,我一定要到第一线去。”
……
在自己身上大胆试验注射“非典”康复患者血清的北京三O二医院姜素椿教授说:“我年龄大了,能够赶上这次抗击非典的斗争,为降伏疫魔做点贡献,是我的幸运。”
走在“抗非”最前沿的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病研究所所长、66岁的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我们呼吸病研究所好比是‘扫雷班’,当遇到非典型肺炎这片‘雷区’时,你不‘扫雷’,谁‘扫雷’?”
赤诚冰心为人民的解放军301医院退休外科医生蒋彦永,顶住各种压力,向外界公布自己了解到的非典疫情事实。他说,“我当时只想到两点,一是人的生命最重要,二是要讲老实话。承认这两点就可以了。”
深入非典一线的女作家毕淑敏曾说:“SARS让我们突然发现,我们全都面临同样的危险。当你关注他人,其实也是在关爱自己,这是最基本的人类良知。”
……
“关注他人,就是关爱自己”,面对抗击“非典”战疫中生与死的选择,多少人毅然选择了后者,而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这使人想起电影《泰坦尼克号》。当2200名乘客面对数量极其有限的20只救生艇时,生与死的抉择立即降临于每一位乘客头上。然而,没有丝毫的惊慌,也没有为求生而引起的混乱,有的只是一幕震撼人心的自然与宁静:始终泰然自若演奏的乐队,高声安慰大家的牧师,为保持良好风度而拒绝穿救生衣的绅士,因责任内疚愿与航船共存亡的船长和设计师……最后生还的绝大多数是女人和孩子。在这里,“爱”已经完全成为一种习惯,像“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一样成为自然的习惯。在“非典”肆虐横行之际,在“泰坦尼克号”即将沉没之时,虽然每个人都会有心理冲突,但在各自职业领域已经形成的承担职业所赋予的责任、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社会道义的习惯,已经养成的对女士优先关爱的习惯(西方素有“女士优先”的传统),最终在角斗中占据上风,所以,绝大多数医护工作者、科研人员等毅然选择了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抗非第一线,大多数男子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妇女、孩子和老人。
这就是“真爱”,一种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爱。那么,什么是真爱呢?
1.什么是真爱?
“爱”,从心理学意义上来说,一般认为它是人的一种积极的高尚情感;也可以说它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一种人格化的习惯。正如弗罗姆所说:“爱是一种行动,是人的力量的实践。”“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它是主动地‘站进去’(standing in)的活动,而不是盲目地‘沉迷上’(falling for)的情感”。如“非典”时期主动请战的人们。但是,从最为宽泛的意义上来讲,纯粹地说“爱”是不包含有道德价值判断在内的,社会上有些“爱”的行为习惯就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如爱赌博、爱抽大烟、爱说谎、爱看黄色录相等。所以,我们社会提倡和希望人们养成或需要培养少年儿童的是一种根植于社会道德土壤中的“爱”。这种“爱”,人们称之为“真爱”,它是一种包含人类在长期发展中,经过不断实践、比较、修正而积淀下来的,是非价值判断在内的积极的高尚情感、态度及良好行为习惯。正因为有了这种人间“真爱”――男女之爱、亲子之爱、长幼之爱、同胞之爱、人类之爱以及自然之爱,人类社会才得以生存、延续下来,并获得了其他生命社会无法望其项背的飞速发展。
维系人类飞速发展、和平相处的人间“真爱”,是具有一定心理行为结构与内容结构的统一体。就其行为的心理结构来说,真爱是给予、关心、负责、尊重、了解和公正的统一体。
真爱这一行为习惯的本质特征是给予。它是无条件给予,而不取决于对方。给予是真爱的最高境界,是个体潜能的最高表现,正是在给予的行动中,个体体验到了自身的力量、财富和潜能,个体的活力也在给予的行为中表现出来。因为,在给予中,个体不知不觉地使别人身上某些东西得到新生,这种新生的东西又给自己带来了新的希望;同时,个体在给予中也无意识地得到了别人给他的报答和恩惠。同时,给予也暗示着叫别人也成为给予者;双方共同分享他们已使某些东西得到新生的快乐。在抗击“非典”第一线、在即将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为爱而把生的希望给予他人的人,从别人新生的快乐中同样也得到了快乐。因为获救的人们将永远不会忘记这种在生与死之间毅然选择的真爱,将会把这种爱的习惯与精神一代代延续下去,这种延续同时也是对那些把生的希望给予他人的人们的最大回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爱是一种能产生爱的力量”。马克思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同人和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就是不幸的。”也就是说,爱在给予的过程中同时也意味着接纳,如教师在给予学生的爱的过程中,同时也得到了学生爱的回报。从某种程度上说,“教学相长”就包含有爱的给予与接纳的因素在内。
真爱的第二个特征是关心。关心的爱总要具体地体现在一些外显的行为上,而不仅仅是一种心理上的倾向或情感。“爱就是对我们所爱的对象的生命和成长主动地关心。”它最明显地表现在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点。母亲对婴儿的关心总要表现在给婴儿喂奶、擦洗,给孩子身体以温暖等。同样,医生、护士对患者的爱则表现在对病人病情发展、身体康复的关注上;教师对学生的爱则不仅表现在对学生学业成就的关注,更为重要地是要主动关心学生的生命成长,包括身心两个方面。所以,爱和劳动是分不开的,人往往爱那种自己乐于付出劳动的东西,同时也乐于为所爱的东西付出劳动。另外,关心或关怀这一特征还自然地包含有真爱的第三个特征在内,即负责。负责不仅仅在于一种外加于人的职责,在本质上,它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动,是个体对他人直接或间接的需要作出的反应(后文详述)。
真爱的第四个心理行为特征是尊重。尊重的爱是建立在对生命、生命社会存在及生存与生活方式认可的基础之上。它一方面指客观地观察一个人并能意识到这个人的独特个性,另一方面它还意味着让对方任其自然地成长和发展以及关心对方的成长和发展。“爱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存在。” 非典期间,社会开始突显对民工、流动少年儿童、农民的特别关注,其中体现的正是对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最本质的尊重。但是,像对非典患者康复出院后的不理不睬、敬而远之的态度,形成实质上的社会隔离;因一纸“暂住证”而被收容丧失生命的孙志刚案,也说明当前我国社会依然存在着大量对生命和生命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不尊重和漠视的现象。
真爱的第五个心理行为特征是了解。爱同时也是建立在对生命及生命存在与生活方式充分了解与认识的基础之上的。不了解一个人,就谈不上尊重一个人;如果关心和负责没有了解作为先导的话,那么这种关心和负责就是盲目的。反过来,如果了解没有关心来激发,那么这种了解也只会是空洞的。当然,了解是有层次的,真爱方面的了解并不只是停留在表面现象的了解上,而是要深入到对内部本质的了解。只有当个体关心他人甚于关心自己,并处于他人的地位观察他人时,才有可能真正地了解他人。我们必须客观地了解自己和对方,因为,只有客观地了解了自己和对方,才能看到自己和他人的本质,或者说,才能克服个体对自身或他人所产生的错觉,甚或不合理的被歪曲了的形象。
真爱的第六个心理行为特征是公正。公正的爱是建立在公平正直而无偏私、富于理智而无情感失衡的基础之上的。综合起来说,这种爱不仅要求把自己与他人等同起来,实现一种公平的、普遍的爱,而且要求人们在给予爱和接受爱时必须审时度势,不要给予过多、过少或无限制地接受而不知回报。
真爱的行为心理结构--给予、关心、负责、尊重、了解和公正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了完整而健康的人格内核基础--是包括认知层面、情感层面和行为层面的统一体。其中,了解和公正是真爱的认知层面;关心和尊重是真爱的情感层面;给予和负责则是真爱的行为层面。在一个成熟的人格高尚的人身上,会发现这几种态度或行为趋向是同时具备的,认知、情感与行为层面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一个善于创造性地发展自己能力的人、一个只希望得到他为之付出劳动的东西的人、一个抛掉全能全知的自恋梦想的人、一个已获得谦逊感并把这种谦逊感建立在“惟一真正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内在力量之上的人,在他的身上会同时具备给予、关心、负责、尊重、了解和公正这几种态度或行为倾向的。
根据爱的指向对象来看,其内容结构又分为三个方面:①自我之爱,即对个体自身客观、公正而全面的认识、了解以及对自身生命和成长的关心、负责和尊重;②人人之爱(或者说社会之爱),即对外在于自我的生命与成长进行客观、公正而全面的认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关心、负责和尊重;③自然之爱,就是对自然存在的敬畏、关心、负责和尊重。自我之爱、人人之爱和自然之爱是真爱的三维,共同构成一个正三面体,真爱处于中心,与它相联的三面分别是自我、他人和自然,三位一体。
真爱在行为心理结构和内容结构上的统一,不仅体现了各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与平等,也体现了个体(各社会成员)和类(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统一;不仅体现了个体生命的和谐存在,还体现了人类生命与其他生命以及非生命的自然界的和平共处;既体现了自孔子“仁者爱人”至孙中山先生提出“博爱”的精神与境界,也体现了杰裴逊在《独立宣言》中所呼吁和倡导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底蕴。正如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埃·弗罗姆所说:“爱是人类生存问题惟一满意的答案”。然而,我们大多数人却不能发挥自己的能力使爱达到有真正价值的最理想的境界--一种由成熟、自知和勇气结合而成的爱,即真爱的境界。
2.真爱的意义解读
爱是人类生存问题的答案,它能把人类、社会、种族、家庭维系在一起。就个人而言,具有创造性的成熟了的爱,即真爱,是构成人格的内核,其基础是给予、关心、负责、尊敬、了解和公正。一般认为,健康的人格大致有九个特点:①能比较客观地认识自我和外部世界;②是开放的;③对所承担的学习和其它活动有胜任感;④善于发挥潜能;⑤对人有显示爱的能力;⑥有安全感;⑦喜欢创造;⑧有能力管理自己的生活;⑨有自由感。从这里可以看出,健康人格所包含的特性内容与“真爱”的基本特性具有一致性;所以,建立在真爱基础之上的人格,即是一种健康的、成熟的人格。
真爱的基本特性与社会道德的功能及社会价值取向也是一致的,具体体现在道德与个人品德的内在一致性上。道德是社会向其成员提出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人类社会由于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它通过对个体行为规则的规定,使个体在利益上体现出类的存在,并使个体之间相互协调,以形成一个有机的社会整体。品德则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内化,是在个体身上表现出来的稳固的心理特征。道德与品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真爱是构成健全人格的内核。所以,真爱对构成人格的作用及其本质、基本特点所显示出的功能与道德的功能是趋于一致的。也正因为此,在古代中西方许多圣人贤哲那里,真爱被推崇为“道德金律”。也正是由于有这一条“道德金律”的存在,使得人类个体与类的利益更加贴近,个体与个体之间更加和谐、互助和共存;并使每一个个体的生存和发展都有一个最有利的社会保障。所以,“真爱”既是道德的“最高范畴”,同时又是道德的核心之所在。
“仁者爱人”、“爱已爱人”、“爱人如已”、“博爱”所强调的是,人必须具有一颗公正的关爱他人的心灵,并且用这一颗心灵去评判和包容世间的一切。俄罗斯哲学家弗拉底米尔?撒尔维奥夫在其《爱的本质》一书中指出,诚挚的爱是具有以他人为中心的取向,爱所以活泼有生命力,是因为它使人的整个关注重心从自己转移到他人身上。正因为这样,人才会有同情与关心、接纳与分享、互助与合作等一系列高尚的社会情感和社会行为。人间有了这一切美好的情感与行为,人类社会才能不断达到一种新的互助与共存状态,达到又一高度的文明与发展。所以,“真爱”更是人类道德和道德教育的“起始范畴”。人类社会如果要想使自身的发展获得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对社会全体成员,特别是对下一代进行“真爱”的教育。
培养少年儿童具有一颗建立在给予、关心、责任、尊重、了解和公正基础之上的真爱之心,不但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儿童个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为儿童只有具有了这样一颗爱人爱已的真爱之心,才能客观地看待自身世界和外部世界,才能学会宽容与仁爱。只有拥有了这些优秀的品质,才更能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最有效的交往与合作,从而给自己提供一个最佳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在这样的生存空间里,他才会有更多的机遇、更多的成功。
3.当前儿童德育现状--“真爱”的缺失
我国目前对少年儿童所进行的道德教育,无论是从家庭、学校,还是从整个社会来看,我们都过多地关注功利性品质,而往往忽视对孩子进行构成健康人格内容的基本良好习惯、态度和情感的培养,特别是对“真爱”的教育是有所缺失的。
根据本课题组的调查,当前少年儿童的良好习惯主要表现在追求个人成功的基本行为习惯上,如乐观自信、勇于表现自己,生活比较有序,待人有礼貌等;而不良行为习惯则主要表现在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文明公民应该具备的社会性行为或者说基本行为习惯方面,如任性、害怕承担责任、喜欢依赖别人、在交往中容易伤害别人等(详见第三、第四章)。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我国当前少年儿童在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与培养方面,对于“真爱”所具有的基本行为习惯的特征及结构是不足或者说是尚有缺陷的。
另有调查研究也说明,我国多数少年儿童的父母在子女基本行为习惯的养成与培养方面也是不太重视的。早在1995年,零点调查公司曾做了一个有关世界各国青少年价值观方面的跨文化调查研究,其中有关于各国父母认为孩子应该具有哪些最重要的品质这一项目。结果,人们发现,中国父母对于青少年所应具有的基本行为习惯和品质方面,如同情、善良、正直、诚实、宽容心等(这些内容与真爱的基本行为特征与内容--给予、关心、负责、尊重、了解与公正--是一致的)重要性的评价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中国父母最为重视的是孩子的独立性、奋斗、上进心等强调个人成功方面的品质与良好行为习惯。另据1999年有关中日父母培养儿童基本行为习惯的比较研究(以城市幼儿园大班儿童的父母为调查对象),比较的主要项目和结果为:(1)在“期待的学历”这一项目中,日本59%的父母愿意“尊重孩子意见”,而中国父母仅为32.2%;(2)在“准备将来为孩子做什么”项目中,在“负担孩子教育费用”、“照看孙子”和“负担结婚费用”三个选择答案中,日本分别是94%、39.2%、32.6,中国分别为81.5%、23.4%、29%,这三项无显著性差异,但在“帮助找对象”、“帮助找工作”两项的选择率上,中国父母远远要大于日本;(3)在“理想中的好孩子”这一项中,日本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有同情心”、“有自治能力”、“活泼开朗”、“天真纯朴”、“善于交友”的人,而对“有领导能力”、“自我主张强”、“有竞争意识”等类型的期望较低,而中国父母喜欢“有上进心”、“有自治能力”、“有竞争意识”、“不怕困难”的孩子,而对“善于交友”、“天真纯朴”、“有同情心”等类型的期望值不高;(4)在“家庭和幼儿园教育的重点”这一项中,日本家庭教育中“礼貌用语及自理的习惯”、“判断是非的能力”、“同情心”最受重视,“动手动脑能力”、“读写算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幼儿园教育中最受重视的是“互助合作的态度”、“遵守社会公德”、“同情心”等;中国家庭教育中最为重视的是“礼貌用语及自理能力”、“孝敬父母”、“不怕困难”,很多父母认为幼儿园教育的重点应培养“动手动脑能力”、“读写算能力”和“互助合作能力”;(5)在“实际的教育行动”这一项目中,“总是什么事情都替孩子想到做到”这一选择项,日本仅为0.9%,而中国占了41%。最后的结论是:中国的父母多数希望孩子至少能获得大学学历,日本父母更愿意尊重孩子的意见;中国父母心目中好孩子的形象所重视的是,有上进心、竞争意识、领导才能、头脑聪明等具有明确自我意识与强调个人成功方面的行为习惯和品质,日本父母心目中对好孩子的形象所重视的是同情心、开朗性格、与人互助合作等人际关系方面;家庭教育中,中国父母重视“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日本父母重视的是培养判断是非能力和同情心;幼儿园教育中,中国父母重视的是读写算能力、动脑动手能力,日本重视的是互助合作的态度、社会公德等。三次不同时间的调查,所得到结论基本趋于一致,这只能说明中国父母给予孩子在基本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与培养更多的是重视追求个人成功方面的行为习惯,且给予孩子过度的“爱”,“什么事情都替孩子想到做到”,而对于同情心、与他人的合作、同理心等社会性方面的行为习惯与品质的培养重视不够,这样的一种爱与“真爱”的基本特征及结构是不符的,也不符合道德教育的规律。因为,“真爱”既是道德的“最高范畴”以及人类道德的核心,同时也是道德教育的“起始范畴”。
4.实施“真爱”良好习惯培养的途径
要培养少年儿童真爱的良好行为习惯,不仅需要孩子掌握真爱的知识,还必须通过他们亲身努力的实践。要使孩子养成这种良好行为习惯,则需要我们为孩子营造一个真爱的成长环境,父母、教师以及社会工作者都应该以真爱的精神、态度和实际行动来对待和养育孩子。
(1)给孩子以全身心的爱,传递“巨爱”的力量
家庭和学校是孩子成长的两个极其重要的环境。家庭作为孩子成长与社会化的“第一环境”,其教育的影响具有先主性;孩子在家庭教育的影响中所形成的行为习惯和品质特征,在他们以后接受教育获得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表现为难以磨灭的铭刻性,这种铭刻性的行为习惯和品质给他们终身的发展打下了不易改变的印记。但是,父母给予子女的爱是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具体行动当中,要结合生活对孩子进行教育。常与孩子在一起,多与孩子交流、沟通,而不要让孩子感受不到父母的爱,要做“巨爱”孩子的父母。文学大师冰心说:“有了爱,就有了一切。”相反,“当家庭变成了一个凄凄惨惨的地方,孩子就需要到别处去寻求快乐了……只要父母之间没有亲热的感情,只要一家人的聚会不再使人感到生活的甜蜜,不良的道德就势必来填补这些空缺了”。
教师对孩子的影响可比于父母,有时甚至超过父母。要培育出具有真爱的良好行为习惯与品质的学生,那么首先自己要具有真爱的精神与实际行动。爱因斯坦说:“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老师,他永远超过责任感。”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什么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对儿童的爱。”一个好教师意味着什么,苏氏认为,首先就意味着“他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当记者问北京史家胡同小学特级教师孙蒲远,“您觉得要教育好孩子,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什么呢?”,孙老师说:“最重要的还是一个‘爱’字。爱,是教育的基础,教育的灵魂。作为教师要爱所有的学生。”
正如弗罗姆所说:“爱是一种能产生爱的力量” ,且“爱就是对我们所爱的对象的生命和成长主动地关心。”荣获第43届新闻摄影比赛(因比赛是在荷兰举行,故又称“荷赛”,被人们喻为世界新闻摄影界的奥斯卡奖)艺术奖系列一等奖的中国新闻社年轻的女记者王瑶说:“我是被爱包围着长大的,同时我也用我的爱去回报社会和人类。”真爱需要奉献,给予少年儿童以“巨爱”,对其生命与成长予以主动的关心,富于责任,就能让他们从小养成真爱的良好习惯与品质,产生爱他人的能力与力量。
(2)尊重儿童,让孩子自由的成长
著名自然主义教育家卢梭认为,应该对儿童进行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使之学会谋生的手段,不受权贵的奴役,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赋予的权利,人人平等、互助互爱。这就是要培养儿童适应天性的习惯。那么如何培养儿童自然的习惯呢?卢梭认为,“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是成人,把孩子看作是孩子,分配每个人的地位,并且使他固定于那个地位,按照人的天性处理人的欲念,为了人的幸福,我们能做的事情就是这些。”卢梭在这里要说明的是,要对儿童进行爱的教育,就应该尊重儿童的天性,让儿童自由地成长,而不以成人的标准去评判与约束儿童。波兰教育家雅鲁斯·柯尔察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大声呼喊:“请尊重儿童的无知吧”。苏霍姆林斯基也指出,为把全体学生培养成全面和谐发展的人,就应该尊重每个孩子。他说:“应当相信少年的内在精神力量,不要去驾驭学生的心灵,不要牵着他们的手走,而是要让他们有选择的自由。”当记者问王瑶作为一个女孩子,何以有如此大的力量来从事如此辛苦的职业并且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时,她不假思索地说:“我觉得主要是来自于父母给我的爱。他们很少和我谈到他们对我有什么期望,他们总说要尊重我的选择,只要是我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他们都不反对。我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是非常宽松的,他们只用他们的爱为我营造一片蔚蓝的天空,让我在其中尽情地遨游。”在一次“我心目中的爸爸妈妈”征文活动中,孩子们认为“尊重子女,作风民主”的父母是惹人爱的父母;而“居高临下,缺乏沟通”,处处监视孩子行动,生硬的盘问代替平等的沟通,这样的父母是孩子们所不喜欢的。
(3)了解儿童,做孩子的知心朋友
对孩子进行真爱的教育,还需要了解孩子。鲁迅先生说:“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开宗第一,便是理解。……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不了解儿童的内心活动,就谈不上教育素养,也谈不上科学地领导学校”,一个好教师要“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好人,善于同孩子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在每个孩子心中最隐秘的一角,都有一根独特的琴弦,拨动它就会发出特有的音响,要使孩子的心同我讲的话发生共鸣,我自身就需要同孩子的心弦对准音调。我不止一次地发现,当孩子因某事而惊恐、忧伤的时候,他内心经受着感情的重压。教师们往往不了解这些情况:我是否善于了解孩子们每一天是怎样度过的?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有这样一个例子:在隆冬雪后的一天,一位教师在检查学生出操时,无意中发现有位同学没穿袜子在做操。操后当老师问及他时,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老师就买了双袜子给他穿上。但上课后却发现他又把袜子脱掉了。当老师再次询问是什么原因时,他跑出了教室。后在家长会上,老师了解到,该生有不穿袜子的习惯。老师买袜子给学生穿是爱的体现,但像这位同学已经习惯于不穿袜子,如果老师一定要他穿,在老师以为这是爱,但于学生来说,接受这份爱却意味着无奈与痛苦。同时这也是对儿童习惯的不尊重。所以,无论是父母还是教师,如果不理解儿童,就很难做到真正尊重儿童,也只有在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前提下的爱才是真正的爱。
(4)公正对待儿童,给予孩子理智的爱
公正地把儿童看成是一个人,一个与自己“平等”的人,他(她)与自己一样是有血有肉、有情感、有体验,与自己一样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尊严。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如果成人能够懂得不公正是一种错误,那末对孩子来说,他还不可能理解生活的全部复杂性……无论是粗暴呵斥还是冷潮热讽,无论是好像冲口而出的责难还是对孩子的赦免,都使孩子感到成人举事不公。”一位小学三年级的孩子写道:“孩子考试得了双百,则要什么给什么,而一旦没考好则一顿奚落、训斥、甚至痛打;还有的父母只知叫孩子好好学习,而自己整天喝酒、看电视、打麻将,从不看一眼孩子的作业……可是当孩子考试没有考好或做错了什么事儿,他们只知道打和骂,却从不问孩子什么原因。”“父母应该学会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多些平等,多些信任,多些谈心,多些鼓励,多些道理,这样才能培养出好孩子。当今的孩子绝大多数并非缺乏爱,父母们一个比一个爱得深,一个比一个爱得广,但往往爱得错位,爱得不公正,爱得不理智。像上边这位孩子所说的,就是一种不公正的爱,是孩子没法理解的爱。1999年10月,北京育鸿学校开展“21世纪如何做教师”的大讨论,学生们积极参与。大部分学生认为公正、平等、不偏心的老师是他们最爱的老师:“我认为作为好老师,应该会鼓励学生和不偏向好学生”;“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学生,我只希望老师爱笑,不偏心,关心同学”;“我认为作为老师,对待学生首先要平等,要在班里树立严谨的作风,对待差生多给予鼓励,少用冷嘲热讽的词”。小学特级教师孙蒲远说:“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他们的缺点,这是教师的爱,这种爱会成为孩子走向成功的动力。”只有公正与理智的爱,才是对孩子真正的爱。
(5)从日常生活入手,培养孩子具有立体的爱
真爱的内容结构是立体的,包括自我之爱、他人(社会)之爱和自然之爱,三位一体。对儿童真爱的培养要在生活中从这三个方面入手。①从爱父母开始,培养孩子“他人之爱”的良好习惯与高尚品格。让孩子理解和体贴父母的忧伤和难处;力所能及地分担父母的家务琐事;栽种“母亲树”、“父亲树”,让父母欢度“母亲节”、“父亲节”;以优秀的在校表现让父母满意、高兴、自豪。由此,扩展到为爷爷、奶奶、兄长、弟妹献爱心,付出爱的行动;再扩而广之,为家乡、为学校,为父老乡亲献爱心,做善举;在此基础上,再推而广之,为素不相识的同胞、需要帮助之人献出爱心。苏霍姆林斯基把“同情人、关心人”视为个体奠基性品质,他认为,要从小引导孩子为他人付出,这是培养他同情人、关心人的重要途径;并且断言,如果一个孩子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爱,他会爱自己的祖国吗?爱出于奉献,奉献中生出情感美。②走向大自然,培养孩子对自然的爱。有意识地带孩子到大自然中去,让孩子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获取许多感受。这种感受会净化人们的心灵,培养爱的情感。特别是婴幼儿具有“泛灵论”的心理特点(即万物有灵性),可利用这一特点对孩子进行爱护花草、树木、野生动物等情感教育,这种情感会随着孩子的成长逐步升华为对家乡、对祖国及对整个世界爱的情感。爱默生曾有一句名言:“培养好人的通用秘诀就是让他到大自然中去生活”。“一个人对自然、对生命的热爱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但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生活在一个优美的地方,对它就会产生一种热爱甚至热恋的感觉,自豪感也会油然而生。所以对自然的态度是做人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③尊重孩子,培养孩子的自我之爱。如果说爱他人是一种美德的话,那么作为一个人,爱自己同样也是一种美德,因为世界上不存在“我自己”不被包括进去的人的概念。自我之爱就是对个人自身完善和独立的尊敬;对个人自身的爱和对个人自身的了解决不能脱离对另一个人的尊敬、了解和爱。对自身的爱和对他人的爱是密不可分的。也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学生应该首先尊重自身,没有这种尊重,没有对自身的美的热爱,人的文明就不可思议……不应当害怕‘对自身的爱’这几个字--它们不是孤芳自赏,而是自豪感,是对于自身的良好开端的纯洁信念。”
(二)负责――成功人生的摇篮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这一报告中,确定了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是使每个人承担起包括道德责任在内的一切责任;1989年该组织将“面向21世纪的教育”国际研讨会的主题定为“学会关心”,呼吁一种道德关怀与道德责任;1998年10月,该组织在巴黎召开的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高等教育首先要“培养高素质的毕业生和负责的公民”。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在总体上强调美国公民应是有负责精神、创造能力的完整的人;美国教育家们更是在《2061计划》中构建了21世纪学习内容的框架和原则:社会责任、实用、丰富孩子的童年时代……社会责任首当其冲。1997年,中国同济大学王伯伟副教授指出,设计者的素质应该包括社会责任心、文化自信心、独创性思维和概念的外化能力;1998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青年需懂得“个人的抱负不可能孤立地实现,只有把它同时代和人民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用自己的知识和本领为祖国为人民服务,才能使自身价值得到充分实现,如果脱离时代,脱离人民必将一事无成”。以上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无论是国际跨国组织还是地方组织(学校),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无不把负责这一点放在培养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可见,培养具有勇于负责任的良好行为习惯与品质的公民是世界公认的教育发展的一个主题。
1.何谓负责?
负责作为一种行为或行为倾向,是指个体在身心自由的状况下,经过独立思考和判断后,对其所作出的、满足个人需要和愿望的决定或行为选择承担应有的责任,其基础是责任。所以要明确什么是负责,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责任。
就责任的涵义来说,《汉语大词典》上的解释为:(1)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2)谓分内应做的事;(3)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该承担的过失。简言之,任职、分内事、因过失而受查处是责任的三层基本含义。英文中的责任主要用“Responsibility”来表达。韦氏学生词典中,“Responsibility”的含义主要有:(1)责任是一种尽职的品质和状态,包括①在道德上、法律上、精神上的尽职,②可靠的、可信赖的;(2)责任是指担负责任的事情。当把责任作为道德或伦理的范畴来考察时,在《世界伦理道德辞典》中把道德责任理解为“人们对自己的行为的善恶所应承担的责任”;康德精炼地概括为:“做应该做的事情”,因为“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
综上所述,如果从历史角度来考察,责任不是上天的旨意,也不是个体的意愿;责任是人类为了生存,通过劳动,在摆脱动物状态、进化为人的过程中产生的,是“人之为人”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从社会角度看,责任是自然和社会对人类的客观要求,作为社会的人,只有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去承担责任,才能既向个人负责,又向社会负责。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就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的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换句话说,责任具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指主体“我”对另一个人直接或间接的需要作出的完全自愿的行为反应,这样,“负责”就意味着主体“我”对他人的需要能够而且乐于作出反应。此为责任的本质意义,它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之一。像母子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恋人之间、朋友之间等相互自然应该承担起的责任,如母亲和婴幼儿之间,责任就意味着母亲要自觉关心婴幼儿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等。二是指某一职务所赋予的职责,即外界(社会)通过道德、法律等加以规定、强加于人的某种东西,这是人作为社会结构中的一分子、承担某种社会角色而应该承担的。这样,“负责”就意味着主体“我”在社会分工中承担起某一社会角色(或职务)所赋予的责任。
根据负责行为的对象指向,可以把负责的行为分为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国家)负责和对自然负责四个方面。对自己负责就是对自己行为的自觉意识和对其所造成的结果的自愿承担;对他人负责就是指个体自觉地、有意识地履行自己对他人的承诺,如果承诺没有实现,就应能主动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对社会(国家)负责就是指个体自觉履行社会或国家对他的行为要求,并主动承担因没有达到社会对其所规定的要求而造成的后果;对自然负责就是有意识地对自己所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进行维护,与其共生,并对其无穷延续承担责任。在现代社会里,对自己、他人、社会和自然的负责已经完全融合在一起,具有了不可分割的特征。如2003年爆发非典期间,社会流传的一句话,对自己的负责,就是对他人和社会的负责,就说明了责任指向对象具有统一性这个特点。
2.负责的条件及确认
主体“我”的责任或“我”是否负责的确认并非随意强加的,而是有条件的,是建立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之上,即建立在“我”与现实行为的同一、“我”的意志自由与行为的同一基础之上。
一方面,“我”与现实行为的同一性是“我”的责任的事实基础。“我”必须是当事人,是行为的所属者,任何局外人都不能承担“我”的责任。现实的负责行为是指主体应为、能为且实为的行为。如果某事确实应为,但因主体缺乏特定能力而不能为,那么主体可以免负或者只负一部分责任。如有人落水,在场的残疾人、少年儿童因不具备救人能力而未能去救,他对此不负有道德责任,应该负责的是那些具备救人能力而无动于衷的人。
另一方面,“我”的意志自由与行为的同一性是确定“我”的责任的根本依据。其实质是:行为必须出于“我”的自由,只有当“我”在意志自由的基础上选择行为时,才能对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意志自由是人的“类特性”,是人的自主理性。它表现在主体的行为实践中,就是主体在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价值之间进行思考、权衡,作出抉择并采取行动的自由。出于意志自由的行为选择,在性质上是自主的,是主体主动选择的有目的的行为;在内容上是自控的,是理智指导下的道德意志(社会行为规范)的具体化;在过程中是自控的,理智与意志综合贯穿于行为选择的始终。只有在自主、自觉和自控基础上的行为选择,才具有道德的责任属性;主体在自由选择行为的同时,也自由选择了责任。所以,黑格尔说:“人的决心是他自己的活动,是本于他的自由做出的,并且是他的责任”;意大利思想家马志尼说:“你们是自由的,因此是负有责任的”。自由使选择者负有责任,自由是责任的基础,责任是自由的证明,自由本身就意味着责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选择绝对不是放弃责任,它不但意味着责任,而且还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如果他要进行选择,他也总是必须在他的生活的范围里面,在绝不由他的独立性所造成的一定事物中间去进行选择的。”所以,那位在其母亲举债送他念完大学之后,却瞒着母亲考取研究生,但因高额费用而向社会求助的医大毕业生所做出的这种“自由”选择,是没有考虑其客观条件的制约。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这种选择是一种不太负责任的行为。同时,我们也只能对客观条件环境允许范围内人们所选择的行为追究(道德)责任,而不能超越时代、阶级与具体生活情境的局限,追究人们对不能选择的行为的责任。“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如他所期望的那样,从一开始就自由地行动时,我们才能对实际上所发生的事情追究责任。”
责任的实质就是人生价值的取向,就是价值观。负责就是尽到应尽的责任,而只有尽到个体应尽的责任,精神方显旺盛,生命才会充实,人生才富有价值。一个缺乏责任的人,对他人和社会的发展漠不关心,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就不会被发现或引起他的注意,就更不用说会引发他对社会有益的发明创造了。马克思说:“科学绝不是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致力于科学研究的首先要拿自己的学识为人民服务。”一个人只有对已、对人、对社会、对自然负责的时候,他的创造性人格与品质才与整个国家、社会和他人、自己的利益相联系,由此才会产生巨大的创造力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负责是成功人生的摇篮。
(三)诚信――和谐社会的桥梁
1.什么是诚信?
诚信,从字面上来理解,诚与信意义相同,是指诚实、不欺、讲信用;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其基本含义就是诚实守信,能够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的信任;就诚与信的关系来讲,一般来说,诚是信的基础,有诚自然就有信,无诚也就无信。
诚信集真、善、美于一体,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诚信是真,真乃诚信的基础。诚信是真,就是要求人们为人处事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指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现实中人们也常说,人就怕认真两字,说真话、干真事、过真的生活。但要坚持实事求是、教人求真、学做真人却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第一,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复杂多变的,怎样真实地反映它、认识它,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过程。第二,坚持实事求是、学做真人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理论的积聚及其运用方法本身也是一个艰巨的过程。第三,坚持实事求是、学做真人,坚持诚信需要无畏的勇气。所以要教育少年儿童珍惜光阴,克服浮躁,认真坐下来读读书,知道:“人对自然,人对社会,对自己应该有什么态度。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高尚,什么是卑劣?什么应该捍卫,什么应该摒弃?使人们了解世界,了解自己,了解人对社会的责任。”
诚信是善。善乃诚信的内容。诚信是善,即指诚信是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善举,是人对社会的奉献。古人云,“智者不仅独善其身而善天下”即是如此。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即人不能孤立地存在,而总是生活在人类社会当中。而人类社会在本质上又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人在社会关系中具有无法消解的同一性、依赖性,反映到人的意识中,就是良心、同情心、责任感、合作精神,就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对自己的正确把握,张扬人的积极、善良的品质,塑造健康、完整的人格。
诚信是美,美是诚信的风骨。诚信是美,虽然讲求诚信的老实人,见义勇为的普通人,在社会上也常常吃亏,被有些人称之为傻子,甚至被烧伤了面容、残废了身体、流尽了鲜血,但他们非凡的人格魅力和精神风骨却处处影响人、感召人,成为和平社会的中坚和脊梁,成为历史的不朽,永远活在现实生活中,以文学艺术、音乐、舞蹈、绘画、电影、戏剧、雕塑、建筑等表现出来。
2.诚信的社会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个人生涯发展的三个阶段,“诚意”、“正心”和“修身”是架于认知自然与融入社会的桥梁。正如有学者所说:“诚信作为人类文化的道德范畴,它是人之为人最重要的品德,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首先,诚信是社会个体不可缺少的道德行为品质。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倡导忠诚、诚实、守信、重诺,它规定了优秀人格的文化范型,产生出极为重要的文化力,在历史上培养了一代又一代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成为人们的处事立身之根本:曾参杀猪取信、司马光诚对买马人……所以,孔子云:“民无信不立”。无论社会发展到哪个阶段,拥有善良本性的大多数人总是敬重、认可诚实守信之人,而鄙视那些虚伪奸诈、言而无信之人。寻求良好人际关系是善良的人们永恒追求的价值准则。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尽管存在市场竞争,但向善仍是人们普遍遵循的行为与价值取向;况且,市场竞争本身所要求的竞争也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竞争。只有在人际交往中以诚信为本,才能使人保持高尚的人格,也才能获得真诚和友谊,感受亲情和友情,获得生活幸福感。正如著名诗人海涅所指出的:“生活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其次,诚信是现代市场交易活动的行为准则和基本精神。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伦理经济。市场经济遵循着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以保证契约关系的正常实现,因而,任何弄虚作假,或不守信用的行为都是市场经济所不允许的。企业也只有讲诚守信、公平无欺,才能立足和发展:海尔以“真诚到永远”的经营理念,由一个小型企业发展成为一个拥有2个海外工业园、13家海外工厂、40800个海外营销网点,产品出口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大名鼎鼎的合资企业--南京冠生园有限公司因在月饼中掺假失信于消费者而致公司破产。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本,是价值增值的资本,赢得了信誉,就赢得了市场。所以李嘉诚先生在接受美国《财富》杂志专访时说,其成功之道就在于“恪守诚信”。
再次,诚信是政府不可缺少的施政行为准则。诚信是立民之本。荀子的“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讲的是统治者要以诚信为重,取信于民,不可轻诺寡信。商鞅立木取信于民而变法成,刘备“三顾茅庐”得孔明而霸业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担负着引导和管理的职责。能否取信于民,关系到政权根基是否稳固,也关系到政府是否能获得有效权威。这一切取决于政府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位官员的一言一行。政策的兑现程度、官员的真诚与守信,都在向民众展示政府的形象,影响着政府的信用度。失去信用就失去了民众。同时,诚信也是一个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行为准则。缺乏诚信,经济上会加大吸收外资的成本,加大国际竞争的成本;政治上则会损害政府形象,失去国际对话的资格,影响国际地位的提升;文化上则失去文化内容的可信度,失去文化传播的资格和在国际文化发展中的地位。2003年非典初期和后期我国政府在国际上的形象转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可见,诚信既是个人和企业立身之本,也是立国之基。个人失信,害在自己;企业失信,导致危机;政府失信,则德治难行,权威不立。所以,诚信是和谐社会的桥梁。
有学者尖锐地指出:“一个社会,如果有愈来愈多的人背离诚信而选择不诚信,以至文明的规则由于人与人之间缺乏起码的诚信而无法树立其权威,那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社会已产生了诚信危机。而如果一个民族不崇尚和奉行诚实与守信,就将失去品格的支持,从而失去生存的理由”,甚至被开除“球籍”。半个世纪以前,陶行知先生曾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中国就坏在虚伪的教育培养了虚伪的学生。”当我们把教育放在一个非常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时,则少年儿童生活的整个环境无不在有形无形、有意无意地对他们进行着教育,那么在诚信严重缺失的教育环境下,少年儿童的诚信何以建立?相反,少年儿童本性中所具有的“诚信”的种子却因教育不良而慢慢地萎缩。据调查,当前绝大多数少年儿童很看重“诚实守信”这一人格品质,并愿意以诚实的方式解决与他人之间的问题;然而,年级越高,持有诚实价值观的少年儿童却逐渐减少。据此,专家解释认为,随着少年儿童年龄的增长,他们对社会的接触、了解越来越多,社会上一些负面的影响极大地冲击着学校的正面教育。少年儿童承担着传承中华优秀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任,那么成人社会把一个包含一些什么内容的文明和文化教给少年儿童呢?“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无疑是一记警钟,敲在了当前整个社会、政府、组织乃至每一位成人的头上。
所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将“明礼诚信”作为全民践行的一条重要道德规范。但是,在强调个人拥有诚信品质的基础上,更要保证整个社会在制度上的正义、公平、诚实、守信,而且还要使之具有神圣性、不可侵犯性,如同宪法一样的神圣性。因为只有社会具有内在的道德根据,才能建立起对个人行为有效约束的道德体系。反过来,建立这样的社会诚信、社会正义,又得靠一个一个有诚信、信仰诚信、真正地遵守诚信的个人。他们诚实、守信的行为、品德与信仰,会成为诚信得以大行天下的力量之源。诚如此,则少年儿童成长的环境得以净化,他们与生俱来的天真与“不会说谎”的向善之心,就会萌发出诚信的嫩芽,嫩芽再在人们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直至开花结果。诚如此,则中华民族优秀文明和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就会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