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是否享受社会保险,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与用人单位间的关系来确定。根据2002年9月1日以前上海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引进的外地人才和直接招用的外地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
人人都可以享用的,只要是有工作的. 首 页 | 董保华工作室 | 华政劳动法律服务中心 | 劳动法研究中心 | 东方论坛 | 关于我们 文章首页>> 法律咨询 >>
社会保险一般人说的就是社保,也就是养老,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均要另外支付的,并不包括在内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内容一般就是到退休的时候,能拿到一定费用支撑自己老年以后的生活直到死亡
社会保险一般人说的就是社保,也就是养老,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均要另外支付的,并不包括在内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内容一般就是到退休的时候,能拿到一定费用支撑自己老年以后的生活直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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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愿申报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定额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78元(其中对
1998年7月1日前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模范,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在按统账结合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在基础养老金中分别加发本人退休年度全部职工平均工资5%和10%的特殊贡献待遇。
1998年7月1日前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模范,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在按统账结合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在基础养老金中分别加发本人退休年度全部职工平均工资5%和10%的特殊贡献待遇。
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下列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
享受职工遗属待遇的人员,在未满70周岁以前,可继续享受职工遗属待遇。年满70周岁后,符合高龄无保障老人条件的人员,享受高龄无保障老人的养老、医疗待遇,不再享受职工遗属待遇,同时办理换领《医保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