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就业优惠证》采取实名制,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违者没收其《再就业优惠证》并取消其今后作为《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的资格。 (二)、对不按《再就业优惠证》所载规定执行的部门
(1)采用实名制,限持证本人使用; (2)采用全省统一形式,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3)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证由本人保管,被单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保管。
可以网上了解一下.
对转让、出租《再就业优惠证》的,一经查实,要立即收回其《再就业优惠证》。对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租借《再就业优惠证》骗取国家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按照有关规定持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获得免费职业介绍一次和免费职业培训一次
1、可以享受免费职业培训; 2、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从事灵活就业(包括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并按规定缴纳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按照有关规定持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获得免费职业介绍一次和免费职业培训一次。
新出台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明确的生效时间和截止时间,即从2002年9月30日起到2005年底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以后出现的符合规
今年我国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 上半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