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段感情你觉得值得去一起生活看看,那么同居也很好啊,可以彻底地磨合,两个人也会更加默契——没有什么比朝夕相处更能够深入了解一个人了吧?也有的人,还没有到谈婚论家的地步,但是住在一起,也未必是很那个
未婚同居对现代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很多未婚同居者认为,只要双方过得开心,晚一些结婚有什么关系呢?但凡是都有两面,一旦双方感情破裂,在有些事情尚有争议,很难辨清谁是谁非?在法律方面因无有力证据而
欧洲的殖民主义扩张促进了英国法国等国的发展,但它在殖民过程中曾大量砍杀黑人进行种族灭绝,请问他是进步还是倒退? “它在殖民过程中曾大量砍杀黑人进行种族灭绝”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
我最喜欢猫了,不论白的黄的还是花的,都喜欢,只要它乖、有灵气就行了。 好奇猫害死心 带三个表 @ 2006年10月05日10:54 有这么一个段子:说有只小白猫,去她外婆家,走着走着就迷路了,这时
安室比较漂亮,滨崎步比较有个性。不喜欢人造美女
最好别一时冲动!同居了,男人是得到了满足,可最后吃亏的还是女人!想想清楚! 这种做法受害的总是女人,反对 尽量慎重。尤其女同志,因为吃亏的总是女同志。 当然觉得男方值得信赖,也未尝不可。 如果两个人的
最好不要过早的同居,那样真的不好,对女孩子很不好的,我就是经历过那样的.我们恋爱四年了.后来再一起了,现在还不是一样分手了,我感觉自己现在一无所有了,这都是自己傻的后果,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所以劝那些
为什么要有看法呢?社会都能接受这个问题,还有必要对此产生看法吗? 总觉得女方一定会吃亏 最好不要同居也.... 想结婚的姐妹们,婚前都不要同居,即使他是你的未婚夫。 我觉得“未婚同居”没什么大的看法,
怎么说呢,只能说这个社会在进步了,对于这方面已经是无所谓了,以前好像是很看不起这方面,一般 都是在说女的多么的不守贞洁,现在好像不会有这么说的了,可以说社会进步了人的思想也在进步了,在说这已经没有什么
正常啊 理解但不接受 太随便了 正常`就跟9年义务教育`已经普及` 轻浮 轻浮 这种做法不可取,是在冒险。 如果两个人的性格不和,会对两个人都造成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