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必须共同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我看也是就是这样吧~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是一个全新的慨念.但重要的不在于概念本身用词的准确与否,而在于为其含义划定范围。入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含义: 1.全入类共同所有。即全入类作为一个整体是所有者
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收入; (三)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 继承的遗产(但遗嘱规定只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一外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
夫妻对共同财产行使所有权,其内容应当包括对共同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住房补贴如婚前无约定 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所得的. 如果婚前没有到公证处公证的话我想就很难讲了。 准确的讲应该是婚后夫妻所共同建立的财产吧。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死亡,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由于是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原则上应当一分为二,即夫妻各一半,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