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不是工伤!!!?老板不承认,就把他告上去! 相对于公司、老板来说我们是弱势群体,实在不行的办法就是用法律来 保护自己,我们虽是弱势,但不能自认是弱者! 法律依据是2004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怎样理解因“违法犯罪”行为致伤亡不认定工伤? 答:如: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船舶;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经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行为。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工伤医疗期限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12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限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
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或工作中的负伤,由于执行日常生产、工作或企业行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因工负伤。 19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
工伤的医疗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答:医疗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即停工留薪期)包括: 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公司应该给员工上有意外保险.如没有,就看公司了,他不赔偿,可以告的.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还需要核实吗?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