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版纸业顶住洋货倾销(一)
铜版纸业顶住洋货倾销(一)
对于国内铜版纸生产企业来说,今年2月26日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日子,也是一个大喜的日子。这一天,由韩国部分铜版纸生产企业申请召开的铜版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如期在京举行。作为国内企业代表的4家企业与其代理人和被调查进口企业及其代理人就申请人所提出的疑义进行了唇枪舌战,两方代表和代理律师据理力争,直到当天下午辩论局势才日益明朗,申诉方明显胜出。APP中国总部一位负责人在听证会后欣然告诉记者:“应诉方的举证在我们反驳下已技尽辞穷,反倾销结局不言而明,肯定性裁决是铁定的事情。”
情况表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立案的第一起反倾销案件,历时一年之久,结果终于要浮出水面,而自初裁以来国内企业所发生的良性经营转机亦将延续下去。那么,中国铜版纸企业是如何走上胜诉之路的呢?
倾销之路
据记者了解,铜版纸的用途十分广泛,纸的消费水平可以反映国家经济文化的发达程度。我国铜版纸需求的增长始于上世纪90年代,由于原料供应等问题,我国一直无法生产高档铜版纸,进口铜版纸一直占垄断地位,进口铜版纸最高价格可达到14000元人民币以上。近年来国内市场对铜版纸的需求量不断增长,国内铜版纸生产线也逐步投产:山东、苏州,特别是2000年金东纸业的投产,使得国内产量大幅提高,质量甚至超过进口产品,彻底打破了国外铜版纸在国内的垄断地位,铜版纸价格降为每吨8000元人民币。
但是,当国内铜版纸产量不断提高、国外铜版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之际,部分国外厂商以低价倾销的不公平手段大量向国内市场输入铜版纸,尤其以韩国、日本、美国为盛,他们为了占领中国市场,不但增加数量,而且压低价格,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根据海关统计资料显示,上述三国在2000年对中国出口铜版纸的价格为每吨价格约为775美元,但2001年却降为每吨695美元,降幅高达10.39%。
随着部分进口铜版纸企业的低价倾销,国内铜版纸产业所受到的损害也逐渐凸现。据记者了解,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山东泉林公司在1999年共生产铜版纸3.5万吨,2000年生产7.6万吨,平均每吨价格在8488元,由于被调查产品的低价倾销,公司正常的销售受到很大的攻击,造成库存急速增加,随之价格下降至5400元,还于2001年五六月份停产一个月,与2000年相比,2001年企业的销量明显下降,直接影响了公司的销售收入和正常发展。
国内最大的造纸厂———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受损情况也触目惊心,据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德永介绍,受倾销产品的影响,金东铜版纸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2001年比2000年下降的14%;面对国内持续下滑的市场形势,金东2001年的开工率由2000年的85.3%降到 66%;在资本压力下,金东的利润急剧下降,2001年比2000年减少了2亿多元人民币;在生产扩大的情况下,2001年金东就业人数反而比2000年下降了6.49个百分点。
据悉,4家申请企业税前利润由1999年的盈利转为2001年的严重亏损,亏损额高达2亿多元,同期利润额平均降幅高达559.74%。
及时的申诉
铜版纸受到不公平贸易竞争实际上由来已久,据了解,早在1998年,以吉林纸业为主的国内8家企业也曾就国外新闻纸低价倾销提出申诉,并取得胜诉。时隔不到两年,铜版纸业又遭侵袭。然而,2000年左右,国内的铜版纸企业正处于成长初期,并且中国尚在世贸大门之外,打起反倾销官司来程序较为复杂,因此国内企业没有诉诸法律。
面对入世步伐的加快,国内企业维权的积极性也逐渐高涨,2001年8月,中韩纸业巨头曾首次坐在一起,就韩国铜版纸在中国市场低价销售问题进行谈判,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面对国外产品倾销损害的日益扩散,国内企业最终联合起来提起了反倾销申诉。2001年12月29日,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纸厂等4家企业代表国内铜版纸产业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提交了《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2002年2月6日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2年11月26日,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决定采用现金保证金形式开始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立案调查以来,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有所减少,价格也随之上升。国内铜版企业的生产也随之上升,价格有所回升,经营状况逐步改善。据金东纸业 (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德永介绍,在进口铜版纸倾销有所收敛的情况下,金东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产品价格逐步提高,企业也开始产生利润。而山东泉林纸业的有关负责人在日前的听证会上表示,由于进口产品的冲击,公司暂缓了计划2000年底开工的20万吨铜版纸项目,而随着反倾销的顺利立案,2002年8 月,该项目开始投产,企业的铜版纸价格也开始回升,市场份额也开始增加,公司重新进入了正常的运作。
听证会之辩
在国家调查机关初裁发布之前的调查中,被调查企业及其代理人曾就被调查产品范围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调查机关依法给予了考虑,并在初裁决定中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初裁之后,国内企业稍稍获得喘息之机,被调查铜版纸企业则在进一步准备材料,申请召开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今年2月26日,在听证会上,部分韩国生产企业以及美国、日本的企业代表用大量篇幅的材料分别陈述了对初裁的不同意见,并就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举证。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部分韩国企业所提的问题上:
首先,韩方代表指出申请人之一,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本身可视为铜版纸的经营者,它与印尼的铜版纸的生产和出口企业间存在较密切关联关系,具有通过垄断中国市场获得不公正利益的可能性,应被排除在国内企业之外。同时,韩方代表认为180克以上的铜版纸与180克以下的铜版纸在物理化学性、工艺流程、用途等方面有区别,所以应排除在外。
韩方代表不承认是由于倾销造成损害。他们认为,造成损害的原因是,由于国内企业金东纸业分别在1999年和2001年分别新上了1号和2号涂布机,造成庞大的前期开动费用,过度扩建,同时加上APP的债务危机造成金东纸业的信用危机,只能以低价处理库存来缓解流动资金的危机,很多中小企业的低档产品充斥了市场。因此,造成损害的原因是由于国内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
中方代理律师对应诉方的观点进行了反驳:首先,所谓申请人资格问题,是韩方律师混淆了法律概念,因为只有进口原产于韩、日、美的铜版纸才是关联商,4家企业根本没有进口上述国家的铜版纸,所以也就不存在进口关联,4家企业显然都具有申请人资格;其次,损害并不是国内铜版纸产业过度扩张所致。资料显示,2001年国内铜版纸产量为110万吨,而当年国内表现需求量达203万吨。因此,尽管国内生产量得到增长,但国内铜版纸产量远小于国内需求量,根本不存在国内供给大于国内需求的情况。同时,与受倾销影响的2001年相比,2002年进口铜版纸倾销行为有所收敛,国内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一举扭亏为赢,这一切证明倾销才是损害的根本原因。至于把受损的原因归于金东的说法更是站不住脚:按照韩方的观点,其它3家企业在2001年并没有发生韩方所谓的“财务危机”,但3家企业2001年所受到损害原因何在呢?韩方把金东的损害归咎于2001年发生了财务危机,实际上,2001年金东全年产大于销,单位财务费用比2000年还有所降低,韩方观点显然站不住脚。
对于韩方提出的180克以上的铜版纸应当排除在外的观点,金东纸业总经理吴省芳陈述认为:初裁决定已明确指出各克重铜版纸物理特性、技术特性用途方面无明显差别,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基本相同,国内企业已具备相当的产量和规模。因此各克重铜版纸属于同类产品,韩国方面观点存在明显误导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