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991年12月6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 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法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自1985年1月1日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自1984年1
1989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3月15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四号发布 1989年3月15日国家科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本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