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人权保障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社会上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有些残疾人还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那么,我国对残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
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怎么办? 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
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怎么办? 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残疾人既是普通公民,又是特殊群体。作为普通公民,他们享有宪法、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所有权利。作为特殊群体,国家还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形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以便充分地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
对违反《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向个体工商户乱收费用的,应当由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退赔。
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以向出租方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